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戰部黨外干部選拔意見

時間:2022-03-06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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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部黨外干部選拔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培養選拔黨外干部工作,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政治堅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代表性強、數量充足、同中國共產黨密切合作的黨外代表人士,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不斷提高多黨合作的水平,實現和促進我縣統一戰線的持續發展、科學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5號)、《中共中央關于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中發〔〕15號)、省委統戰部《關于印發“中共云南省委統戰部關于加強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云統發〔〕90號)和《中共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全國第20次統戰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央、省、市、縣委的有關文件精神,了解和掌握我縣黨外代表人士的總體狀況,通過有針對性的開展聯系溝通交流、反映意見要求、幫助教育引導、團結合作共事、宣傳激勵表彰、培養選拔舉薦等工作,爭取人心、凝聚力量,為培養造就一支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具有較強代表性和參政議政能力的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創造條件,為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提供廣泛的力量支持。

二、培養選拔黨外干部的重要性

培養選拔黨外干部,是黨的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做好培養選拔黨外干部工作,培養選拔一支高素質黨外干部隊伍,對加強各級政權建設,保持邊疆穩定,增強民族團結、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的黨外人士及其后備隊伍,直接關系到中國共產黨與黨外人士的合作水平,關系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堅持和完善,關系到統一戰線的持續發展。我們一定要按黨的大會議精神,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認識培養選拔黨外干部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做好培養選拔黨外干部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黨外代表人士的條件和范圍

(一)黨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積極擁護和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2.參政議政能力較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3.有一定的影響力和代表性。在本地區、本黨派、本行業、本領域有一定的影響力和代表性。

(二)黨外代表人士的范圍

1.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的黨外人士;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的黨外人士;擔任省、市、縣人大代表、常委和政協委員、常委中的黨外人士;擔任縣區人大副主任、政協副主席的黨外人士。

2.派成員。縣級有關部門中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的派成員。

3.無黨派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在各級各部門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的無黨派人士;在縣級完中擔任中層以上領導職務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的無黨派人士;在省屬和縣屬企業擔任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無黨派人士。

4.少數民族人士。在各級各部門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外少數民族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研究生學歷的黨外少數民族人士;獲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表彰獎勵的黨外少數民族人士。

5.宗教界人士。全縣性宗教團體秘書長以上人員;全縣各主要寺觀教堂的負責人。

6.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擔任縣工商聯(商會)專職秘書長以上的黨外人士;生產經營規模較大、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非公有制經濟黨外人士。

7.港澳臺及海外人士。擔任臺胞臺屬聯誼會理事及歸國華僑聯合會的黨外人士。

8.其他方面需要列為重點工作對象的黨外人士和黨外后備干部。

四、工作原則及方法

(一)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要注重加強黨的政治領導和思想領導,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增強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二是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按照黨外代表人士的特點,充分認識黨外代表人士的特殊性,不求全責備,做到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要重視黨外代表人士廣泛的代表性,統籌兼顧,做好每個層面、每個領域的黨外代表人士工作。

四是堅持合理安排的原則。要關心和愛護黨外代表人士,充分發揮黨外代表人士的作用,加強培養教育,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實職安排。

(二)工作方法

1.調查了解,摸清情況。各鄉鎮黨委和縣直各單位,要按照黨外代表人士的條件和范圍,提出本單位的黨外代表人士,并登記造冊上報縣委統戰部。縣委統戰部要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調溝通,全面了解和掌握黨外代表人士情況,對于派、工商聯的黨外代表人士,重點了解掌握其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協調領導能力、社會影響、參與政治活動等;對于在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任職的黨外代表人士,重點了解掌握其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工作業績、群眾滿意度等;對于黨外知識分子,重點了解掌握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學術成就、科研成果以及正在從事的科研項目內容與進展等;對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重點了解掌握其企業發展狀況、經營管理能力、社會信譽與公眾形象、參與公益事業等;對宗教界代表人士,重點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現、在宗教界的影響力、宗教學識水平等。

2.堅持標準,審核確定。縣委統戰部要按照黨外代表人士的條件和范圍,根據不同黨派、不同行業、不同領域黨外代表人士的特點,主動聽取有關部門意見,審核確定全縣黨外代表人士,并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

3.登記造冊,建立黨外人士數據庫。縣委統戰部要建立黨外代表人士數據庫,對黨外代表人士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并做好有關數據的上報工作。

五、明確職責、齊抓共管

黨外代表人士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是具有基礎性、前瞻性、長期性的系統工程。各黨委要從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和民主政治建設戰略的高度,重視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加強對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握正確的原則,針對不同工作對象的不同情況,分工負責,加強聯系溝通;統戰部要加強調查研究,不斷總結、發揮經常聯系黨外人士的優勢,積極物色、精心培養,認真推薦,熱情服務,主動做好黨外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系統掌握黨外干部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狀況,為組織部門提供參考意見。縣委決定對黨外干部任免、調動、交流前,組織部門要征求縣委統戰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