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鎮財政財務管治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5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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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增強街鎮財務財政治理,規范街鎮財務財政進出行為,提高街鎮財務保證才能和治理程度,依據《省人民縣政府批轉省財務廳關于改革和完善縣鄉財務治理方法試行意見的通知》(政發〔〕5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踐,現就進一步增強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增強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的主要性
依照公共財務的發展要求,在堅持現行區對街鎮分稅制財務體制基本不變的前提下,針對當前街鎮財務財政治理中存在的預算約束軟化、支出治理不嚴、財務監督缺掉、基本工作單薄等問題,進一步增強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關于規范街鎮進出行為,加強街鎮財力,發展街鎮經濟具有主要的實際意義。
全區增強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的工作目的是:以統一思想認識為前提,以增強治理準則建設為重點,以明確監管責任為關鍵,以具體履行街鎮國庫集中付出改革為契機,對街鎮執行“編制綜合預算、國庫集中收付、賬戶清算統設、單子收受接管統管、非稅收入統繳”的財務財政治理方法,增強區街兩級財務對街鎮進出的治理監督,推進街鎮財務財政科學化、規范化、精密化治理,完成街鎮“財務收入增進、支出構造優化、債權負擔削減”,進一步加強街鎮財務保運轉、保不變、保均衡、保發展的才能。
二、掌握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的基本準則
(一)堅持依法推進、逐漸完善的準則。嚴厲執行《預算法》等司法法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將各街鎮及財務所(經管站)的財政進出悉數歸入治理范圍,不斷增強街鎮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支農生產和惠農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進出、分派、撥付等日常監管,進一步規范資金分派次序,增強進出監管。
(二)堅持街鎮對資金治理權限“三不變”的準則。堅持街鎮資金一切權、運用權和財政審批權不變,街鎮財務資金的一切權、運用權歸街鎮,資金節余歸街鎮一切,街鎮原有的各項債務和債權仍由街鎮享有和承當,屬于街鎮財權和事權范圍內的支出,由街鎮按規則的順序審批。
(三)堅持掌握關鍵、規范操作的準則。緊緊掌握街鎮財務預算編制、國庫集中收付、支出方法監管、非稅收入征管及村級資金、財政“雙代管”等關鍵工作和單薄環節,制訂工作辦法,完善治理準則,嚴厲進出行為,規范操作順序,具體提高街鎮財務財政治理程度。
(四)堅持協分配合、增強監督的準則。增強街鎮與區直相關部分和單位的協分配合,區財務局指導監督各街鎮編制和執行預算,各街鎮嚴厲按現行財務體制和各項財政監控制度要求增強進出分派治理,各街鎮財務所負責本街鎮財權事權范圍內的財務進出監管,區直相關部分和單位根據本能機能職責增強財政監管,加強街鎮財務進出活動通明度,嚴控街村兩級舉債搞建設和添加新的債權,使街村兩級財務財政進出進程處于有用的監督治理之下,進一步提高財務資金運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進一步明確增強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的首要內容
(一)規范街鎮財務進出預算編制。堅持完善街鎮預算編制審批立案準則。各街鎮科學測算預算表里資金收入與支出,嚴厲依照部分預算治理的準則、內容和順序,編制完好規范的街鎮財務進出綜合預算,街道辦事處年度預算報區縣政府審批;鎮縣政府年度預算經鎮人多量準后,報區縣政府立案。保運轉、保均衡、保建設后仍有財力結余的街鎮,在編制預算時一并編制街鎮償債預算。依照“人員經費按規范、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支出按項目”的方法,區財務部分指導街鎮編制和執行預算,深化財務預算治理準則改革。
(二)具體履行街鎮國庫集中付出改革。將街鎮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專項資金、往來資金等財務資金的付出悉數歸入區國庫集中付出改革范圍,共用區級國庫改革收集平臺,由區國庫集中付出中心處理直接付出,由街鎮財務所設立財務零余額賬戶,處理受權付出營業。保存街鎮經管站“雙代管”賬戶,處理村級資金進出營業。保存街鎮財務總預算會計、預算外專戶會計、財務各專項資金會計。清算作廢街鎮一切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街鎮預算單位財政由街鎮財務所零戶統管賬戶集中核算。
(三)增強街鎮各類支出治理。結合街鎮實踐,區制訂統一的支出范圍、統一的定額規范、統一的財政核算準則,推進街鎮支出執行按預算、追加支出按順序執行,保證街鎮支出有據可依,財政核算規范通明,審批準則約束有力。增強原始支出憑證正當性的審核,違背財政準則規則的開支果斷不予入賬。街鎮人員工資支出,嚴厲按區編辦、人事、財務部分審核的規范執行;街鎮人員津補助發放,按區委、區縣政府有關規范津補助政策要求,清算規范發放項目、規范和資金起原;街鎮公用支出,嚴厲落實年度款待費限額治理、公事車定點維修、機關文印等規章準則,積極推行使用公事卡,切實降低街鎮“人、車、會和收集、款待”等公用支出;專項資金執行“專人、專戶、專賬”治理,保證專款專用。編制償債預算的街鎮,認真落實專項支出用于歸還債權,由國庫直接付出給債務單位(債務人),努力化解街鎮債權。
(四)落實街鎮非稅收入進出兩條線治理。摸底查詢街鎮各類非稅收入范圍、類別及規劃,明確非稅收入入庫順序,將街鎮自籌資金、代收款子、轄區內上交治理費(承包費)及其他非稅收入悉數統一歸入財務監管。具體清算街鎮單子,對原發放至各單位的單子進行具體清算收受接管,從新換發新版財務單子,執行“限量供給,按月核銷,票款同業,以票控費,應收盡收”,有用杜絕街鎮“重預算內資金,輕預算外治理”和坐收坐支、治理無序等行為。
(五)加速推進街鎮縣政府收購準則改革措施。采取“先試點,后推開”方法,街鎮編制年度預算時一并編制縣政府收購預算。收購支出嚴厲按年度預算執行,屬縣政府收購目次中所列商品或勞務收購支出嚴厲按縣政府收購治理規則順序處理,杜絕違規收購支出。
(六)增強街鎮和村級債權治理。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果斷避免發生新的鄉村債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39號)規則,增強街鎮和村級債務債權治理,嚴禁因舉債建設新增債權。各街鎮要以年7月省審計認定的債務債權金額為基數,具體清算鎖定債務債權,對呆死賬進行審定及賬務調整,分門別類堅持完好的債務債權注銷臺賬,街鎮首要負責人和債務債權人、經辦人簽名確認。要加大債務清收力度,運用經濟、行政、司法等手段,清收單位和個人告貸,將清回收來的資金用于歸還債權,不得挪作他用。對村級債權,要在原清算鎖定的基本上,區別輕重緩急,多管齊下,執行“一債一策”,優先化解與農民好處直接相關、基層矛盾比較集中的債權,優先化解因公益事業建設而構成的個人債權。街鎮和村級“普九”債權化解按上級有關規則執行。
(七)具體規范村級財政、資金“雙代管”工作。嚴厲落實《省縣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村級會計托付服務工作的意見》(政辦發〔〕39號)要求,進一步增強和規范村級財政、資金“雙代管”工作。各街鎮經管站負責鄉村收費單子的發放和核銷治理,鄉村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保督工作,對村級各類資金進出狀況施行監督治理。悉數作廢本來的村出納和村級銀行賬戶,原村會計行使報賬會計本能機能,按期向經管站的記賬會計結算報賬。健全完善村級民主辦財準則、村級財政公開準則、村級財政審計準則、村級財政資金“雙代管”電算化準則,完成鄉村會計治理準則化、財政進出公開化、財政監督民主化。
(八)增強財務資金安全治理。堅持權責清楚的崗位責任制,依據工作需求合理設置財政治理崗位,明確各崗位操作權限,不得運用暫時人員從事財務資金撥款治理工作。堅持完善財務資金治理準則,健全內部核算監督制約機制,嚴厲資金撥付審核,增強印鑒、單子運用治理,增強會計核算,完善對賬和審核準則,嚴厲避免違規操作,堅持健全科學規范、監督制衡、治理有序的財務資金治理規程和運轉順序,保證財務資金撥付和運用安全、高效、便捷。
四、增強對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
(一)增強指導。為加速推進街鎮財務財政治理改革,成立區增強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指導小組(詳細名單附后)。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政策宣傳、督導檢查等工作。各街鎮也要成立響應機構,增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指導,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二)明確職責。區財務部分要摸清基本狀況,擬定工作方案,制訂治理方法,出臺相關配套施行細則,組織營業培訓;區監察、審計部分要增強監督檢查,實時查處工作中存在的違紀違規行為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組織開展街鎮首要指導離任經濟審計和債權審計;人行新洲支行、區信譽聯社要在街鎮賬戶清算、設置及資金撥付監管方面增強協分配合;區經管部分要增強街鎮和村級債權治理,對債權進行清算鎖定,指導經管站認真做好村級資金、財政“雙代管”工作。
(三)嚴正規律。各街鎮、各有關部分和單位必需嚴厲掌握政策精神,規范操作,嚴厲治理,密切配合,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抵消極應付、躲避監管而形成街鎮進出掉控、財力流掉的,由區相關部分依法依規嚴厲處置。
(四)保證質量。此次深化完善街鎮財務財政治理工作,政策嚴,要求高,范圍廣,任務重。各街鎮、各有關部分和單位要高度注重,將其歸入主要議事日程,抓關鍵,盯重點,克難點,增強協分配合,保證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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