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干部工資改革意見
時間:2022-07-17 06: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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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便于對農村干部進行管理和考核,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全鎮村級干部工資制度進行改革,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農村干部工資改革的原則
一是指標明確,簡便易行,透明度高,便于兌現;二是實行津貼工資,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三是增加獎勵工資,更好的調動工作積極性;四是干部工資由鎮政府統籌,統一管理,統一發放。
二、干部設置
享受固定工資的干部,各村為支部書記、村主任、會計三職。
三、干部工資結構
1、職務工資
村黨支部書記為1200元/年,村主任為1000元/年,會計為800元/年。
2、津貼
500人以下的村,黨支部書記為2000元/年,村主任為1800元/年,會計為1600元/年;501—1000人的村,黨支部書記為2400元/年,主任為2200元/年,會計為2000元/年;1001—1500人的村,支部書記為2800元/年,村主任為2600元/年,會計為2400元/年;1501人以上的村支部書記為3200元/年,村主任為3000元/年,會計為2800元/年。
3、獎金
(1)先進單位獎:獲得省、市、區委、區政府表彰的先進單位分別獎勵村支部書記500元、300元、200元。獎勵多項的,按單項最高項兌現。
(2)科學發展先進獎:根據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對業績突出的村,年終給予村干部一次性獎勵。本獎項設一等獎、二等獎。
四、針對以下情況扣發村干部部分津貼
1、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出現問題,扣發津貼30%。
2、計劃生育不合格,扣發津貼30%。
3、不能按時完成全鎮統一安排的生產費用,扣發津貼的40%。
五、科學發展先進獎的評選標準
1、村干部職務工資、津貼足額發放者有資格進入科學發展先進獎的評選。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村班子團結,群眾擁護,社會穩定,圓滿完成鎮黨委、政府部署的任務的可進入科學發展先進獎評選,成績突出的可評為一等獎。
六、發放形式
農村干部職務工資、津貼,由財政所制定發放方案,經考核小組考核,報黨委、政府批準后,年終一次性發放。獎金在每年度的總結表彰大會上發放。
七、本意見自2012年11月1日起執行,原有關農村干部工資制度的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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