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出口農產品示范區建設意見
時間:2022-05-21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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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搞好我鎮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工作,進一步推進“整建制有機農業區建設”戰略的實施,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的意見》和《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考核管理辦法》,現就我鎮創建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橫抓基地、區域推進,縱抓龍頭、產業延伸,科技引導、政策推動”的思路,大力實施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農業化學投入品“供、銷、用”全程鏈式管理機制,對全鎮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進行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本著效益優先、注重農業生態和強化服務、重在示范的原則,大力推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提升出口農產品核心競爭力。
二、任務目標
在實行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基礎上,推行以企業為龍頭、基地為依托、標準為核心、品牌為引領、市場為導向“五位一體”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發展模式,按照出口農產品國際標準和進口國(地區)質量安全及衛生技術標準要求,建成具備“源頭無隱患、投入無違禁、管理無空白、出口無障礙”示范效果的農產品出口基地。
三、基本原則
(一)內外統籌的原則。依據我鎮出口農產品發展現狀和國際市場需求,圍繞國際、國內兩個市場,以出口農產品龍頭企業為依托,生產加工一批外向度高的出口農產品,并將管理范圍延伸到有機蔬菜、食用菌、花椒、金銀花等所有農產品,實行內外統一、全面覆蓋,從整體上提升全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標準化的原則。以出口農產品龍頭企業為依托,根據目標市場的技術標準、規程,以出口原材料基地檢驗檢疫備案管理為基礎,建設一批能按照農業生產規范操作(GAP)、有效控制并合理使用農業化學投入品、實行種植養殖全過程監管的出口示范基地。
(三)規模化的原則。根據出口農產品原材料供應、優勢產業集聚狀況和環境質量要求等相關情況,對出口農產品實行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充分發揮基地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建成符合目標市場要求的出口農產品示范區。
四、工作重點
(一)健全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體系。廣泛推廣使用國際標準體系,參照進口國(地區)標準,開展國內外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比對界定,制定推廣全區出口農產品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制定和完善有機農業生產地方標準。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知識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在生產加工和經營流通環節按照標準操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區內龍頭企業、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社,實施農資供應、技術指導、生產管理、質量檢測和收購銷售“五統一”,實現出口基地全備案。積極引導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和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社,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加工和市場營銷,開展質量安全體系認證,實現農產品加工企業全過程的安全有效控制,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
(二)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控制體系。推進農獸藥經營許可證制度,逐步實行專營專供。根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制定《農業化學投入品使用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專營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對進入轄區內的農業化學投入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實行備案管理。積極培育扶持農資經銷龍頭企業,發揮其主渠道作用,盡快建立直供配送體系,逐步形成“統一進貨、統一標識、統一價格、統一倉儲、統一配送”的經營模式,實現示范區基地全部直供。引導企業完善經營臺賬和投入使用記錄,形成農業化學品“供、銷、用”全鏈式管理機制,開展經常性的專項整治,強化監管,凈化市場。
(三)健全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以出口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社為主體,在產地環境、種植養殖、化學投入品采購使用、病蟲害防治與疫病控制、收獲、存儲、運輸、加工、包裝、出口等各個環節建立可追溯體系;以農業化學投入品經銷企業為主體,在農業化學投入品的采購、儲運、銷售等環節建立可追溯體系,實現示范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完全可追溯。加強鎮農產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依托區農業環境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整合現有檢測資源,配備先進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建設具有全程檢測能力的實驗室,各村、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建立農產品質量檢測站(點),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實現“從基地到市場”的全程質量安全控制。建立完善“鎮監督檢測中心、村檢測室、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檢測點”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三級檢測防控體系。建立示范區質量追溯平臺,對農產品生產各環節信息進行收集記錄,實現逆向查詢,逐步建立起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過程可追溯體系。
(四)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健康評估預警體系。鎮經貿委、農委等相關部門依法制定農產品風險檢測計劃,科學制定農產品風險檢測方案,及時匯總統計檢測數據,做好風險檢測數據的分析應用。鎮經委、農委、獸醫站等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收集、匯總、分析國外預警通報及國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定期開展評估,對檢測工作進行動態調整,提高監管的科學性、時效性、針對性。建立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預案,有效防范出口農產品出口國啟動停止進口或封關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五)建立企業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全面建立示范區內企業誠信檔案,簽訂企業誠信保證書,引導企業加強農業化學品源頭控制,自覺建立產品追溯和不安全產品召回制度。實行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示范區內企業實行一、二、三類管理,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加快行業組織建設,加強行業自主管理、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規范農產品出口秩序。
(六)建立多元化市場體系。積極鼓勵引導轄區內企業“引進來”和“走出去”,引進一批國際知名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品牌,爭取高端精深農產品加工企業落戶示范區,鼓勵有條件的龍頭企業開展對外技術合作,到國外設立農產品加工項目和營銷機構。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會,在鞏固日本、韓國、歐盟、美國等傳統市場的同時,拓展俄羅斯、中東、拉美、東盟等新興市場,拓寬出口渠道。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引導龍頭企業到國外注冊商標和申請國際認證,積極爭創著名商標,積極開展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認證,打造一批地域品牌。推動示范區內企業與省內外大中型城市連鎖超市對接,建立穩定的營銷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標準要求,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執行機構,健全職責明確且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出臺實施意見和扶持政策,制定培訓、宣傳工作計劃并按步驟組織實施。
(二)制訂出口農產品標準化種植、加工生產等環節的標準規范,實行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植保員、獸醫、生產技術人員等。
(三)制訂實施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相關制度和有關規定,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的采購、銷售、供給、使用,對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的行為實施專項整治。
(四)建立鎮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網絡和應急處置機制。
(五)建立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失信企業信息交流通報平臺,并做好相關記錄,建立完善管理檔案。
(六)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加工企業、出口規模、出口市場及產品品牌等要保持一定的規模和增長幅度,各項指標要在全省達到一定比例,在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具有較強的示范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創建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我鎮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的創建工作。各村也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落實專人負責,行政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部門合作推進機制,形成推動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的強大合力。鎮經濟部門負責宣傳、綜合協調、組織上報工作及相關信息服務等。鎮農委等部門、單位負責農產品原料種植養殖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并加強對農業化學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鎮質監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認證、標準化和計量工作違法行為。北工商所負責農資市場及流通環節的監管。鎮環保部門配合農委、畜牧部門對農產品生產區域水體、大氣、土壤等環境監測,協助農業部門做好農業環境污染防治監管。
(三)加大扶持力度。為出口農產品企業提供貿易便利和信息服務,建立出口農產品報檢通關快速服務機制,優先幫助企業辦理出口農產品原料基地備案、檢驗檢測和通關手續;積極爭取國家促進農產品出口的各項扶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大對出口農產品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
(四)加強宣傳培訓。加大對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的對外宣傳推介力度,利用廣播、電視臺、報刊、網絡宣傳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常識,增強全社會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加強對出口農產品相關知識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多層次地開展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政策法規宣講,大力推廣國外農產品食品管理模式,定期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管理措施、技術規范的培訓。
(五)強化督導考核。鎮創建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綜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各村和各有關單位創建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指導,并將督查結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范圍。對工作開展得力、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工作開展不力、被動應付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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