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和促進企業上市意見

時間:2022-04-06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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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和促進企業上市意見

鼓勵促進我市企業上市,切實把握資本市場發展新機遇,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政發〔〕4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企業上市工作,加快我市企業上市步伐。要積極開拓創新,通過綜合考察企業規模、行業地位、發展潛力和上市意愿等,切實把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企業遴選出來,建立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對入庫的上市后備企業,要實行動態管理,分年度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企業重點扶持,強化指導,推進改制,促成上市。

(一)上市后備企業的基本條件。

1、合法存續、具有上市意愿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體改制為股份制公司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在800萬元以上或最近1年凈利潤在500萬元以上,凈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

3、公司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

4、公司生產經營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5、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6、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近兩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違法行為。

(二)上市后備企業的遴選程序。市級上市后備企業采取企業申報和縣(市、區)、市有關部門推薦,由市促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上市辦)會同市有關部門擇優遴選確定。市屬國家出資企業經市國資委同意,直接向市上市辦報送申報材料;其他企業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地發展改革局(或具體負責企業上市的工作部門,下同)受理,按照申報條件初審后,將合格材料報送市上市辦。市上市辦根據情況,在征求相關意見后,確定市上市后備企業名單,并予以公布。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上市后備企業申請各級政府預算內的各類技術改造、技術開發與創新以及產業化等專項資金,凡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考慮。

(二)上市后備企業歷年來享受國家、省有關優惠政策形成的資產,經財政部門審核并報政府批準,可歸原企業股東持有;從股份公司設立到上市期間,仍享受原有優惠政策。

(三)上市后備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土地使用證、房產證、車船使用證、給排水及供電計劃指標、資質等級、自有工業產權等過戶時,企業法人代表及控股股東沒有發生變化的,只收取工本費,免收變更、過戶交易服務費,其他涉及本級權限內的收費項目,一律按最低標準的50%收取(不含增加注冊資本應收的費用),能夠取消的一律取消。

(四)上市后備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因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原因調賬增加稅收的本級留成部分,作為市政府建立本級企業改制上市獎勵扶持資金來源。對市本級企業改制和上市培育期所發生的成本費用進行適當補貼,凡上市后備企業向證監會提出發行上市申請并經正式受理的,市政府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對市本級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的獎勵,凡在境內成功發行股票上市且注冊地在本市的企業,稅收在市本級的,由市政府獎勵100萬元;稅收在縣市的,由受益縣市參照給予獎勵。

(五)企業上市募集資金的70%以上在本市轄區內投資的,視同招商引資項目,享受本地相關優惠政策。企業上市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優先準予立項和報批;凡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導向的,優先上報申請納入省重點項目盤子;項目所需建設用地優先保證土地使用計劃指標,優先辦理用地預審、及時報批,保障用地;支持上市企業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住房建設規劃的前提下,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計劃,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優惠政策。發改、國土資源、環保、規劃等部門對后備企業募投項目建設審批要給予支持。

(六)上市后備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及上市后,如遇上述條款以外的問題,提請市促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按“一事一議”的原則專題研究解決。

(七)企業上市后的3年內,公司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50%獎給企業。企業異地收購并控股上市公司在本市注冊且納稅地點在本市的參照享受本項補助。

(八)上市后備企業自上市掛牌之日起、5年內注冊地外遷的,所享受的優惠政策及獎勵一并予以收回。

(九)支持金融機構對推薦的上市后備企業優先安排貸款。

(十)支持實力強、信譽好的境內外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風險投資公司等機構進入上市業務市場。市上市辦建立專業機構信息庫,搭建后備企業與中介機構溝通平臺,積極提供協調、服務,并配合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嚴肅查處上市相關中介機構作假、欺詐行為,凈化中介服務市場。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促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制定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規劃,研究擬定支持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企業改制上市,培育上市后備企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的審核,協調處理企業申報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建立工作專班,安排專項經費,把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作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強化責任,搞好服務。發展改革、經委、科技、財政、勞動保障、衛生、國土資源、環保、國資、工商、稅務、房管、規劃、質檢、海關、消防、人行市中心支行等部門,要強化責任,制定推進企業上市的具體工作措施,積極為企業上市服務。相關部門在企業上市相關審批事項中,要開辟“綠色通道”,簡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