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意見

時間:2022-01-27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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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意見

一、嚴格項目申報程序。進行申報開發建設的農業項目,要有部門論證、申請資金的數額、自行配套資金額度、建設時限、使用前景、效益分析等可行性論證報告及上級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縣政府組織專家進行研究決策,確定項目的實施。申報開發建設農業項目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實施后,縣政府各職能部門要跟蹤問效,防止以項目套取國家專項資金。

二、嚴格資金使用方向。充分發揮全縣特定政策的宏觀導向作用,集中資金、突出重點、擇優安排、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或挪用,不得任意改變和擴大農業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不得任意改變財政支出科目。堅持客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則,規范管理。根據農業專項資金跨年度支出較多的情況,原則上必須按項目計劃要求及合同期限完工,對不能按時完工的由項目主管單位和實施單位預先做出說明,報財政部門備案。

三、嚴格工程招標程序。要進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標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科學選擇確定有資質的招標公司,公開、公正、公平招投標,切實杜絕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問題。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全程參與和監督招投標工作,防止相互串通、掛靠資質、違規分包、限制和排斥潛在投標人、違規指定招標機構等行為,發生明招暗不招問題。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招投標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備案,加強指導。對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材料購進原則上要由縣政府集中采購辦辦公室公開招標采購,防止出現資金流失。

四、嚴格資金監督管理。農業專項資金由縣財政部門統一管理。撥付到位后,應按照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指標所指定的專項撥款用途、對象及時向縣政府匯報。要嚴格審查項目前期費用投入,控制資金比例,并嚴格控制施工過程中的項目變更。項目完工后由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專業人員及監督部門依據項目計劃,對項目進行全面竣工驗收,并出據驗收報告單。審計部門對投資較大的項目要跟蹤審計,對完工項目要進行全面審計并出據審計報告。

五、嚴格資金撥付程序。農業專項資金申報單位在專款指標下達后,應到財政部門領取專項資金審批表,填寫并經有關領導及審核人員簽批后,由預算部門撥付到財政支付大廳。項目單位持報帳所需各種財務手續,包括:原始發票、項目合同、項目協議、預決算書、項目工程驗收單、記帳憑證、項目單位法人簽字、報帳員簽字、經手人簽字等財務手續,到財政主管股(室)審核簽字后,到支付大廳報帳。農業專項資金原則上不預付工程款,由工程施工單位自行墊付。如確需預付資金的由項目實施單位向財政主管股申請,審核后由主管領導簽字,可預付30%的項目啟動資金。預付時由項目施工單位開收據并附工程合同,對大型農業工程項目,經上述手續簽字后可撥付預付款。

六、嚴格報賬管理規定。對沒有上級專項資金計劃的農業項目,雖列入計劃但與計劃內容不符的農業項目,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或沒按時交工的農業項目,沒合同協議書或擅自變更合同內容的農業項目,不按規定報送有效文件如原始憑證或憑證不真實、不合法的農業項目,主管部門沒有審簽或擅自改變計劃的農業項目,資金支出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農業項目,超計劃實施且未履行追加審批手續的農業項目,不按時申報進度或停建的農業項目,均不予報帳或暫緩報帳。對于涉及違反財經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