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廠財務清算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30 04:59:00
導語:自來水廠財務清算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了進一步改善鎮集鎮居民、單位用水緊張問題,鎮政府于2012年6月份投資興建了新的自來水廠,現已正式投入運營。為對水廠的經營狀況及下步新水廠的管理提供資料,經研究,對水廠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的賬務進行了清算,現將財務清算情況及處理意見通報如下:
一、財務清算情況
通過清算,近四年來,水廠的收支基本相抵,剔除暫借政府2萬元,目前結余7121.13元;四年來,付工資及加班費99849元(含抽水人員工資9600元),占總支出的20%,數額較大;付招待費45062元,其中很大部分為居委會方面的;付其他開支30437元,數額較大,其中包含了、二人三年養老保險金單位負擔部分10900.8元。
二、處理意見
根據財務清算結果,原自來水廠在居委會代管的四年中,是出了成績的,干部是盡了職吃了苦的,但在財務管理上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為了自來水廠的長遠發展,也是基于關心干部,愛護干部,提高干部工作積極性考慮,鎮黨委、鎮政府對下步水廠的經營管理作出如下決定:
1、自來水廠的財務納入鎮財政所“零戶統管”范圍,所有支出票據應有經手人、證明人,最后由鎮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報帳,每月上報黨委、政府一次經營情況。
2、水費收繳一律使用財政監制票據,收入統一上繳,不得坐收坐支。
3、居委會干部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組成,統一在居委會帳務上發放,發放標準憑鎮政府抄告單。不得在水廠帳務上發放任何工資及加班福利費,聘請的抽水人員工資除外。
4、為調動工作積極性,鎮政府拿出水廠盈利部分的20%作為水廠管理人員的獎勵工資;盈利部分的40%彌補居委會經費不足;盈利部分的40%作為水廠的發展基金。
5、水廠所有開支中,不列入非生產性支出。所有非生產性支出列居委會開支。開戶費、增容費統一上交鎮財務,納入鎮固定資產,不計入水廠盈利部分,政府免費用水也不計入盈利部分。
6、加強材料庫存管理,建立規范的材料領購制度,所采購的材料須列出清單,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購置,財政所每季度清查一次。
7、、二人三年的養老保險費由于未報鎮政府審批,擅自由單位支出,為了嚴肅紀律,必須在一星期內悉數退款到水廠財務。今后水廠管理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單位部分可視經營狀況在彌補居委會經費的40%中列支,具體由居委會解決。
- 上一篇: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實施方案
- 下一篇:干部勤廉雙述活動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