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防震減災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15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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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防震減災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防震減災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完善地震工作管理機制,強化防震減災主體責任,提高全社會綜合防震減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地震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害,實現我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等要求,現就加強全區防震減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區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區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防震減災同經濟建設一起抓,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地震災害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依靠科技、法制和全社會力量,不斷提高綜合防震減災能力,為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提供堅實的保障。

目標任務是:在全區基本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防震減災工作體系,有效提高地震災害綜合抗御能力,到2020年基本達到抗御6.0級左右地震的能力。

二、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強地震災害預防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防震減災工作必須堅持以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把各類建筑物和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基礎設施盡可能地建成抗震工程,做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最大限度地減少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嚴格執行抗震設防標準審查。國土利用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必須依據地質情況與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充分考慮潛在的地震危險。建設工程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設計單位必須對抗震設計質量負責。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抗震設計審查。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并對抗震施工質量負責。監理單位必須按照抗震設計的要求和規范施工,保證監理工程質量。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質量的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的一般工業和民用建筑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一般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等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審查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務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由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承擔人防工程任務的單位,應當具有與該工程項目相適應的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人防工程標準。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發改、規劃、水務等部門在收到項目選址申請時,確認該項目應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同級地震部門。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應由具備資質的單位依法編制。未達到地震安評報告確認的抗震設防要求的,相關部門不得進行工程各項審批。

2.加快推進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建設、地震等部門要把防震抗震知識普及到鄉鎮、農村,使廣大農民把建設安全民居變為維護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覺行為。新建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區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必須按規范進行抗震設防。建設、地震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民居抗震設防工作的指導,切實提高農居建設質量。

3.實施現有建筑和工程的抗震能力調查。建設部門要抓緊對城區建筑、村鎮兩層以上和跨度12米以上的建筑,進行抗震性能普查。對抗震性能差的房屋要采取積極措施,制定配套政策,進行抗震加固和改造。建設、水務、衛生等相關部門,應對水庫湖泊、水務重點工程、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質的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以及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和查險加固。加強地下活斷層探測,按照規劃序時進度,對我區范圍內的斷裂帶進行探測和危險性評價。

4.大力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地震部門牽頭,宣傳、教育、廣電文化、科協等部門配合,要按照“積極、慎重、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計劃,建立和完善宣傳網絡,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活動,把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到千家萬戶。

(二)全面提升地震監測預報能力

1.加快地震監測預報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地震監測手段,重視地震監測預報工作,保證轄區內地震監測臺站正常運行。到2010年,爭取新增監測手段或建立宏觀觀測點5個。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確保轄區內國家級重點觀測井蘇*05井正常運行,監測資料連續可靠,信息傳輸及時準確,異常情況落實迅速,為全國、全省地震趨勢預測分析提供更加及時、可靠的地震前兆觀測數據資料。

2.完善地震群測群防網絡建設。“三網一員”(地震宏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地震科普宣傳網和防震減災助理員)體系是地震群防群測網絡的重要抓手。每個鄉鎮要配備1名防震減災助理員(由科技助理兼任),負責轄區內災情及時上報、宏觀觀測點的聯絡以及異常情況的報送和落實。要做到網絡健全,人員到位,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數據準確。防震減災助理員的管理和考核由區地震局負責。

3.加強地震監測預報技術研究。鼓勵和支持地震部門及有關科研人員開展地震監測預報技術研究,積極探索有效的地震監測預報方法。發改、科技等部門在項目申報上予以優先支持。

(三)強化應急救援能力

1.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各鄉鎮,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大中小學校、醫院、大中型企業,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重點工程等單位都要完成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報區地震局備案,形成全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并適時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區地震局牽頭對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2.提高地震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能力。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和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機制。落實以事發地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地震應急領導責任制。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應急工作程序和職責,進一步改善地震應急通訊條件,開展應急預案落實情況檢查,提高轄區內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強有感地震后的快速反應能力。

3.加強應急和救援隊伍建設。充分依靠消防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人防專業隊伍,組織動員社會公眾,發展救援志愿者隊伍,壯大地震災害救助力量。民政部門要及時掌握災情,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交通部門要保障救災物資的緊急運輸,加強對交通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衛生部門要協調組織好震災發生時傷員的搶救、轉運和治療,及時開展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紅十字會要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人道主義救援。建設、電力、水務等部門要根據災情及時組織救援修復,確保生命線工程正常運行,減少次生災害發生。積極組建企業、社區、學校、農村等基層單位的救援隊伍,逐步形成多層次、全社會參與的地震應急救援體系。

4.啟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結合城區廣場、綠地、公園、人防工程的建設,按照“平災結合”的原則,規劃和建設必要的應急疏散通道和避險場所,設置明顯的標志,配備必要的避險救生設施,制定嚴格的管理措施和應急避險預案,確保應急避險指揮有序、疏散快速、群眾能夠得到及時合理安置。

突發性的大震后,外部的救援力量很難在短期內到達,應急物資儲備是應對包括地震在內的突發災害的重要手段。民政部門要加強救災儲備物資體系建設,增加救災儲備物資品種和數量,滿足應急救災需要。財政部門在年度預算中留有一定數量的救災資金。相關部門也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自身的物資和設備儲備。

(四)建立和完善防震減災投入機制

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防震減災需求相適應的投入機制。財政部門要把防震減災經費列入年度預算,逐年增加對防震減災的經費投入,對開展工作所需增加的辦公條件、儀器設備和工程項目予以優先安排。

重視防震減災機構和隊伍建設,盡快健全機構,理順職責,充實人員。要注重專業人才培養,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確保防震減災事業持續健康開展。

三、切實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震減災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將防震減災作為維護公共安全和保障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納入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重視、組織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督查有力。要建立健全防震減災組織領導體系,定期研究解決防震減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堅持和完善防震減災聯席會議制度,保證防震減災工作協調、有序、高效進行。地震、民政、規劃、建設、發改、財政、水務、國土、人防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把防震減災的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