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道路安全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6 07: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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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道路安全工作意見

為建設平安,切實加強拖拉機等農業機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縣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按照市農機局、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望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農機管理的重要內容,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效果直接影響著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轉、管理水平的提高,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新農村建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機化促進法》、《省農機化促進條例》、《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實施,農機安全工作逐步規范,安全監管體系逐步完善,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狀況趨于穩定好轉。但是,從全縣整體來看,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礎薄弱,農業機械在道路交通作業中仍存在事故隱患,農機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要充分認識農機安全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影響,針對農機作業過程中點多、面廣、技術要求高、季節性強的特點,堅持嚴格執法與優質服務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增強做好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縣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明確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圍繞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以預防和減少農機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良好形勢為目標,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公安交警和農機系統合作機制、夯實基層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礎為重點,把加強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為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二)總體目標

創建縣局與公安交警部門協作配合、源頭管理、完善制度、強化監控為主要內容的農機道路交通安全長效機制,采取宣傳教育、專項整治、監督檢查等有效措施,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遵章守紀、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廣大農民群眾安全防范能力。努力使全縣年農機道路交通事故率、重傷率、死亡率控制在農業機械社會保有量0.8‰以下;至“十二五”末,全縣農機掛牌率、檢驗率、持證率分別達到90%以上,70%以上的鎮、村,建成平安農機鎮、村,從根本上杜絕無牌無證、酒后駕駛、超速超載、不按規定審驗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取得較大提高。

三、強化措施,確保農機道路交通安全

(一)建立部門聯席會議機制

按照“政府主導、農機主抓、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原則,縣交警大隊、農機部門要建立部門聯席會議機制,縣農機監理站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兩部門情況交流會議,及時掌握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分析農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部署重點工作;加強對兩部門工作配合過程中有關事務的協調;及時了解、總結、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各鄉鎮農機站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對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進一步促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完善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二)建立聯合執法機制

縣交警大隊、縣農機局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結合不同農時的農機作業特點,實施聯合執法,加強農忙季節農業機械在地片轉移、跨區作業時的路面管理和源頭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無牌無證、超速超載、違法載人、不按規定審驗、使用偽造、變更的登記證書、牌證、檢驗標志等違法行為進行檢查處理和專項整治,從源頭上消除農機道路交通事故隱患。

(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縣交警大隊、縣農機局兩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制度,自2012年11月份起,縣農機局分別于每月5日前向縣交警大隊通報對農機駕駛人員安全教育、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上牌發證及年檢等情況,同時,縣交警大隊向縣農機局通報農機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違法處理等情況??h農機安全監理站應當將典型的農機事故通過照片、掛圖、光盤等多種方式,對農機駕駛人員、農民群眾進行警示教育。

(四)落實農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完善全縣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級責任機制,縣農機局、鄉鎮農機站、村、機手層層簽訂農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將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逐級下達到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嚴格農機駕駛人員培訓機構、教師、教練員、考試員及農機監理檢驗員的資格管理,嚴格實行業務分工、持證上崗、績效考核制度,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誰考試、誰簽字、誰負責”原則;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責任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機道路交通事故損失;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重、特大農機道路交通事故,依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五)繼續深入開展“創建平安農機,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

創建平安農機是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動農機化事業發展的基本要求,各鄉鎮農機站要以建設“農機安全示范鎮”和“農機安全示范村”為載體,以創建農機安全“十百千萬”示范活動為平臺,完善適合農村實際的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告誡提醒、社會監督制度,利用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宣傳農機道路交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做到“墻上有標語、路口有警示、家中有資料、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提高農民群眾特別是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對農機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其安全生產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強化農民機手及廣大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法律法規意識,共同營造關愛生命、關注道路交通安全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