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意見

時間:2022-04-27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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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意見

為全力打造“平安”,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和科學處置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問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健康生活,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以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流通領域食品質量預警實施方案的復函》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就全區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建設“平安”的總體要求,以提高行政能力為抓手,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實施有效監控,排查商品質量安全隱患,及時、快速、有效地處置商品質量引發的安全問題,預防和遏制商品質量安全問題的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商品質量問題的危害程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目標

通過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及時有效地消除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問題,防止區域性重大商品質量問題的發生,形成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增強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增強消費者的監督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對商品消費安全的信心和滿意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消費安全。

三、公示內容

根據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所掌握的情況,以及采集獲取的有關信息,重點對以下信息內容實行公示:

(一)全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和檢測情況;

(二)全區涉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舉報和投訴情況;

(三)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有關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問題的公告、公示內容及預警信息;

(四)被各級媒體曝光并證實涉及流通領域商品存在質量

及安全問題的事件;

(五)轄區內群眾關注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問題信息;

(六)有關商品知識、假冒偽劣商品的識別和法律法規常識等信息。

四、工作機制

為了有效地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工作,根據流通領域商品監管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領導,健全網絡。決定成立區流通領域消費安全建設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并下設辦公室;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以工商部門組織實施,鄉鎮、街道、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各社區、行政村和大型商場(超市)落實責任的信息采集和公示工作機制,規范信息的采集和公示。

(一)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實施,鄉鎮、街道及相關職能部門確定信息采集報送聯系人,各社區、行政村和大型商場(超市)確定信息采集員。各職能部門按職責采集相關公示信息,重點是職能范圍內對流通領域商品的相關檢查和檢測結果信息;各社區、行政村和大型商場(超市)結合各自受理投訴、處理糾紛等實際采集相關公示信息,由工商部門進行匯總整理和審核。

(二)信息公示。采集匯總后的信息內容,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把關后,通過在各社區、行政村和大型商場(超市)建立信息公示欄(櫥窗)、相關媒體設立信息公示欄目等形式進行定期公示,重要信息內容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審定。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是深入實施商品準入工程,進一步探索并完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體系的重要舉措,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必須從建設“平安”和提高行政監管能力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措施,扎扎實實地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工作,主動落實相關信息采集、報送和工作。

(二)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工作和商品準入工程要通過各種媒體、各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為這項涉及面廣、難度大的工作創造一個有利的工作氛圍和條件。形成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全力推進、社會輿論積極關注、企業商店主動配合、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局面。

(三)結合實際,抓好試點。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工作,要緊密聯系實際,各鄉鎮、街道、社區要及時認真做好信息公示欄(櫥窗)地點、位置的選擇和協調工作,積極探索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的有效辦法,抓好試點工作,并及時總結經驗。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以點帶面,扎實推進流通領域商品準入工程。

(四)強化督查,及時總結。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在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信息公示工作和商品準入工程時,應加強日常監管,逐步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盡快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務求取得實效,把工作做細、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