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公共就業服務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18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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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公共就業服務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逐步健全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相結合的就業機制,創造平等就業環境,提高就業質量,努力推動全市各類就業群體實現充分就業,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魯政發〔2011〕41號文件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加強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黨的十七大指出:“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強政府引導,完善市場就業機制,擴大就業規模,改善就業結構”。進一步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是促進就業、調節人力資源市場和維護就業公平的有效措施,也是政府實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十一五”期間,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把促進就業作為服務經濟、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強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城鄉勞動者創業就業,有效地實現了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的良性互動,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仍有很大的差距,就業結構性矛盾長期存在,城鄉一體的均等化就業服務制度還沒有完全形成,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和水平特別是基層就業服務能力還有待提升。“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加快結構調整、推進轉型發展、重構發展優勢的關鍵時期。進一步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全面實現城鄉勞動者更加充分就業,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內在要求。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機遇意識,采取扎實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全力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準確把握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就業優先的原則,以建立健全促進城鄉統籌就業長效機制為目標,以完善城鄉一體化的人力資源市場運行機制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為手段,大力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優化就業環境,健全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機制,切實完善就業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十二五”期間全面建立能夠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有效服務的就業預測評估體系、指標評價體系、考核獎懲體系、管理運作體系、資金支持體系、信息支撐體系,形成城鄉一體、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務規范、管理高效的就業服務體系,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平等就業、素質就業、穩定就業和充分就業。

三、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一)建立就業預測評估體系

通過人力資源供需狀況預測、人力資源市場價格預測、社會保障發展情況預測、失業情況預測,建立健全就業預測評估體系,牢牢把握新形勢下就業發展趨勢,對于科學制定就業工作短、中、長期目標具有重要的指導性作用。

1、建立人力資源供需狀況預測分析制度

做好全市人力資源供需狀況預測,預測供求矛盾變化的趨勢,為合理配置全市人力資源市場資源提供依據,逐步推進政府主導型的就業模式向由市場自由配置人力資源的就業模式轉變,實現城鄉勞動者自主公平就業。一方面科學把握年度新增勞動力數量預測。根據年度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人數、當年本地生源畢業生返回生源地就業人數、年度接收市外生源畢業生人數、年度因失業需再就業人數,每年底預測新一年度新增勞動力數量,為確立就業總體目標任務提供科學依據。另一方面定期進行人力資源市場“求人倍率”統計。求人倍率是人力資源市場定期分析指標的核心,求人倍率指標的大小,決定了近一段時期內人力資源市場供求變化,是市場供需變化的晴雨表。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對月、季、年度求職、招聘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通過“求人倍率”變化預測一段時期內全市人力資源供求狀況(“求人倍率”=人力資源市場提供的崗位數量與求職人數之比)。引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正確定位招工和求職方向,引導培訓機構培養市場需求的技能型勞動者,引導勞動者自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職業技能,適應市場就業要求。

2、做好人力資源市場價格走勢預測

做好人力資源市場價格預測,有利于有效地控制企業用工成本;能引導求職者合理做好自身定位,正確認識勞動與報酬的關系,在激烈招聘競爭中實現就業的愿望;能引導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配置。

3、做好社會保障發展情況預測

“十二五”期間,各級政府將加快社會保障工程的推廣普及速度,以解決勞動者在失業、生病、工傷、生育等特殊時期個人及家庭生計的保障問題。要以完善和構建保護以不同形式就業的城鄉勞動者的社會安全網為目標,做好社會保障發展情況預測,為勞動者合理流動提供制度性保障,促進城鄉、地區的協調發展,真正實現老有所養、工有所薪、病有所醫、失業者有救濟的和諧勞動關系。

4、適時做好失業情況預測

完善失業動態監測制度,定期開展規模以上重點企業用工需求情況調查,及時掌握重點企業用工需求、崗位流失和員工錄用等方面情況,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用工變化趨勢,提前應對可能產生的失業沖擊。定期開展企業用工需求抽樣調查,擴大調查范圍,實行動態跟蹤,按季進行統計和定量分析,有針對性地開展用工服務工作。

(二)建立就業評價指標體系

科學合理設置就業評價指標,以政策性、重要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為原則,構建包括制度建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的考核指標體系,對考核指標的使用要注重考評過程綜合化、指標設計動態化、考評方式多樣化和成果運用及時化。

結合我市就業工作實際,近幾年全市就業評價總體設置十大指標(具體情況可隨年度就業工作重點進行調整),每個指標又可進一步細化。即:城鎮新增就業人數、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數、自主創業及帶動就業人數、高校離校后未就業畢業生就業人數、困難群體就業情況、就業培訓五年規劃實施情況、失業保險覆蓋率、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人數、就業資金投入支出情況、城鎮登記失業率。

(三)建立考核獎懲體系

建立健全一套操作方便、運行有效的就業考核獎懲制度,完善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一是把各就業聯席會議和農民工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就業工作指標納入年度領導干部考核內容,重點考核;二是對重點考核指標進一步加大考核權重,突出工作重點。如財政扶持政策落實情況等;三是對各區縣的就業考核,采取就業指標考核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掛鉤、與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掛鉤、與改善民生促進社會穩定掛鉤,切實促進各項就業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解決好如何把促進增長與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緊密結合起來,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問題。

考核工作堅持科學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平時考核以實施就業月報制度為主要內容,以檢查、抽查為輔。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工作由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和農民工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方法采取自評、初審、現場考查等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全市通報。

(四)建立管理運作體系

1、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管理制度

進一步加強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充分利用現有公共就業服務資源,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合理確定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充實人員力量,統一服務標準,加強組織建設,建立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以市人力資源市場為龍頭,以各區縣人力資源市場為區域骨干,以各鄉鎮(街道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為主渠道,以社區就業服務平臺和社會中介機構為服務點,建立全市上下聯動、信息共享的“四級”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及時準確地向社會提供市場供求信息、市場價格信息以及政府政策信息等。一是建立市場供需行情制度。每月初網上上一個月全市市場供需行情分析情況,各區縣也要同步本區域的市場行情分析情況。分析勞動力供求方面的總量、結構、勞動力流動和市場價格信息等方面的數據,為就業管理部門提供決策支持。二是提高中介服務質量。由粗放的服務方式改變為精細化的服務方式。按照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開展多種形式的服務。進一步規范社會中介市場,開展誠信服務,杜絕虛假招聘,促進勞動力的有序流動。三是深化市場就業推薦會制度。堅持以“專業化、校園化、小型化、信息化”為主,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畢業生就業市場,合理安排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和住淄高校的就業推薦活動計劃,及時進行網上,指導用人單位招聘和畢業生求職;進一步發揮基層就業服務平臺作用,夯實基礎,創新形式,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就業推介活動,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各鎮(街道辦)要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就近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2、加強基層就業服務平臺建設

根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建設規劃的通知》(淄人社發[2011]120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辦)、社區(村)就業服務平臺建設,明確服務職責,規范服務流程和標準,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各鄉鎮(街道辦)要按照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建立綜合性的服務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柜員制”就業服務。

3、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登記制度

全面建立勞動者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及時做好全市單位從業、個體就業、靈活就業、自由職業勞動者的就業登記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勞動者失業登記工作,了解本地勞動力就業狀態、企業用工和崗位需求變化狀態,有效提高就業失業調控能力。并提供公共就業服務,落實就業扶持政策。

4、完善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制度

一是建立幫扶對象臺帳。發揮社區平臺扁平化和貼近居民的優勢,摸清特殊就業困難對象底數,登記造冊,入戶開展就業援助。二是實施公益性崗位援助。充分發揮鄉鎮(街道辦)、社區(村)與轄區內共建單位作用,大力開發適合就業困難人員的公益性崗位,就近就地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臨時工作人員,應通過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招聘信息,并拿出一定比例優先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三是強化就業幫扶措施。進一步完善零就業家庭申報認定制度,規范認定程序,建立專門臺賬,及時接受援助申請。建立“一對一”就業幫扶和動態管理機制,做到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發現一戶、幫扶一戶、消除一戶。

5、實行就業統計月報制度

健全和完善全市就業統計工作,依托勞動99三版軟件和基層平臺軟件,從源頭上確保就業工作實名制的落實,協調工商、稅務等部門,對我市隱性就業群體實行統籌管理,及時準確掌握全市就業情況,為政府促進就業和落實扶持政策提供科學可靠真實的依據。各區縣要充分發揮基層就業服務平臺的作用,對轄區內新增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情況等進行按月統計上報。

6、提升職業技能培訓質量

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在人力資源市場中的創業能力、擇業能力和崗位工作能力,落實好各類培訓優惠政策,建立職業技能培訓的長效機制。一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促進新成長的勞動力就業能力的提高。二是開展以職業技能培訓為內容,以定單、定向培訓為主要形式的“短平快”培訓,提高失業人員的轉業能力和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就業的能力。三是加強創業培訓,以提高有創業愿望的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以及農村進城勞動者的創業能力。四是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包括行業、企業和個人投資興辦職業培訓事業,使職業培訓真正成為一個產業蓬勃發展。

(五)建立資金支持體系

完善促進就業的資金保障機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引導社會各方面鼓勵就業、促進就業、擴大就業。

1、完善創業扶持政策

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我市生源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優惠可按相關規定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微利項目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落實好貼息政策。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創辦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落實好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以及積極落實工商注冊優惠和相關創業稅收扶持政策。

2、完善職業介紹補貼政策

積極鼓勵各類就業服務組織推介勞動者就業,對免費成功介紹勞動者就業的職業中介機構,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3、落實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規定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4、完善各類培訓補貼政策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以及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通過參加定點培訓機構舉辦的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經主管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且不得與失業保險的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培訓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以上四類人員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申請一次性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5、完善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就業見習基地,開展未就業畢業生就業見習,由財政和基地每月按5:5比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

(六)建立公共就業服務信息支撐體系

堅持統一建設、數據集中、資源共享、服務延伸的原則,努力實現勞動者就業失業信息集中管理;實現單位崗位招聘信息聯網共享;實現供求信息的對接和匹配。

1、統一標準和規范建設

按照國家、省規定的建設標準,統一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業務規范、業務流程和技術標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統一要求,全面梳理本地業務經辦流程,并根據人本服務理念和信息技術條件,對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業務流程進行優化,建立不同業務之間的數據關聯,支持各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間實現互聯互通。

2、做好信息網絡建設

一是建立全市就業監測信息平臺,實現享受政策人員的統一管理;二是突破招聘信息地區分割,建立全市招聘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單位招聘信息的免費查詢;三是建立全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臺,實現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四是要與落實就業扶持政策相關的各類機構間實現信息聯通,包括職業中介機構、職業培訓機構、創業服務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以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等,支撐各項相關業務的統一辦理和業務信息的統一管理;五是“十二五”期間,以市級信息平臺為基礎,向下延伸到區縣、街道和鄉鎮、社區。在就業任務重的區縣,要將網絡延伸到行政村,實現與所有農村信息互聯與共享。

3、做好決策支持系統建設

逐步建立健全以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為基礎的人力資源市場數據分析、信息監測和決策支持系統。一是各級人社部門要建立健全市場職業供求分析制度,并逐步從主要利用綜合性服務場所經辦信息過渡到全市統一數據中心信息。在數據匯總和分析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職業供求分析制度。二是各級人社部門以統一數據中心失業登記信息為基礎,建立健全失業監測制度。三是在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建立就業與失業統計分析制度。并通過開發統計分析和預警預測分析系統,探索建立就業預警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就業工作決策支持系統。

4、加強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建立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和入庫、數據訪問和權限控制、數據備份、數據交換和、以及機房管理等一系列安全規章制度,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確保系統數據的安全。

5、加強制度保障建設

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在建設、運行、應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將信息化建設情況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績效評估標準體系,建立考核制度,制定相應的獎懲辦法,確保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的順利推進。

四、加強領導,加快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進程

(一)加強領導,做好公共就業服務保障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統一領導,依據《就業促進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強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將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工作經費、人員經費、建設經費和項目經費全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快現有公共就業服務資源的整合利用。同時,建立配套的績效考核制度及服務績效與資金保障相掛鉤的制度,保證服務機構的效率。穩步推進公共就業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的分離。要從保障促進就業的大局出發,完善保障激勵機制,做好公共就業服務保障工作。

(二)強化服務,努力提升服務能力

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跟蹤檢查和業務指導,特別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發揮原有服務機構的優勢,全面開展各項服務活動,努力做好三個重點群體的就業服務工作。通過服務鍛煉隊伍、增強凝聚力、提升服務能力,使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服務場所、服務功能、信息網絡和內部管理等方面得到全面、系統地加強,人員隊伍能力得到全面地提高。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積極擴展服務功能,充實服務內容,提升服務層次,改善服務質量,滿足各類群體的就業服務需要。

(三)加強協作,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

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由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市農民工聯席會議和市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協調,各責任單位分工協作。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及時交流情況、解決問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加強宣傳,積極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也是實現普惠共享的重要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當前就業工作宣傳和引導,大力宣傳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的重大意義,宣傳促進就業創業的各項扶持政策,宣傳各地涌現的先進典型和新鮮經驗。充分發揮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城鄉基層服務平臺的作用,開展豐富多彩、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就業創業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