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員配置意見

時間:2022-07-05 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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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監察員配置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強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深入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年活動的通知》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2年省勞動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在部分街道開展配置或派駐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試點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監管、強化執法”的要求,進一步做實網格,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重心下移,在街道形成普法宣傳、日常監管、執法維權三位一體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平臺,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二、試點范圍

試點工作在區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先行開展。其他中隊可根據各自實際適時準備。

三、實施步驟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勞動監察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5日—8月31日)

1、科學調配人員

按照素質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試點街道安排或派駐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同時根據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數量,科學配置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和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

2、辦公場所和設備配備

街道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實現與本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大隊聯網,配備微機、辦公桌椅、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以保證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正常開展。

3、制度建設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制定街道勞動監察派出機構的執法職責,賦予相應的執法權,同時建立監督、管理、考核等配套工作機制,按照臺帳規范、職責清晰、運轉有序、考核有力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街道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的工作水平。

4、加強指導和協調

勞動監察大隊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在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著重加強人員配備,破解人員短缺、設備落后問題;從內部管理上健全基礎臺帳、制度建設、運行機制,保障日常監管的有效運行;從業務工作上強化普法宣傳、延伸維權服務、實行分類監管、快速案件調處,最大限度督促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促進勞動關系和諧。

(三)自查階段(9月1日—9月30日)

試點中隊要按照人員到位、硬件配齊、機制健全、經費保障、執法到位的標準,逐項對試點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照檢查情況進一步整改、完善、提高,爭取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區勞動監察大隊將組織成立試點專項工作小組,逐一聽取和查看試點中隊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總結推廣試點工作經驗。

四、有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認真領會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自覺地把試點工作作為健全體制、夯實基礎、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的重要舉措,認真抓緊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