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群眾生活保障物價穩定意見

時間:2022-05-29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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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群眾生活保障物價穩定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去年以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穩定物價水平的總體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各種因素影響,部分消費品價格仍在高位運行,加重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已成為經濟運行和社會生活中的熱點問題。為了進一步穩定物價水平,建立穩價安民的長效機制,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市場價格保證群眾基本生活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物價工作努力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力發展農業生產,保障市場供應

1、認真落實“米袋子”和“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進一步抓好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扶持蔬菜和生豬生產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切實把各項補貼資金發放到位。擴大蔬菜種植規模,優化品種結構,合理安排茬口,提高生產水平。要把蔬菜基地建設納入基本農田保護范圍,到2015年,全區蔬菜種植面積達到14萬畝,新增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5個,新增種植面積1.2萬畝,蔬菜年總產量達到20萬噸以上。積極落實能繁母豬保險和補貼政策,抓好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推廣科學養殖模式,促進生豬生產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2、加大財政支農力度。區政府設立蔬菜發展專項基金,扶持發展設施蔬菜基地建設,重點支持千畝園蔬菜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和規模化生產基地建設中土地流轉、技術引進培訓等。(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列在首位的為牽頭部門,其余部門按分工負責,下同)

3、落實優惠價格政策。認真落實蔬菜生產過程中的用水、用電價格執行農業生產用水、用電優惠價格政策,降低蔬菜生產成本,充分調動農民蔬菜種植積極性。(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二、加強市場體系建設,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

4、加強和完善市場流通體系建設。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則,合理規劃建設一批農產品市場,重點抓好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積極完善城區蔬菜市場和社區便民菜店建設,促進蔬菜直銷。(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農業局)

5、減少蔬菜流通環節,降低流通費用。鼓勵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社對接“、“農超對接”、“農校對接”,降低蔬菜流通費用。對實行農社、農超、農校對接的生產經營主體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優先申報國家“農超對接”項目,安排政策扶持資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3-5年內建立“農社對接”平價蔬菜直銷商店不少于13個。(責任單位:區農業局、區商務局、區供銷聯社、區教體局)

6、擴大蔬菜臨時交易網點。本著合理布局,方便購買,整齊有序、便于管理的原則,合理規劃,在城區路段增設農副產品銷售攤點3處。在每個居民小區設置蔬菜直銷點,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菜農進社區,進大型居民小區進行蔬菜直銷。(責任單位:區綜合執法大隊)

7、積極推進“放心早餐工程”。按照“政府推動、企業主導、市場運作、政策扶持、規范經營、便民為民”的原則,積極推進“放心早餐工程”,在2011年底我區已經建立8處“放心早餐”銷售網點的基礎上,3-5年內“放心早餐”銷售網點要達到30個以上,讓群眾吃到價廉物美的“放心早餐”。(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綜合執法大隊)

8、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進一步落實區內所有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蔬菜、活豬、鮮豬肉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的“綠色通道”政策。對符合要求的配送蔬菜等農副產品的車輛,全天24小時允許城內通行和便利停靠。大力開展對公路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和公路交通秩序整頓,營造良好的農產品運輸流通環境。(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交警大隊)

9、實施扶持性價格政策。認真落實大型農貿市場用熱、用水、用氣支持性價格政策。(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三、加大重要商品儲備力度,完善應急保障制度

10、認真做好地方成品糧和應急面粉儲備管理工作。切實加強成品糧和應急面粉儲備體系建設,完善糧食加工、運輸和供應銷售網絡。認真落實國家糧食收儲政策,確保區內成品糧儲備2750噸,日均面粉儲備100噸任務的落實。(責任單位:區糧食局)

11、完善副食品應急保障儲備制度。認真落實豬肉、蔬菜等副食品應急儲備指標,確保儲備指標的落實。區級豬肉儲備要達到40噸,冬春主要耐儲存蔬菜(白蘿卜、紅蘿卜、土豆)要達到300噸以上。要切實加強市場監測,針對市場變化情況,及時實施政策性投放,保障市場供應,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發改局、區農業局)

四、穩定特殊群體生活,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12、做好城鄉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費用補貼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工作。按照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安排,積極做好向城鄉低收入群體發放基本生活費用臨時價格補貼和提高城鄉低保、失業保險金、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等工作。(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教體局)

13、對特困對象增發臨時生活補貼。認真做好由市財政專項安排的,從2012年1月起對特困對象每人每月增發5元臨時生活補貼工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

14、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區教育體育局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對各中小學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的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學生食堂飯菜價格調整報批制度,堅決杜絕學生食堂飯菜隨意提價和各種變相漲價行為的發生,保持學校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學生食堂飯菜價格要低于學校周邊市場飯菜價格10%以上。(責任單位:區教體局)

15、落實困難學生生活補貼政策。認真執行學生食堂補貼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堅持實施學生“蛋奶工程”,積極落實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不受影響。(責任單位:區教體局)

五、不斷強化價格監測預警,及時做好價格調控工作

16、加強市場價格監測。物價、農業、商務、糧食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健全大宗農產品、初級產品供求和價格變動的日常監測預警制度,重點加強對價格漲幅較高的生活必需品的監測,跟蹤調查市場供應、生產成本、銷售數量、庫存和價格動態等情況,堅持信息月報送制度,為政府調控市場提供參考。(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農業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

17、完善價格信息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價格新聞披露機制,拓寬信息渠道,增加信息頻次,及時公布市場價格情況,客觀分析價格變動趨勢,準確闡釋價格政策,澄清不實報道,穩定社會預期。(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農業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

18、審慎出臺調價項目。要按照從嚴審慎的原則,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對政府管理的提價項目,要把握好價格改革的時機、節奏和力度。2012年3月底前,除國家和省、市統一出臺的調價項目外,我區暫停出臺政府管理的提價項目。價格主管部門在出臺政府管理并與群眾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調價項目時,要充分考慮對困難群體生活的影響,配套措施要同時出臺。(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19、強化價格應急管理。必要時報經上級政府批準,依法對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采取限定差價率或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調價備案制度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遏制漲價勢頭,促進經營者和行業組織規范價格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完善成本監審、社會公示、明碼標價、價格誠信等制度,積極引導市場價格合理穩定。(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六、規范市場收費行為,大力整治市場價格秩序

20、加大對農副產品市場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認真落實超市貨物進場費、集貿市場攤位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規定,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清理零售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各類不合理收費,規范合同內收費行為,提高收費透明度,清理整頓商品流通領域其他不合理收費。(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21、規范農副產品市場經營示范合同。農副產品市場經營合同要列明經營戶位置、經營品種以及攤位費標準和收費形式等內容,在市場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監督。除合同列明的攤位費和代收費項目外,嚴禁農貿市場等投資主體利用其優勢地位,隨意變更收費標準或收取其他費用。(責任單位:區工商分局、區商務局、區物價局)

22、加大市場價格秩序整治力度。工商、質監、物價等部門要密切協作,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物價、價格欺詐、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

23、切實加強民生價費監管。繼續深入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醫藥衛生、教育、銀行、糧食、物業等涉及民生的價費專項檢查,降低群眾生活費用負擔。對查處的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24、暢通價格訴求渠道。物價部門要暢通“12358”價格舉報電話,耐心解答群眾價格咨詢,認真受理價格投訴,及時化解價格矛盾,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價格環境。(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5、區政府建立以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發改局、區物價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區文廣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商務局、區民政局、區教體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糧食局、區供銷聯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區交警大隊、區綜合執法大隊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物價局,負責我區穩定物價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綜合協調工作。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有關情況,分析探討價格形勢,部署價格調控目標任務,研究制定應對措施。(責任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6、抓好任務落實。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穩定市場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細化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穩定市場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收到實效。

八、強化督辦落實,高度重視價格輿論引導

27、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區政府將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物價工作納入督查督辦內容。區政府督查室、區物價局要及時跟蹤了解穩定市場價格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區政府將組成督導檢查組,深入各鎮、區級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巡回督查,重點檢查穩定市場價格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單位:區政府督查室、區物價局)

28、強化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物價、文化廣電部門要堅持正面宣傳和主動引導,大力宣傳《價格法》、《省價格條例》等價格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穩定市場物價、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增強經營者的價格自律意識和群眾對穩定市場價格的信心,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嚴肅新聞宣傳紀律,防止片面炒作物價,對捏造虛假漲價信息的,應及時澄清,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文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