縣房地產和專業市場發展的意見

時間:2022-12-15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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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房地產和專業市場發展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鼓勵消費,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進一步促進我縣房地產專業市場持續、健康、穩定、有序發展,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推動房地產業穩定健康發展

(一)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后,申請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仍為20%。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凡符合貸款條件的購房戶,在原政策規定最高額度21萬元的基礎上可再提高10萬元。根據建設部有關指導意見,將住房公積金貸款人的年齡限制由男60歲、女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0歲。

(二)實行購買多層商品住房契稅獎勵。

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凡個人購買多層商品住房的業主,在依法繳納契稅后,即由縣財政給予全額獎勵。

(三)分期繳納建設規費。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緩繳或分期繳納開發涉及的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費等建設規費,最長可延期至辦理預售許可證前。

二、進一步鼓勵建設高層建筑

(四)減免行政事業性規費。

凡在2010年12月31日前開工建設的高層建筑(指地面建筑層數10層以上,含10層),整幢建筑縣權范圍內的行政事業性規費全免。因故未能建設人防工程的高層建筑,減半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免收高層建筑縣權范圍內的相關證件工本費。

(五)放寬房型限制。

高層住宅建筑面積占項目開發總面積50%以上的,90平方米以下戶型的比例要求可適當放寬。

(六)對開發建設高層建筑予以獎勵。

高層建筑面積占項目開發總面積40%以上的,縣財政給予高層建筑部分10元/平方米的獎勵;高層建筑面積占項目開發總面積80%以上的,縣財政給予高層建筑部分15元/平方米的獎勵。

(七)實施購房補貼。

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凡購買高層建筑中商品住房的業主,在依法繳納契稅后,即由縣財政給予房款總額4%的補貼。

(八)實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優惠。

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起,凡購買高層建筑中商品住房的業主,其住宅公共維修基金按多層住宅公共維修基金標準繳納。

(九)實施物業管理費補貼。

對2009年12月31日前開發建設的高層住宅,購房戶按多層住宅標準交納物業管理費,自購房戶入住之日起5年內縣財政每年給予物業管理公司0.2元/平方米·月的補貼。

(十)實施電梯補貼。

縣財政15年內給予高層住宅電梯運行費用每年1000元/臺的定額補貼。為了確保電梯正常運行,高層住宅項目必須安裝備用發電機組,縣財政15年內給予每年500元/臺組的定額補貼。高層住宅電梯使用10年后首次更換,縣財政補貼15萬元/臺。縣質監部門負責落實減半收取高層住宅電梯年檢費。

(十一)實施用水、用電補貼。

供水單位必須全天候保證建筑高度15米以下住戶的用水,15米以上住戶用水的二次增壓設備由開發單位負責。2010年12月31日前購買的高層住宅需要二次增壓供水的,二次增壓所增加的費用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由供水單位承擔70%、縣財政補貼30%,高層住宅用戶仍按正常標準交納水費。縣供電部門按照居民生活用電標準收繳電梯和二次增壓供水用電費用。

三、進一步促進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繁榮

(十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對建設期限2年之內、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專業市場項目,地方建設規費全免;對專業商業街和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專業市場項目,在地方建設規費全免的基礎上,全額獎勵工程建設中實現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十三)鼓勵購買商鋪。

凡在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專業市場內購買商鋪的業主,契稅按法定稅率4%征收后,即由縣財政給予3個百分點的獎勵;前3年全額獎勵出租商鋪所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后3年減半獎勵。凡在各類專業商業街和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專業市場內購買商鋪的業主,契稅按法定稅率4%征收后,即由縣財政給予全額獎勵;前5年全額獎勵出租商鋪所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后5年減半獎勵。凡在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內購買商鋪的業主,免收給水、供電、程控電話、有線電視等方面的施工、勘察、設計、立戶費用,僅按成本價收取材料費和工本費;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費用,除房屋維修基金外,其它一律免收。

(十四)鼓勵全民創業,引導進入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經營。

在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內從事商貿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符合稅收管理規定的實行稅收定額征收,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收。

凡進入專業商業街和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專業市場的經營者,3年內免收政府批準的各類地方性收費,后3年減半征收;前3年全額獎勵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后3年減半獎勵。凡進入專業商業街和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專業市場的經營者,前5年免收政府批準的各類地方性收費,后5年減半征收;前5年全額獎勵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后5年減半獎勵。

設立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發展扶持專項基金,縣財政每年安排500萬用于獎勵扶持進場經營大戶。對經營期2年以上、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專業經銷中國名牌和中國馳名商標產品的經營者,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獎勵;對經營期2年以上、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專業經銷省級名牌、著名商標產品的經營者,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獎勵;對經銷本地產品的經營者,憑稅務部門監制的購貨發票,由縣財政按季給予購貨總額1%的獎勵。

鼓勵各類在職人員帶頭創業,對進入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買房置業、開辦實體的,經組織批準,可離崗專業從事經營活動,離崗期間個人職級、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對繁榮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有突出貢獻的,縣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十五)鼓勵知名品牌進入我縣經營。

國際重點品牌的商業服務業經營戶、覆蓋縣域以上范圍的知名品牌區域總、連鎖商業配送中心進入我縣經營發展的,從開業之日起(以工商注冊時間為準),5年內其所產生的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實行全額先征后獎;在縣級新聞媒體(包括縣電視臺、電臺、《宿遷日報*版》、《網上*》)廣告及設置各類固定廣告,其費用一律減半收取。

四、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和市場發展環境

(十六)加強對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培育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縣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培育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相關縣領導任副組長,全面負責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發展繁榮、政策制訂和指導協調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發改局。對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實行相關縣領導掛鉤幫辦制和相關鄉鎮、部門、單位分包責任制,各專業市場和專業商業街均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由掛鉤縣領導任主任,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包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對各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按照“一場一策”、“特事特辦”的原則,采取“一站式管理、一條龍服務、一單式收費”的辦法,加以扶持和服務;對各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進行掛牌保護,實行進場檢查準入制度、投訴必究制度,嚴厲打擊各類欺行霸市、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同時,設立公交站點、金融網點和警務室,優化市場經營環境。

對全縣經營業態進行劃行歸市,由工商部門牽頭,城管、公安、衛生、環保、質監、稅務等相關部門聯合參與,取締業態分布不合理、影響市容的零散經營戶,引導其進入專業市場、專業商業街經營。

培養經紀人隊伍,成立經紀人協會,對經紀人進行培訓管理;鼓勵和吸引外地經紀人、市場經營能人進入我縣發展,使之成為搞活市場的主力軍。

(十七)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通過政銀企座談會等方式,搭建銀企對接的互動平臺,積極協調解決房地產企業融資問題。鼓勵銀行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指導下,增加信貸投入,為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十八)強化商品房質量和銷售監管。

加強商品房工程質量監管,建立健全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聯機登記備案系統和房地產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暫行辦法,對每套商品房銷售全過程實行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和制止虛假銷售信息、惡意炒作等不良行為。

建設部門要積極搭建平臺,鼓勵并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靈活的價格策略,開展房產推介、讓利促銷等活動;工商、城管以及廣電宣傳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降低收費標準、主動支持配合,為商品房銷售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適用范圍為*縣城規劃區。凡之前出臺的相關優惠政策繼續執行,與本《意見》不一致之處,一律以本《意見》為準,有關優惠政策不重復享受。如遇國家或省市政策調整等情況,本《意見》將適時進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