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進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意見

時間:2022-05-07 0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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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推進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以下簡稱“兩個體系”)建設,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殘聯等部門和單位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原則。堅持政府主導,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納入全市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總體規劃,并予以優先發展;堅持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結合,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堅持分類指導,促進城鄉區域均衡發展;堅持資源共享,充分依靠現有公共服務體系和保障制度為殘疾人服務。

(二)目標任務。到2015年,建立起全市殘疾人“兩個體系”的基本框架,城鄉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住房、托養照料、精神文化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殘疾人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到2020年,全市殘疾人“兩個體系”更加完備,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大幅提高,殘疾人普遍達到小康水平。

二、進一步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將殘疾人納入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并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社會保障的普惠改革與特惠改革同步制定,同步實施,逐步建立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一)建立完善殘疾人社會救助制度。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殘疾人實現應保盡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落實完善低保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補貼政策,逐步建立按殘疾等級實施分類救助的生活補貼制度,并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對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特殊困難家庭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實施臨時救助;對城鄉流浪乞討生活無著的殘疾人,給予及時救助和妥善安置。

對0—6歲殘疾兒童實施免費搶救性康復,在定點機構接受康復訓練達不到入學條件的,救助年齡放寬到9周歲。大病救助、醫療救助要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對貧困殘疾人大病住院費用經醫療保險報銷后,在政策范圍內自付部分救助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將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納入全市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計劃,對特困戶繼續實施“溫馨安居工程”,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予以優先安排。將符合條件的城鎮殘疾人住房困難戶和無房戶全部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并在選房和無障礙改造上充分考慮殘疾人出行和使用方便,給予特殊照顧和幫助。

(二)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和各項待遇。積極幫助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市、縣(市、區)政府為重度殘疾人代繳全部最低繳費標準的養老保險費。落實重度殘疾人享受社會養老待遇條件和標準的政策,今年起將城鄉重度殘疾人領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由60歲調整為55歲,在55—60歲期間需支付的基礎養老金,由市縣兩級按3∶7的比例承擔。

對于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范圍的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個人繳費部分,給予減免或補助。將白內障復明手術、精神病治療、畸殘矯治手術,以及以治療性康復為目的的運動療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腦癱肢體綜合訓練、截癱肢體綜合訓練、作業療法、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言語訓練、吞咽功能障礙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逐步增加工傷保險職業康復項目。

城鎮殘疾職工按規定享受生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各項特惠待遇。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為殘疾職工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為殘疾職工辦理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單位)招用殘疾人就業困難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

(三)提高殘疾人社會福利水平。落實省財政給予補助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居家服務補貼等政策,逐步建立完善殘疾人托養護理制度。提高殘疾人托養機構的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陽光家園”建設,使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得到寄宿和日間照料托養等服務。對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殘疾人家居環境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給予政府補貼,對享受低保的重度殘疾人逐步實現免費適配。落實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政策。

落實好殘疾人在享受稅收減免、生活用電、水、煤氣費用、就醫就診費用、農村殘疾人承擔籌資籌勞費用、殘疾人家庭安裝有線收視費用、聾人手機短信費用以及盲人和下肢殘疾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三、全面加強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

加強殘疾人服務體系規劃和制度建設,有效整合各類資源,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按照專業化、職業化要求,重點謀劃,合理布局,統籌發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托養、無障礙、文化體育、維權等專項服務,大幅度增加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全面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網絡,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建立健全以專業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礎、家庭鄰里為依托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全面開展康復醫療、功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咨詢、臨床研究等康復服務項目。加快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步伐。按照市級不少于100張床位、建筑面積不少于8000平方米,縣級不少于50張床位、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5年內市級和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處骨干型、標準化的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努力使市級康復機構成為我市康復技術資源中心。加強殘疾人康復網絡建設,市縣三級和二級醫院要設立康復科,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設立康復指導站,配有從事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的專業人員,并配備康復設施和器材。制定并完善聾兒語訓、智障、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輔助器具等專業康復機構標準和各類康復技術標準,建立康復定點機構認證制度,提高康復服務機構的專業化和規范化水平。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專業化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康復機構納入城鄉醫保定點機構和工傷康復定點機構。

實施“康復人才培養工程”,將康復機構從業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康復教師納入國民教育和職業培訓計劃,將殘疾人康復服務技術納入衛生系統相關培訓內容,積極開展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有計劃地選聘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優秀大學生,強化訓練后充實到社區和專業康復機構。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專業醫療康復、教育康復人才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穩定殘疾人康復人才隊伍。

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和控制網絡,加快建立殘疾預防聯席會議制度和早期干預工作機制,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醫療保健機構要嚴格執行《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及時向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制定“殘疾預防行動計劃”,針對危害面廣、可預防的致殘因素,強化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逐步免費實施婚前醫學檢查,加強產前篩查和診斷工作,逐步免費實施新生兒疾病(甲狀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癥、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和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癥)篩查、新生兒聽力篩查和陽性病例干預;加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交通安全、工傷預防和防災減災工作,提高應急處理和醫療急救能力,控制殘疾的發生;重視重點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預。加大殘疾預防知識的普及力度。

(二)完善殘疾人教育服務體系,不斷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貫徹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省義務教育條例》,對接受義務特殊教育的在校學生免除學費、住宿費、雜費,并給予生活補助。實施殘疾學生免費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逐步實行殘疾學生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殘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在校殘疾學生以及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對考入大中專院校及以上的殘疾學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殘聯、民政、財政等部門給予學費補助。

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送教服務等形式為補充的特殊教育辦學體系。進一步鞏固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成果,力爭到2015年使全市所有特教學校都能達到省定辦學標準,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水平達到區域內健全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實施水平。建立一處市級殘疾人綜合特教學校,提高辦學水平。依托社會資源,鼓勵民辦特殊教育機構發展。落實特殊教育工作者崗位津貼標準,落實手語翻譯教師和翻譯干部特教津貼政策。加強特殊教育研究,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推進特殊教育課程改革和創新,不斷提高特殊教育的質量和水平。通過特教學校開設教養班、送教上門等方式,解決重度肢體殘疾、中重度智力殘疾、腦癱、孤獨癥等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問題。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依托各類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福利機構和學前教育機構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做好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轉移銜接服務。

殘疾人職業培訓納入政府職業培訓計劃,鼓勵各級各類特殊教育學校(院)、職業學校、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集中就業機構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多層次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一次性就業率相銜接的機制。

(三)建立規范化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穩定就業。貫徹《殘疾人就業條例》、《省〈殘疾人就業條例〉實施辦法》等法規政策。落實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要把殘疾人就業創業作為就業工作重要目標任務,列為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指標。政府招錄公務員時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報考和錄用。鼓勵和支持更多的投資主體興辦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農)療機構、庇護型工廠等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落實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必須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對達不到安排比例的單位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按規定給予獎勵。殘疾人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按規定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型收費,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認真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與管理、審計等政策規定,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地稅代收制度。對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依法落實資金、場地、稅收等方面的優惠規定。加大對殘疾人就業創業的扶持力度,實施“百千萬殘疾人就業創業扶貧工程”,制定扶持各類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職業培訓機構的優惠政策,為殘疾人提供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吸納更多殘疾人就業。

加強市、縣(市、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開展統一服務對象、統一業務流程、統一機構標識、統一人員標準和統一服務準則“五統一”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確保人員、場所和設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殘疾人服務窗口和服務項目,免費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加強對盲人按摩機構的資格認定和行業管理,落實盲人按摩機構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規范發展盲人醫療保健按摩服務業,實施“萬名盲人醫療保健按摩師培養工程”。大力推進職業康復勞動項目,促進智力和精神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四)加強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加快殘疾人脫貧致富步伐。政府有關部門要將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扶貧開發重點對象予以扶持,農村金融機構要向殘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農村各種社會化服務組織等要加強對殘疾人的幫扶。落實好康復扶貧貼息貸款,健全擔保體系,簡化貸款程序,提高貸款扶持貧困殘疾人(戶)的到位率和扶貧效益。探索“公司+農戶”等產業化扶貧模式,幫扶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家庭副業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勞動,并為其提供產前、產中、產后配套服務,保障農村殘疾人充分享受各項惠農政策。鞏固發展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政府舉辦或補助的面向“三農”的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將殘疾人優先納入培訓范圍。

(五)健全殘疾人托養服務網絡,逐步滿足殘疾人托養服務需求。建立健全以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干、鄉鎮(街道)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安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網絡,為精神、智力殘疾人和其他各類重度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務,開展生活技能訓練、職業康復、職業培訓與工療、農療、文化體育、心理疏導、安全保護等服務,組織從事簡單生產勞動以及相應的文化體育和休閑娛樂活動。將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納入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整體規劃,統籌安排,優先發展。按照床位不少于50張、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標準,重點支持5-10處基層殘疾人專業托養機構建設。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非營利性托養服務機構。對規范達標的托養服務機構給予居民家庭水、電、氣、暖費用同價優惠待遇。落實政府補貼政策,制定實施殘疾人托養服務標準、入院甄別標準、機構管理辦法,逐步建立針對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日間照料和居家安養社會組織的資助及服務質量監督制度。加快托養專門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六)加快推進無障礙建設,改善殘疾人日常生活條件。大力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建筑物、交通設施、旅游景點、車站、居民社區等場所和設施實施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對有需求的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逐步開辟無障礙公交路線,設立無障礙站牌、殘疾人專用車位等無障礙設施。將信息交流無障礙納入政府信息化建設規劃,積極推進政府及殘疾人組織門戶網站信息無障礙建設,加快建設和完善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助困、社會保障、生活救助、托養服務等業務信息網絡服務系統,推進互聯網、手機等信息無障礙實用技術和產品研發。在電視臺殘疾人專欄節目增配手語字幕的基礎上,推進新聞節目播音與字幕同步播出,便于殘疾人擴大信息交流。市、縣(市、區)圖書館設立盲文和盲人有聲讀物閱覽室,定期增配、及時更新適合殘疾人閱讀的讀物。完善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殘聯要加強與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數據交換與共享。

(七)發展殘疾人文化體育服務,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開展殘疾人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市民活動中心設立殘疾人活動中心(室),公共文化、體育設施要對殘疾人免費開放。各級各部門舉辦文藝活動要鼓勵殘疾人參加,定期舉行殘疾人文藝匯演,加強優秀殘疾人文化藝術人才培養,繁榮殘疾人藝術創作,支持殘疾人藝術機構建設。落實全民健身計劃,開展殘疾人群眾體育健身活動,定期舉辦各類殘疾人運動會,全市殘運會與全市運動會同城同步舉辦。繼續抓好傳統體育項目,市、縣(市、區)要建立穩定的優秀殘疾人運動員隊伍、教練員隊伍和殘疾人體育醫學分級員隊伍,健全完善殘疾人運動員選拔、培訓、表彰獎勵機制,不斷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按照政策,解決好在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中成績突出的優秀殘疾人體育人才的獎勵、就學、就業和保險等問題。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文化館及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向殘疾人免費開放并提供便利服務;文化館等要積極組織殘疾人參加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動,加強反映殘疾人自強不息等健康題材的文藝作品的創作和演出。加大對盲文、盲人有聲讀物、殘疾人題材的圖書、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扶持力度。支持發展殘疾人勵志文化產業,教育引導廣大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八)健全殘疾人維權服務體系,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建立以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提供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導,以有關部門、社會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為符合規定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經費補助。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健全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嚴厲打擊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四、建立完善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做為為民辦實事的重點項目,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成立市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推進小組,研究決策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重大事項,加快推進城鄉殘疾人社會保障一體化和服務均等化。各級各部門要將殘疾人工作列入各自職責范圍和目標管理,密切配合,切實提高為殘疾人提供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的水平。殘聯、統計等部門要加快建立殘疾人事業發展綜合評價體系。

建立以公共財政為主渠道,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機制。要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體育彩票公益金對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扶殘助殘慈善事業,創新開發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團體的扶殘助殘項目,完善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多元化籌資機制。通過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或政府補貼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發展各類殘疾人服務業。

(二)完善政策法規。適時修訂《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市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認真落實《省殘疾人優惠扶持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納入我市全民普法教育規劃,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制定并完善殘疾預防、0—6歲參加兒童免費搶救性醫療康復、殘疾人康復救助、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津貼、貧困殘疾人大病救助補貼、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和各項待遇、殘疾人康復和托養服務設施建設與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殘疾人服務業發展、無障礙設施建設、專業化殘疾人服務人才隊伍培養和傾斜政策等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殘疾人服務的行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機構的準入、評價和退出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針對殘疾人的各項特惠扶持政策,大力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和倡導“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殘疾人觀,積極營造人人關心、支持殘疾人事業的良好輿論氛圍。組織好“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并表彰社會扶殘助殘模范和殘疾人自立自強先進典型。各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要切實發揮優勢,依法維護相關殘疾人群體的合法權益。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慈善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愛心捐助活動。

(四)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作用。各級殘聯認真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認真承辦和管理殘疾人康復、就業、職業教育、托養等服務項目,做好殘疾評估、鑒定和換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代)》工作,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積極向政府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協助政府做好有關政策法規、規劃的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深入開展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調查研究,加快推進殘疾人事業的理論創新。加強各級殘聯建設,建立起以縣(市、區)殘聯為主導、鄉鎮(街道)殘聯為骨干、村(社區)殘疾人協會為基礎的基層殘疾人組織網絡,為殘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將各級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本級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發揮和拓寬殘疾人組織、殘疾人代表民主參與渠道。縣(市、區)以上殘聯理事長可按程序推選為同級人大或政協常委候選人。做好優秀殘疾人干部的選拔、培養和配備工作。加強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充分發揮好殘疾人專門協會在殘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培養高素質殘疾人事業專業技術人才,加強對殘疾人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做好優秀殘聯干部的掛職鍛煉、培訓深造等工作。選聘好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干事和專職委員,并將其工作補貼或誤工補貼、教育培訓補貼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建立殘疾人社會工作者隊伍,完善助殘志愿者注冊登記制度和志愿助殘服務激勵機制,發展專業化助殘志愿者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