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公共節能意見

時間:2022-05-21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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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公共節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1號,以下簡稱《條例》)已正式實施。為認真貫徹落實好《條例》的各項要求,推動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為目的,依法推動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加強用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減少能源浪費,合理利用能源,充分發揮各級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范圍

全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一)國家機關:包括市、縣區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

(二)事業單位:包括市國家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單位。

(三)團體組織:包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工、青、婦等社會團體和有關組織。

三、工作目標

以《條例》為依據,建立健全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機構和運行機制,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規制度、節能管理指標、監測和考評體系,突出抓好能耗計量統計,科學合理擬定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采取制度上可行、管理上科學、經濟上合理的節能管理措施,確保節能規劃目標和年度目標的實現;籌建市節能信息化網絡管理平臺,實現節能信息互傳、節能經驗和管理資源共享。力爭到年底,實現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機構健全,管理統一,職責明確,運轉協調,制度措施得力,規劃科學合理,能耗數據統計準確,節能目標管理量化的節能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全市節能工作持續、有效開展。

四、工作任務

(一)健全機構,完善制度。

1、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為加強對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了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和市市級機關節約資源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簡稱“節能辦”),辦公室設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分管領導和職責,設立節能工作崗位,指派專人(或兼職)負責本單位節能工作。各縣區負責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部門負責本級和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主管部門在各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本系統內節能工作。

2、完善制度,組織施行。依據《條例》、《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了《市節能聯絡員工作制度(暫行)》和相關配套制度,各縣區、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各直屬機構要認真組織施行;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適合本縣區的節能管理制度和措施。通過健全管理機構,完善法規標準,使節能工作有法可遵,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有標可行,確保貫徹落實《條例》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二)規范能耗計量統計。

能源消耗統計工作,是節能工作的重要基礎工作。近期,市節能辦要針對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責任不明晰、規章制度不全、能耗底數不清、基礎工作薄弱、監督約束不力等問題,組織開展一次能耗基本數據信息統計普查,建立公共機構名錄庫,準確掌握全市公共機構的總體數量,實現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的全員化,避免漏報、漏管現象。根據普查結果將建立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臺賬,夯實和完善統計工作基礎,為節能監管工作和擬定《市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以及其它配套制度提供依據。各級各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普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遺不漏,實現能耗數據統計普查工作全覆蓋。

(三)加強節能工作管理。

1、創新節能管理模式。逐步采用合同節能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改造和運行管理;要建立健全節能運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統操作規程,加強公共用能系統和設備的運行調節、維護保養、巡視檢查,推行低成本、無成本節能措施;要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對重點用能系統、設備的操作崗位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對選擇物業服務的單位和企業,要考慮其節能管理能力,在訂立物業服務合同中要載明節能管理的目標和要求等,要積極探索總結,不斷創新節能管理模式,努力提高能源利用率。

2、加強基礎用能管理。各級公共機構食堂、綠化用水要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和節水灌溉方式。辦公建筑要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燈具,優化照明系統設計,改進電路控制方式,推廣應用智能調控裝置,嚴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裝飾用照明;要盡可能減少空調、計算機、復印機等用電設備的待機能耗,及時關閉用電設備;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的規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風,改進空調運行管理;對電梯系統要實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設置電梯開啟數量和時間,加強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加強對網絡機房、食堂、開水間、鍋爐房等部位用能情況的監測,確實加強基礎用能系統的水電煤氣油(燃油)管理,降低能耗消費。

3、加大節能技術改造。要率先采用技術進步、效果明顯、性價比高的新能源和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積極推進建筑維護結構、采暖、空調、照明系統和信息機房、食堂、電梯、電熱設施、鍋爐、燃氣設備等用能設備、用電設備的改造和淘汰力度,推廣使用節能產品和設備。對樓梯、走廊過道、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要更換安裝技術較為成熟的延時開關或感應開關等自控裝置,杜絕長明燈現象;更換使用節水型水龍頭、潔具等產品,加強維修保養和檢查,杜絕跑冒滴漏和長流水現象;積極推進雨水收集利用、廢水回收再利用、綠化滴灌等節水管理和改造;積極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垃圾分類回收等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推廣運用。

4、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要嚴格按照車輛編制標準配置公務用車,優先選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潔能源的車輛,并嚴格執行車輛報廢制度。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派車登記制度,合理安排公務用車,嚴禁公車私用。制定節能駕駛規范,加強車輛用油和維修管理,實行“一車一帳”、單車能耗核算制度。積極推進公務用車服務社會化,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提高公務用車利用率。

(四)強化節能工作監督。

1、完善節能考評體系。要依據中省市相關規定逐步建立完善適合我市各級各類節能工作的監督考評辦法,明確節能考核考評標準、程序和獎懲措施。對節能降耗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完不成節能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建立節獎超罰的激勵機制,增強節能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2、加強節能監督檢查。各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要會同本級有關部門,加強對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制定落實、能耗統計、能耗定額執行、節能管理規章制度建立、節能措施落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節能制度不健全、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情況嚴重的,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3、加強節能社會監督。要建立各級能源消耗公示制度,將水電煤氣和車輛用油、維修費用等耗費,每季度面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改進公示的內容和形式,增強公示的可比性、直觀性;建立健全公示后的“跟進”機制,加強對公示數據的分析和通報、異常能耗的反饋和處理等工作;要充分發揮媒體輿論、社會團體、派等社會監督作用,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立體交叉、功能齊全的監督機制,以完整合理的監督主體結構來推進節能監督。

(五)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1、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節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介宣傳《條例》,認真組織開展節能周宣傳活動,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增強干部職工的節能意識,培養節能習慣,營造良好的節能氛圍。同時要以簡報和通報為載體,及時宣傳節能工作動態,曝光工作不力、浪費嚴重的單位,宣傳節能典型。

2、做好培訓工作。逐步建立節能長期培訓機制,分層次、分類別開展節能主管負責人、節能聯絡員、能耗統計員、計量員、能耗管理人員等各類專項培訓,定期組織節能技術和經驗交流,提高節能管理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努力把《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