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業品牌建設指導意見

時間:2022-04-27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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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業品牌建設指導意見

區自2011年被省工商局授予省木業商標品牌基地以來,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區木業特別是木地板產業已成為區重要的區域塊狀經濟,也是全國最大的木地板生產基地和銷售中心。2012年10月,區被中國林產工業協會授予“中國實木地板之都”的榮譽稱號。

商標品牌基地建設經過短短三年時間的努力,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行業內共有注冊商標250件,中國馳名商標6件,國家免檢產品8件,省著名商標10件,6家企業的9個產品獲名牌;2004-2012年度中國實木地板行業市場影響力十大品牌中,占據五席;木地板新產品開發被列入省、市科技項目有10項,其中列入省級新產品的有8項。

為更好地支持促進木業商標品牌基地建設,圍繞區委、區政府建設“品牌大區”的目標,按照“走在前列、干在實處”的要求,現結合我區地板產業情況,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為助推商標品牌發展提供組織保證。一是健全區木業商標品牌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按照潯政辦發〔2011〕47號文件的要求,建立區領導聯系地板龍頭企業制度,做到區、鎮領導親自抓,并把這項工作作為建設“品牌大區”的重要措施,列入年度考核。研究分析商標品牌推進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做好組織協調和指導服務工作。二是認真調研,增強爭創馳名、著名商標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采取書面問卷、逐戶上門、重點走訪等形式,加強企業商標品牌建設情況調查,了解企業基本情況、市場銷售情況和商標品牌發展情況。特別是針對企業在創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并提出具體解決的措施,增強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三是建立和完善助推商標品牌計劃,確保商標發展工作的落實。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和完善助推商標品牌計劃,確定重點培育發展馳名、著名商標企業計劃,建立商標培育數據庫,實行有計劃、有重點的商標培育。堅持鞏固一批、儲備一批、培育一批、發展一批,分年實施,梯度推進,逐年更新,總體達標。建立和健全商標的動態管理機制,對馳名、著名商標產品進行全程跟蹤和動態管理。

二、拓展商標宣傳普及面,為助推商標品牌發展營造社會環境。一是大力宣傳,提高全民商標的認知程度。運用多種手段和途徑,大力宣傳商標法律法規,宣傳商標在發展經濟中的作用,宣傳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重大意義。通過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開辟專欄和專題節目,系統介紹我區商標品牌戰略、扶持政策和相關信息,推薦省、市著名商標企業運用商標品牌戰略成功經驗。指導幫助企業做好商標品牌宣傳策劃,開展有聲勢、有影響的馳名、著名商標宣傳活動,提高企業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二是加強培訓,提高企業商標意識和創牌能力。經常性、專門性地組織對企業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商標法律和商標知識培訓輔導,開展知名企業商標品牌專題論壇、經驗交流會、咨詢會等活動,提高企業商標意識和創牌能力。

三、落實創牌扶持政策,為助推商標品牌發展注入動力。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以及產品質量國家免檢的企業,區政府在市政府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市政府獎勵額度50%的配套獎勵,進一步激勵企業爭創馳名、著名商標的積極性;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企業,可以其商標經評估作價對外投資,入股比例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20%,對商標可作抵押物和質押物;加快木業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鼓勵木業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產學研結合,對聯合成立研發中心,經有關部門認定后,給予配套科技經費支持。重點扶持1家木業區域服務中心,鼓勵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凡引進設備的,按政策規定,經批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需技術改造的項目,按政策規定,經批準在規定年限內,項目中國產設備額的40%可以抵免企業新增所得稅;鼓勵企業擴大再投資,企業經營者(含企業股東)以分紅或股權轉讓所得用于項目再投入的,所繳納的相應個人所得稅的區得部分,經批準給予專項補助;企業用于購置服務器、計算機軟硬件、專線鋪設等信息建設的費用,可以作為企業科技開發費按實列支;對做強做大企業確需土地征用的,優先予以考慮;對列入區“地板龍頭企業”的企業,其當年實繳增值稅、所得稅以上年為基數,超過區財政預算當年法定增幅以上部分,由區財政在區得部分中進行全額補助。

四、強化幫扶指導,為助推商標品牌發展提供服務。區木業商標品牌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區工商部門重點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引導注冊商標,抓好實施商標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對獲得馳名、著名商標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引導申報注冊國際商標;對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引導注冊防御商標。同時積極鼓勵和引導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擴大社會注冊商標總量;指導企業提高申報注冊商標的設計水平;盤活商標無形資產,促進閑置商標轉讓,避免注冊商標因企業轉制等原因被閑置而造成資產浪費;鼓勵和引導企業開展商標價值評估,促進商標價值的凸顯升值;積極申報注冊“木地板”集體商標,擴大品牌基地的知名度。二是積極爭創,不斷充實和擴大馳名、著名商標梯隊。加大對具有一定潛力的商標品牌資源的開發和挖掘,對具有發展潛力的注冊商標企業,引導申報市著名商標;對市著名商標企業,引導其制定爭創省著名商標的計劃。對競爭力強、市場占有率高、創牌意識強烈的省著名商標企業,引導幫助其啟動管理原件程序、異議程序、商標爭議程序、司法認定程序等多渠道申報,爭創馳名商標,做到成熟一個及時推薦申報一個。形成爭創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市著名商標的三大梯隊,不斷提高爭創商標品牌的層次和水平。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標聯絡溝通機制,木業商標品牌基地辦公室落實專人指導,實行跟蹤服務,通過幫助企業制定商標創牌計劃、建立商標管理制度、加強商標業務培訓等方式,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提高企業申報的針對性和成功率。三是加大對木業商標品牌基地的指導力度,深化商標品牌帶動戰略。將商標品牌基地作為發展木業產業的重點工作來抓。在加強機構和制度建設的基礎上,制定工作目標和任務,加強對基地企業產品質量、基地標識使用的管理,加快企業爭創馳名、著名商標的步伐,真正將木業商標品牌基地作為提升木業整體形象、區整體形象的高度來運作,力爭成為中國木業商標品牌基地,進一步帶動和促進區域經濟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