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經濟發展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24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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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局經濟發展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和縣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保增促調”的要求,堅定不移地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全面深化企業服務,切實幫助企業克服當前面臨的困難,促進我縣工業經濟穩步健康發展,實現工業總產值52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產值386億元的目標。現對2009年工業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加快企業培育力度

1、支持“三型”企業健康發展。凡當年被評為強勢型企業或列為強勢型企業培育對象的,享受“一廠一策”的扶持政策。凡當年被評為實力型、潛力型和實繳稅金超過150萬元且不低于2007年度實績的企業,實繳增值稅和所得稅比上年遞增15%以上部分,縣財政留成部分50%獎勵企業。鼓勵土地集約利用,對工業企業在現有廠區內新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免繳建設領域相關收費。

2、支持成長型企業發展壯大。對列入成長型企業的中小企業,當年度實繳稅金超過50萬元的,實繳增值稅、所得稅超過上年30%以上部分,縣留成部分給予60%獎勵。當年實現目標的兌現獎勵額度的50%,第二年實現目標后兌現全部獎勵,第二年未實現目標不再兌現獎勵。加大對成長型企業的培育力度,在創業輔導、員工培訓、項目申報、融資擔保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3、支持企業兼并、聯合、重組。對縣內企業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途徑組建集團公司,能夠發揮龍頭帶頭作用,重組后總資產超2億元、且負債率不超過70%的企業,對其所涉及權證變更過戶的各項稅費,縣所得部分全部獎勵給企業。對擴張兼并、收購小企業,資產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實行“一廠一策”。

4、支持新辦大企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對當年引進、當年動建的新辦企業,凡注冊資金在2000萬元以上、總投資6000萬元以上;其他新辦企業,注冊資金在3000萬元以上、總投資1億元以上,兩年內竣工投產的,可享受“一廠一策”的扶持政策。對投資項目新征用土地在2009年動工并于2010年底前建成投產的企業,在建設期內按其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50%給予獎勵。對當年實繳稅(包括免抵調)額在2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土地畝均稅收貢獻額在10萬元以上的,按其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30%給予獎勵。

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引導企業做專做精

5、鼓勵企業技術創新。重視企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加大技改投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縣財政安排結構調整項目扶持資金2000萬元(具體扶持辦法另行制訂),支持企業實施產品開發、科技創新和改進技術裝備。加快已供土地的開發利用,對超期未開發的企業不得享受技改補助政策。培育發展優勢產品,對本年度被國家有關行業管理部門首次認定為國內市場占有率居全國前5位,其產品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在20%以上,憑有效證明獎勵企業20萬元(同時獲得名牌的不重復獎勵)。在2009年開工2010年底前建成投產的項目,其征用耕地按新耕地占用稅條例規定執行的,交納耕地占用稅縣財政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征用非耕地交納的耕地占用稅縣財政留成部分的60%給予獎勵,項目建成后兌現獎勵。

6、鼓勵企業管理創新。配合企業管理提升年活動,突出和諧企業的創建,重視員工成長和發展,重視企業文化建設。鼓勵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完善企業管理。組織開展現代管理示范企業創建活動,每年評選現代管理示范企業,有關部門要安排專人給予業務工作上的支持或輔導,并且在經費上予以補助。

7、鼓勵企業制度創新。對有意向組建集團公司和上市的企業進行專業跟蹤輔導,對聘請專業咨詢機構和公司的經費,給予一定的補助;繼續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成功上市后縣政府給予每家100萬元的獎勵。

8、鼓勵企業品牌創建。對首次獲得名牌、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國家級每項獎50萬元,省級每項獎5萬元,市級每項獎3萬元(同一產品同年度獲得多項榮譽稱號不重復獎勵)。獲得區域性品牌的,對相關的行業協會,國家級獎10萬元,省級獎8萬元,市級獎5萬元。另安排50萬元區域性品牌創建經費。

三、推進節能降耗工作,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9、推進工業循環經濟規劃與項目建設。增加工業循環經濟試點園區,把縣經濟開發區、縣產業區城東工業園列入工業循環經濟試點園區,加快制訂工業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加大循環經濟試點園區項目建設的推進力度。對規劃工作費用和循環經濟項目建設的投資給予補助。

10、推進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推廣具有示范效應的清潔生產項目和先進適用的資源循環利用技術。對通過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審核費用和技改投資,以及實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業廢棄物利用、資源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項目,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獎勵。

11、推進節能降耗。建立能源監測機構,加強對節能降耗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確保萬元生產總值能耗下降5%以上。在全縣范圍內實行節能工作目標考核,對未完成節能目標的單位和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投資項目能耗評估和審查制度,把能耗標準作為項目核準和備案的強制性門檻。鼓勵實施節約型項目的技術改造和引進,對符合節能、節水推廣目錄的技改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安排節能專項扶持資金500萬元,促進全社會節能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加強創業平臺建設,促進企業快速發展

12、加強中小企業擔保中心建設。縣中小企業擔保中心注冊資金增資到7000萬元(含創業風險基金500萬元);鼓勵有條件的鎮鄉(街道)建立擔保分中心;鼓勵建立民營擔保企業,并按實際擔保年平均余額的1%給予補助。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建立企業資金周轉基金,幫助企業解決臨時性資金周轉需要,緩解中小企業資金緊張矛盾。出臺金融機構考核獎勵辦法,引導各金融機構積極服務地方中小企業發展,有效增加貸款供給,促進銀企合作。

13、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圍繞行業發展方向、共性問題和關鍵技術,安排500萬元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資金,推動各類檢測中心、研發中心、信息中心的創建和完善。加強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對符合規劃設立的工業功能區,經批準免繳各項規費縣得部分,土地出讓金返還70%,用于配套設施建設。

14、加強工業企業人力資源建設。安排培訓資金170萬元,用于工業管理干部隊伍、企業經營者及業務骨干的培訓和EMBA畢(結)業證書獲得者的獎勵。鼓勵引進人才,對攜帶高科技開發項目、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創辦領辦高新技術領域的合資合作或獨資項目等人才,經有關部門認定后,可采用一事一議的辦法,通過科研經費、技改經費等渠道,給予經費資助。對全縣引進的高級職稱人才,個人工資薪金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部分,其按規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縣留成部分60%給予獎勵。

15、加強中小企業創業平臺建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基金350萬元,用于技術服務、管理咨詢、創業輔導、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典型宣傳、考察學習、新辦工業企業等經費補助、獎勵。安排國內合作經費180萬元,用于橫向經濟協作、原料基地建立、產業鏈延伸、市場拓展、勞動力基地建設和山海協作等工作經費補助。省級以上交易會參展企業補貼參照開放型經濟政策,費用按實結算。參與衢州產業與資源合作的企業,按實際投資額的1.4%給予補助。

五、完善經濟發展機制,優化工業發展環境

16、完善服務企業長效機制。深入開展“政企聯動、解困突圍”活動,切實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企業開辦手續,由鎮鄉(街道)政府(辦事處)實行“一站式”全程代辦,縣行政服務中心要搞好協調,實行限時服務,提高辦事效率。“三型”企業辦理有關事項,職能部門要開啟“綠色通道”;協調招商引資和土地招、拍、掛之間的關系,縮短落戶企業的開工建設時間。積極培育勞動力市場,扶持發展職業介紹機構,在收費價格上適當放開,實績突出者予以獎勵。

17、規范企業收費管理和執法檢查預告機制。向企業發放《企業收費繳費登記卡》,凡國家、省、市明文規定以外的各種收費項目和未列入收費卡項目,企業有權予以拒絕;對新辦工業企業所涉登記類收費縣收部分一律免繳;對企業例行的執法(經濟)檢查,應實行預告制,告知執法檢查內容、范圍和時間;建立執法檢查部門聯合檢查制度,防止多頭、重復檢查。認真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減輕企業負擔的社保政策,調低社保交費比例。對經濟開發區、產業區及其它通過環評的功能區塊,其落戶企業項目屬于一、二類工業性質的,均實行登記??估機構評估后一年內,可作為房地產交易、過戶抵押、登記等手續的有效憑證,縣內其它部門不再重新評估。

18、完善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對各鎮鄉(街道)工業經濟發展考核,授予年度工業發展先進鎮鄉(街道);加強對企業梯隊的考評和培育,每年評定強勢型企業、實力型企業、潛力型企業、成長型企業;建立“工業風云榜”,評選表彰“納稅二十強”、“成長之星”和“科學發展先進企業”等;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對成績突、成效顯著的行業協會進行表彰獎勵;開展工業企業排位競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