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促企業發展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06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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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促企業發展實施意見

為鼓勵和調動企業激情創業、做大做強的積極性,推動全市企業掀起新一輪發展振興的熱潮,全力打造“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核心圈層重要一極,根據上級有關扶持企業發展的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鼓勵做大做強

(一)明確發展目標。到年,力爭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1200家以上,實繳稅金過五百萬元企業達到120家,實繳稅金過千萬元企業達到55家,實繳稅金過億元企業達到6家;年營業收入過億元企業達到460家,年營業收入過十億元企業達到20家,年營業收入過三十億元企業達到5家,年營業收入過百億元企業實現突破。

(二)設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設立市企業發展專項資金3500萬元,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逐年擴大規模。主要用于鼓勵企業做大做強、自主創新,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三)實施百強企業培育計劃。打破行業和所有制界限,每年按照實繳稅金、營業收入、職工人數等指標加權排序,篩選出前100家重點企業列入“市百強企業培育計劃”。對年度百強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篩選一次。列入“市百強企業培育計劃”的企業享受直通車服務,派駐“企業聯絡員”,協助企業解決制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難題;在信貸、貼息、減稅政策等方面重點向百強企業傾斜。每年從百強企業中評選“二十佳內外資企業”、“十佳優秀企業家”,由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

(四)推進產業調整振興。盡快制定全市產業調整振興發展規劃,明確產業發展方向、空間布局,大力發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節能環保、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在項目引進、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稅費優惠、土地與資源供應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推進“三大發展平臺”建設,鼓勵企業向專業園區集聚,著力引進大高新項目、先進制造業項目和節能低耗無污染項目,鼓勵發展低碳經濟,幫助企業申報技術改造、節能減排、清潔生產等方面上級扶持資金。

(五)構建綜合性和專業化相結合的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體系。發揮政府和社會兩方面作用,吸引和帶動社會投資,依托市企業發展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等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綜合性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暢通政府與企業雙向直通服務渠道。依托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培育一批為企業提供信息查詢、技術創新、質量檢測、法規標準、管理咨詢、創業輔導、市場開拓、人員培訓、設備共享等服務的專業化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對信譽好、服務優、效果顯著的示范服務平臺,給予補助和獎勵表彰,引導服務平臺規范運營,不斷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服務。

(六)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結合“13152人才工程”,強化對企業家的培訓力度,激發企業家創業激情,設立企業培訓專項資金,每年出資100萬元用于民營企業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邀請專家授課、開展企業管理培訓、組織企業家外出學習考察和到高校進行短期培訓學習,不斷提升企業家思想境界和管理創新能力。

(七)鼓勵企業增資擴產。

(1)鼓勵企業在合法用地上實施“零用地”改造,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經審核確認后,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本市設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鼓勵企業投資建設大項目。企業新建單個項目固定資產當年度投資過1億元(含1億元)的,經財政審計核準后,免收本市設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八)鼓勵企業搬遷改造。

(1)在老城區內依據規劃需要搬遷的國有集體企業或已改制的原國有集體工業企業,提出申請經市企業搬遷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列入搬遷改造計劃的,享受搬遷改造優惠政策。

(2)搬遷企業新建房屋按照規劃審批的面積免繳本市所設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3)搬遷企業原工業用地依據規劃要求轉為經營性用地拍賣,以拍賣收入扣除政策規定計提基金后的數額為標準,由市財政安排扶持資金支持企業搬遷改造。

(4)企業實施搬遷改造的,必須在兩個年度內完成。未按規定要求完成的,不享受搬遷改造優惠政策。

(九)鼓勵企業聯合兼并重組。鼓勵企業通過強強聯合、兼并收購和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進行聯合兼并重組,重組后資產總額達到5億元以上、重新注冊企業在且納稅的,在資產處置、債務處理、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享受優惠政策。

(十)鼓勵企業定向招商。

(1)圍繞我市產業結構調整需要,鼓勵企業實施定向招商。企業作為第一引進人招引項目來膠投資落戶,根據項目所在鎮處的政策獎勵該企業。

(2)實施定向招商企業的稅收在前五年內可以與原企業嫁接改造的企業所產生的稅收相加申報“納稅貢獻獎”等,享受政府獎勵。

(十一)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

(1)落實上級關于市、縣預算內資金要安排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要求,在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列入我市技術改造重點項目計劃的技改項目給予重點扶持。

(2)鼓勵企業加強技術中心建設,對當年通過省和國家級技術中心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十二)鼓勵企業爭創名牌。市政府成立企業品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品牌爭創活動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檢查考核等工作。對首次認定為以上名牌產品或馳名(著名)商標給予獎勵。企業每獲得一個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獎勵企業50萬元;每獲得一個省級名牌、省著名商標,獎勵10萬元;每獲得一個市級名牌、著名商標、獎勵5萬元。

(十三)鼓勵企業上市。貫徹落實好市政府《關于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工作的意見》,加快推進我市企業上市步伐。對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公司,市政府一次性獎勵公司法人大股東100萬元。

(十四)鼓勵企業納稅貢獻。在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納稅貢獻獎,對納稅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及企業負責人進行獎勵,獎勵標準按《市財政突出貢獻單位和財政突出貢獻單位負責人考核獎勵辦法》規定執行。

(十五)支持發展行業協會。貫徹落實好《關于加快推進企業行業協會發展的意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涉及企業申報項目、申請資金扶持、評選先進等事項應征求行業協會的意見。引導條件成熟的行業盡快組建協會,指導已成立的行業協會完善機制、開展活動、發揮作用。對于運作好、作用大、貢獻突出的行業協會給予表彰獎勵。

(十六)支持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堅持“抓大扶小”,支持小企業創業,設立小企業創業專項資金,充分利用符合條件的閑置廠房和土地,加快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支持鎮(處)選準主導特色產業,整合挖掘存量規劃建設用地資源,建設服務設施齊全、功能完善、政策優惠的小企業創業基地。對符合發展規劃和建設標準的小企業創業基地給予政策扶持和資金獎勵。市政府有關部門積極幫助爭取上級有關政策資金的扶持。

(十七)支持企業培養引進人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通過科學構建學科專業設置,有針對性地培養企業急需人才。加大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力度,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人才交流和培訓,建設一支精于專業技能的技術工人隊伍。鼓勵企業面向市內外選聘一批技術拔尖、經驗豐富、在行業內處于領先水平的科技帶頭人,促進高端人才集聚。對于引進人才的企業在人才住房建設、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優惠。鼓勵引導企業配套推行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制度,建立知識產權入股和技術創新人持股制度。對專業突出、貢獻較大的高層次人才授予“市特約專家”、“市資深專家”等稱號,并給予物質獎勵。

二、鼓勵金融投放

(十八)完善金融服務體系。

(1)支持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大力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爭取盡快實現各類新型金融機構覆蓋全市。

(2)進一步拓展與各金融機構的合作,構建上下聯動、全方位、多品種、立體化融資合作服務機制,建立小企業貸款考核獎勵制度,重點支持有市場、有技術、有發展前景、信用良好的小企業,力爭使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

(十九)加強擔保體系建設。

(1)鼓勵民營擔保機構發展。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獎勵補助或資本注入等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

(2)鼓勵擔保機構重點為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服務。對擔保業績突出的擔保機構,由有關部門推薦到市、省和國家,爭取上級政策扶持。

(二十)拓展直接融資渠道。

(1)促進各類企業產權流轉和并購重組。搭建企業與股權融資基金對接平臺,舉辦企業項目與資金對接會、股權融資洽談會,邀請境內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來膠合作洽談。

(2)對利用集合信托、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方式實現融資的企業,給予獎勵補助。

三、調動和保護企業積極性

(二十一)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對現行的企業投資和技改項目涉及到土地、水利、城建、環保、質檢等部門的收費,每年初編制收費明白手冊發放到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使企業充分掌握各自繳費情況;全面清理規范中介收費項目。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檢查、收費、處罰行為的規定》,涉企檢查要定部門、定時間、定內容,實行報批制度,有關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亂檢查行為,對違反規定、干擾破壞企業發展環境的行為實行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二十二)大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主要媒體開辟專題欄目,大力宣傳企業在創業創新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及時報道各單位服務企業的工作動態,定期安排涉企部門現場解答企業提問。在企業管理、技術創新、品牌建設、市場開拓等方面,每年選樹一批樣板企業。通過各種有效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在全社會形成共同關心、支持、參與企業創業創新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

(二十三)加強組織保障。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涉企部門參與,成立“市促進企業發展領導小組”,加強對企業發展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企業發展局,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及時研究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將促進企業發展和涉企服務工作列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年終由市促進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督查。

(二十四)建立工業企業監測和預警機制。加強工業經濟運行指揮調度和運行監測,建立我市重點企業網上直報系統,逐步擴大報送范圍,拓寬信息采集渠道。各相關部門要將工業經濟運行數據及時提供給市工業經濟運行指揮部,市工業經濟運行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經濟運行數據,定期編發運行簡報,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二十五)企業應加強自我約束,不斷提高自律意識,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企業出現下列問題之一并受到相關部門依法依紀處理的,取消當年獎勵資格:

1.出現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2.出現刑事案件、治安責任事故的;

3.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出現重大信訪事件的;

6.班子成員嚴重違法違紀的;

7.長期拖欠職工工資、勞動保險的;

8.惡意逃廢債務的;

9.出現其它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的。

(二十六)本意見由市促進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每年年終對獲獎事項進行認定核實,并在全市予以表彰,對同一項目涉及上級及我市多項扶持政策的不重復計獎,按最高獎勵數額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