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信局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通知

時間:2022-06-06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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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經信局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創新服務中小企業的體制機制,增強服務企業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推動中小企業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步伐,實現平穩較快發展,根據工信部等七部委《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意見》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我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原則

按照整體部署、分步實施、完善提高的原則,加快推進市、區(市)、街道(鎮、園區)三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切實做到機構、經費、人員、場地“四落實”,名稱、標識、網絡域名、熱線號碼、工作流程“五統一”,服務內容、流程、標準、收費、時間“五公開”,實現信息、資源、技術、服務、品牌“五共享”。

遵循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服務企業、資源共享、注重實效的原則,廣泛吸引各類社會組織機構參與,積極推動社會專業化服務平臺建設。

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目標任務

年,市級公共服務平臺初具規模,區(市)、街道(鎮、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開始啟動,重點培育專業化示范平臺15家;年,市級公共服務平臺達到全國一流水平,區(市)公共服務平臺完成全面建設,重點街道(鎮、園區)建立公共服務平臺的比例達到60%,培育專業化示范平臺20家;年,市級公共服務平臺國際化功能進一步增強,區(市)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帶動能力顯著提高,重點街道(鎮、園區)公共服務平臺覆蓋面達到100%,培育專業化示范平臺30家。

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工作重點

(一)提升完善市級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支持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加強中小企業信息網和中小企業服務熱線建設,增強“一線一網”服務效能,拓展服務領域,逐步建立服務品牌化、手段多樣化、管理科學化的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普惠性服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增加運營面積,服務場所達到4000平方米以上;建立信息化管理體系,增加電腦硬件、系統軟件、網絡設備等配套設施。創新服務模式,建立和完善信息、人才培訓、創業輔導、管理咨詢、技術支持、融資擔保、市場開拓、法律援助等八個功能服務區和國際中小企業技術交流中心,吸納具備條件的銀行、擔保、小額貸款、券商、信用評級、財稅、法律顧問、管理咨詢、培訓、節能服務、電子商務等專業服務機構入駐,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健全服務機制,設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管理系統(服務專區),對三級服務平臺建設和日常服務進行調度推進。強化服務效能,對服務滿意度、服務質量和服務能力定期進行測評,提高服務效率。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年服務中小企業2萬家以上,服務對象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二)加快建立區(市)級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區(市)設立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未設立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的,要依托各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單獨或聯合重點行業協會等機構,建立區域性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區(市)中小企業服務平臺要設有專門服務場所,運營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配備完善的服務設施和專業服務人員。建立針對“一線一網”企業反映情況的辦理、反饋和評價制度,能夠對市級平臺下達的任務和街道(鎮、園區)級平臺上報的情況做出迅速反映,并及時辦理和反饋,幫助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區(市)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年服務中小企業5000家以上,服務對象滿意率90%以上。

(三)逐步建立街道(鎮、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基層服務平臺要根據各自產業發展特點,參照區(市)服務平臺運作模式,依托綜合服務機構、專業服務機構,建立具有區域特色的綜合性與專業化相結合的公共服務平臺。要設立專門工作場所和服務機構,配備服務設施和專業(兼職)服務人員,健全服務制度和機制,加強與區(市)服務平臺及專業化平臺的聯動。服務場所面積達到100平方米以上,年服務中小企業100家以上,服務對象滿意率達到90%以上。

(四)建立健全專業化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各類服務機構、科研院所、大企業、特色產業園區等,立足自身優勢,圍繞產業需求,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創業基地和技術、信息、咨詢、培訓、融資等專業化公共服務平臺。各類專業化公共服務平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為中小企業服務的相應專業資格,配備專業人員,擁有專業技術手段和先進的儀器設備,辦公場所面積達到200平方米以上。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公開服務內容、工作流程、收費標準,并建立與市、區(市)或街道(鎮、園區)公共服務平臺的對接機制。市級專業化服務平臺年服務中小企業100家以上,服務對象滿意率90%以上。

四、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作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列入議事日程,制定目標,強化措施,確保取得實效。市經濟信息、發展改革、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環保、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政策措施,加強規劃指導,注重資源整合,密切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對“一線一網”受理的侵害企業權益等投訴意見,各涉企部門要認真辦理,及時反饋,讓企業滿意。

(二)科學規劃,穩步推進。各區(市)政府要根據本區域中小企業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以及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與本區域產業及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相銜接的綜合性和專業化服務平臺建設規劃,有重點地分期分批組織實施,早日建成一批區域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專業化服務平臺和創業基地。

(三)加強引導,重點扶持。按照“政策扶持平臺,平臺服務企業”的原則,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專業化服務平臺和創業基地建設的支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加大對市、區(市)公共服務平臺的支持力度,對區(市)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給予適當補助。各區(市)也要多渠道籌集資金,設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專項資金,支持服務平臺完善基礎設施,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效能。

(四)健全機制,規范管理。建立市、區(市)、街道(鎮、園區)三級公共服務平臺和各專業化服務平臺的聯動機制,形成運轉高效、服務規范、管理科學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評價指標和工作督查考核機制,每年對各區(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情況進行評價,將創業基地面積和服務平臺建設列入評價體系;制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認定辦法,鼓勵建設和發展服務效果好、社會貢獻大、企業滿意度高的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各級各類公共服務平臺的規范管理,宣傳服務企業的先進典型,引導公共服務平臺誠信守法經營、健康持續發展。

市經濟信息化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評價和認定辦法,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