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車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25 0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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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為廣大青少年特別是農村中小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健康、和諧的學習和成長環境,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規范校車管理,建立校車管理制度,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扎實開展平安建設、提升社會治安防控水平、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教育事業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站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帶著對廣大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切實把規范和加強校車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努力解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現實問題,為推進遼北新興中等城市建設,構建和諧*創造一個平安、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二、建立嚴格的校車審批制度
校車由教育、交通運管和交警等部門和單位實行統一管理。校車的審批遵循個人申請、學校同意、交警批準辦理許可、交通核準運營資質的程序。我市采取個人投資的模式進行經營,凡新上的校車必須到交警、交通運管機構辦理手續。在審批過程中,要做到“四個統一”,凡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堅決不允許從事校車營運。
1.統一審批標準。校車必須是使用年限在8年以內、安全技術狀況符合國家標準、相關設施齊全有效的客車。駕駛人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3年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記錄的本地居民。
2.統一外觀標識。校車的車體外觀標識、駕駛人標識和乘務人員標識要統一。其中,車體外觀標識式樣由交警大隊制定,駕駛人標識、乘務人員標識式樣由交通局制定。
3.統一檢驗管理。建立統一規范的校車管理檔案。有關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每月對校車進行兩次以上安全稽查,每年定期對校車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嚴把校車資格準入關。
4.統一駕駛人教育。交通局、交警大隊要對校車駕駛人實行統一資格管理,每年至少組織兩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訓。教育部門要充分利用校車行駛區間和車內空間,對駕駛人及學生進行道德法制等方面素質教育。
三、明確校車的運輸經營范圍
校車是指收取學生一定的乘車費用,主要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專用車輛。但考慮到校車的經營成本,保證校車經營者享有一定的獲取經濟利益的空間,在不影響接送學生的前提下,允許校車經營者在從事接送學生的鄉(鎮)范圍內從事婚喪嫁娶包車等經營活動,但不能上線營運,不得沖擊線路班車。
四、給予校車相關的扶持政策
1.交通部門只收校車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營運手續的成本費。
2.養路費實行每車每年包繳6個月的優惠政策。
3.公安部門免收校車辦理牌照工本費。
4.工商部門免收個體工商管理費。
5.稅務部門按國家現行有關稅收規定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6.保險機構對于參保商業車險的校車,按最高限30%的比例予以優惠,并建立校車理賠綠色通道,指定專人負責理賠事宜。
五、相關責任部門的管理職責
交通運管、交警部門:
1.確定校車的行駛路線,嚴厲打擊非法從事校車營運以及校車非法從事班車客運、交通違章等違法行為。
2.組織開展定期的校車安全技術檢驗,時刻掌握校車的安全狀況和運營情況。
3.負責校車駕駛人審驗及安全教育,配合教育部門對中小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4.監督檢查校車車體外觀標識噴涂。
5.會同教育部門與校車經營者、司乘人員簽定《安全運營責任狀》。
教育部門:
1.建立學生乘車檔案,記錄乘車學生的姓名、年齡、住址、乘坐車型、車號,并報運管、交警、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2.負責組織學生有序乘車,保證學生上、下車安全。
3.對學生開展經常性的乘車安全知識的普及和教育,遵守乘車秩序,講究文明衛生,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配合交通、交警部門對校車進行安全稽查和檢查。
六、校車必須遵守的相關規定
1.簽定《安全運營責任狀》,并履行校車《安全運營責任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按時安全接送學生。
2.按照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時辦理車輛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每年進行一次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每季度進行一次車輛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
3.按照交警的規定和設計標準,在車輛上設立統一的校車標識。
4.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配齊司乘人員。司乘人員必須統一著裝、持證上崗,著裝費由校車經營者或司乘人員自行解決。
5.強化安全教育,接受運管部門進行的崗位培訓。沒有經過培訓,沒有取得《從業資格證》和《乘務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校車的駕駛、乘務工作。
6.自覺接受交通、交警部門的稽查和檢查,嚴禁超員、違章行駛、違規運營。
7.按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票價,不得私自抬高票價。
8.校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滅火器等安全防護設施,并提高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
9.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運輸過程中發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
10.校車必須參加保險。特別是參加交強險、第三者險、旅客座位險。
11.除扶持政策以外,按規定交納其它各項稅費。
對不遵守上述規定的校車,市運輸管理所將嚴格按照《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取消校車經營資格。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校車的管理,確保校車安全,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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