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局萬村千鄉市場建設意見

時間:2022-03-29 0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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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局萬村千鄉市場建設意見

為充分發揮農村流通先導作用,進一步繁榮農村市場,切實加快全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步伐,確保完成今年我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建設任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辦發[]134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構建現代流通網絡體系的意見》(政發[]4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全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重要意義

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三農”工作,構建農村現代流通網絡、開拓農村市場、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戰略舉措,是一項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的惠民工程,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今年,商務部和省政府繼續加大“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力度,要求今后兩年每個行政村要建設2個農家店。省政府把“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繼續納入全省十項惠民工程之一,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自年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以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年底,全市共建設農家店154家,其中農資農家店84家,日用消費品農家店70家,我市農資農家店建設的經驗和作法得到了商務部和省商務廳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全國推廣。襄樊市下達我市—年建設農家店目標任務230家,完成這一硬性任務,必須進一步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實。

二、“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任務

㈠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農村現代流通網絡、繁榮農村市場為目的,積極培育一批機制靈活、管理先進、面向農村的大型農村消費品和農資流通企業,初步形成以鄉村零售網點和集貿市場為基礎,以大中型批發市場和連鎖配送中心為骨干,以大中型農村流通企業為主體,農產品、日用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協調發展,城鄉市場相互融合、內外貿易緊密聯系,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齊全、制度完善、管理規范、組織化程度較高的農村現代流通網絡體系。

㈡具體目標。到年,全市新建或改造鄉鎮級農家店、村級農家店400家,其中,年新建或改造70家,年新建或改造160家,使鄉鎮和村級農家店覆蓋率達到100%。

㈢工作重點

1、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流通主體。支持、鼓勵具有競爭優勢的農產品流通企業,通過參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購、托管和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規模擴張。培育和發展“公司+農戶”、“公司+基地+農戶”的產業形態以及多種類型的農產品流通經濟組織。鼓勵農資企業建立銷售網絡,支持農資企業拓展農村市場。

2、加快建設農村流通網絡體系。充分發揮各類流通組織優勢,建設農村消費品流通網絡。全面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引導城市連鎖和超市向農村延伸。引導各類大中型商貿流通企業利用品牌、配送、管理等優勢,通過投資或加盟連鎖的方式,新建或改造農村消費品零售網絡,以農家店為載體,送郵政、電信、藥品、報刊、圖書、文化用品下鄉,逐步實現“一網多用”。加大對農村集貿市場和專業批發市場的改造力度,加強規范化管理,提升檔次,為滿足農村居民多樣化消費需求提供途徑。

3、加快培育農產品運銷專業戶和農村經紀人隊伍。鼓勵農業生產大戶、運銷大戶注冊為企業法人,從事農產品運銷。鼓勵農民以農產品為紐帶組織各類協會、商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信息、技術、培訓等服務。

4、加快推進農村流通信息化建設。依托農村基層組織、農業大戶、大型農產品集散地,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構建鄉村商業信息服務站和公共信息服務查詢系統。整合我市現有各種農村信息化資源,建設宜城新農村商務信息網,使之成為收集和農業政策、農產品價格及供求情況、國際標準等“三農”信息的重要平臺,為農民獲取和信息服務,幫助農民利用信息手段“引福致富”。

5、加強農村商品質量監管,確保消費安全。嚴格實行農村消費品、農資的市場準入制度,建立消費品、農資的進銷臺帳制度,形成質量可追溯體系。建立覆蓋農村的電子質量監管網絡,保障消費品(特別是食品)、農資的質量安全。

三、支持“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的政策與措施

㈠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長羅興斌為組長,市政府辦副主任張道明、市商務局局長尚顯合為副組長,財政、發改、行政服務中心、農業、工商、物價、衛生、質監、國土資源、建設、交通、糧食、金融、稅務及各鎮(辦、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王志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㈡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健康發展。市公安、交通、城管、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配送運行提供通行便利。市國土資源部門要優先安排農村市場網點建設用地。“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配送中心倉儲項目建設用地,由市政府在省切塊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按國家政策優先安排,按倉儲用地對待;屬經營性用地,允許帶招商引資項目進入當地土地市場以掛牌方式出讓。市供水、供電、電信等部門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用水、用電、通信等方面的問題,要積極幫助解決。市商務局要認真編制全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發展規劃,加強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的管理,教育引導其依規合法經營,健康發展。市農業執法部門在接到群眾關于農藥、種子的舉報投訴后,要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法妥善處理農資糾紛。市監察局、行政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環境建設,積極受理相關企業投訴,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㈢加大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豐富服務方式,對實力強、資信好、效益佳的涉農商貿企業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給予信貸支持,多途徑解決農村流通企業融資難題。

㈣簡化辦證程序,嚴格收費標準?!叭f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開設門店,由企業總部持相關資料到門店所在地衛生和工商部門辦理證照?!叭f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及其連鎖店辦理各種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以及各種特殊商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部門要簡化辦理程序,只要符合條件,優先予以辦理。需要收取工本費的,須嚴格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標準收取,嚴禁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搭車收費。

㈤規范檢查行為。抽樣檢查商品,包括工商、衛生、質監等部門的商品抽樣檢查,除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安排的專項活動外,各部門不得隨意到“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及其連鎖店進行抽檢。如確需抽檢的,按照有關規定檢驗費不得在流通環節收取。對于在抽檢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要堅持教育為主、引導規范的原則,只糾錯、不罰款。逐步建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檢查審批制度,對經市商務部門驗收合格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及其連鎖店,經批準后納入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凡涉及檢查收費事項,由市行政服務中心參照服務工業企業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