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治理慵懶行為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15 02: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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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治理慵懶行為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作風建設,全面提升機關工作效能,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五部門〈關于在全市機關深入開展從嚴管理干部治理慵懶行為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現就在全市機關深入開展從嚴管理干部治理慵懶行為工作(以下簡稱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健全優勝劣汰、獎勤罰懶、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機制,優化工作方法,強化組織措施,嚴肅作風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切實解決干部隊伍中存在的慵懶行為,力爭經過2年左右的時間,使機關工作效能明顯提高,機關干部形象明顯提升,打造一支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干部隊伍。

二、治理范圍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機關工作人員)。

三、治理內容

治理慵懶行為,要重點解決能力平庸、碌碌無為、行為懶惰、得過且過、自由散漫、不守紀律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

(一)機關工作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考勤獎180元(分3個月扣除),進行批評教育。

1、違反市委、市政府工作日午間禁止飲酒規定的;

2、未經批準私駕公車的;

3、一季度內遲到、早退2次以上的(含2次);

4、工作時間打撲克、打麻將、下棋,上網玩游戲、聊天、炒股等與公務無關行為的;

5、未嚴格按照要求參加會議,無故缺席或替會2次以上的(含2次);

6、不按規定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經批評教育不改正的;

7、對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上級交辦的事項,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完成的;

8、以執行各種政策、法規、規定為借口,故意給服務對象設置障礙的;

9、對服務對象態度生硬、蠻橫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機關工作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考勤獎360元(分6個月扣除),對其實施誡勉。

10、存有以上1-9條問題的機關工作人員,再次出現上述情形的;

11、無法定依據或不依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行為,情節輕微的;

12、不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

13、在單位內鬧不團結,發生爭吵、廝打,造成不良影響的;

14、利用職務或工作上的便利,為個人或親屬謀私利,情節輕微的;

15、工作狀態不佳,進取精神不強,長時間打不開局面,業績平平,工作處于后進狀態的;

16、因違反有關規定或工作出現失誤被市委、市政府通報批評的;

17、無故曠工、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

18、在招商引資、大項目建設工作中,對投資方提出的正當要求和意見置之不理,影響政府形象的;

19、對其他單位有法定依據提請支持、配合、協助的有關事務不支持、不配合、不協助或推諉扯皮,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

20、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下屬工作人員教育管理不力,造成分管范圍內2名以上(含2名)工作人員出現慵懶行為的;

(三)機關工作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考勤獎720元(分12個月扣除),責令停職檢查;情節嚴重的,調離工作崗位,也可給予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且一年內不安排其擔任與原任職務相當的職務。

21、隱瞞實情或弄虛作假,誤導、欺騙上級領導和公眾的;

22、造謠誹謗,無中生有,惡意中傷他人,給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3、未經主管部門審定批準長期不上班的;

24、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黨組織工作崗位安排的;

25、對上級的決議和命令消極抵觸,頂撞、糾纏領導,影響工作秩序的;

26、工作不負責任,服務不到位,致使招商引資項目流失、資金外流或造成其他后果的;

27、工作不積極主動,辦事拖沓、推諉扯皮,累計造成責任信訪2次以上的(含2次)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

28、因工作不力被上級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報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媒體曝光批評經查屬實的直接責任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29、對涉及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重大問題或者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能夠解決而不及時解決,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集體上訪或其他重大事件,嚴重影響生產、工作和社會正常秩序的直接責任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30、在考核測評中優秀和稱職(合格)得票率達不到三分之二的。

(四)有關說明:

1、機關工作人員的慵懶行為比照以上治理內容進行處理,其中查實有影響機關效能行為的,扣發相應額度考勤獎后,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影響機關效能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的條款處理。

2、市管領導干部因慵懶行為受到組織處理的,視情節不同在其個人業績考核積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其中出現以上第(一)款問題的扣3分,出現以上第(二)款問題的扣5分,出現以上第(三)款問題的扣10分。

3、機關工作人員因慵懶行為被扣發的考勤獎,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辦理。

4、違紀政紀的,給予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治理程序

治理慵懶行為,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各鎮(街道)和市直各單位負責本單位中層及以下機關工作人員慵懶行為的受理和調查核實;市紀檢、組織部門負責市管干部慵懶行為的受理和調查核實。

(一)發現問題。通過目標績效考核、民主評議、明察暗訪、群眾反映、輿論監督、領導批示等途徑和方式,及時發現和掌握問題。

(二)調查核實。受理機關根據舉報受理情況,合理組織人員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說明。調查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手續完備。

(三)研究認定。受理機關要將調查核實結果報市治理慵懶行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治理慵懶行為工作領導小組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其中市管干部的處理意見,要報經市委批準)。處理過程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建立專門檔案,以備查考。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市治理慵懶行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紀委(監察局)、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組織部。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加強督導和調度。市治理慵懶行為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政務網12380舉報信箱。

(二)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制訂本單位治理計劃和內容,于本意見下發后10日內報市治理慵懶行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教育培訓,堅持不懈地開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識、職業道德、黨紀政紀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引導機關工作人員牢固樹立正確的事業觀、工作觀、政績觀,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堅持從嚴管理與關心愛護相結合,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機關工作人員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三)市治理慵懶行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自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進全市治理慵懶行為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