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層工會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0 09: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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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基層工會在實現市“新跨越,進十強”目標中的作用,結合“黨工共建、創先爭優”、“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和“雙走訪、三服務”活動要求,針對當前基層工會的工作特點和發展需要,市總工會就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進一步提高加強基層工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基層工會工作正面臨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基層工會直接聯系和服務職工群眾,是工會全部工作和凝聚力、創造力的基礎,是落實工會各項工作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新形勢迫切需要基層工會更好地履行各項社會職能。
近年來,基層工會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在鞏固發展公有制企業工會組織,推動“兩新組織”工會組建工作,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企事業單位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從總體上看,基層工會工作仍然比較薄弱,切實加強基層工會工作,夯實工會組織的基礎,對于協調企業勞動關系、推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縣(市)、區(開發區)、產業工會、市總各部門必須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工作的重要性,把“創先爭優”與發揮工會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緊密結合起來;把“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和“雙走訪、三服務”與加強基層工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以建立健全工會基層組織為基礎,以服務職工群眾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機制為重點,以提高依法履行基本職責的能力為關鍵,最充分地把基層工會的活力激發出來,努力把基層工會建設成為組織健全、維權到位、工作活躍、作用明顯、職工信賴的職工之家。
二、依法推進工會組建工作,不斷擴大基層工會組織的覆蓋面
要充分認識工會組建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堅持依法、科學、規范的建會思路,堅持“哪里有企業,哪里就要建立工會組織;哪里有職工,哪里就要發展會員”的原則,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實現工會組建與不斷變化發展的企業狀況相適應,會員發展與不斷壯大的職工隊伍相統一,工會組織體制的延伸與不斷加快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相協調。
(一)突出組建重點,加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會組建工作力度。摸清底數,制訂規劃,推進非公有制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依法組建工會。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各種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及機關工會要采取靈活方式,盡快把本單位的進城務工人員吸納到工會中來,尤其要抓緊做好進城務工人員比較集中的建筑勞務、商貿服務和農林牧副漁合作聯社等重點行業的工會組建工作。堅持實行會員關系隨勞動關系轉移的制度,任何工會組織不得推諉和拒絕接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會員會籍管理工作,防止會員流失。
(二)創新組織形式,建立健全組織網絡。在堅持主要依托單位組建工會的同時,推進組織形式的創新。把難以單獨建會單位的職工組織到聯合基層工會、基層工會聯合會,特別是要通過組建行業工會、樓宇工會、市場工會等方式,把大量分散、流動的職工組織起來。以勞務企業為突破口,積極組織進城務工人員加入工會并做好其維權工作。
(三)建立長效機制,推進組建工作持續發展。堅持和完善黨建帶工建的工作機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工會組織建設協調保障機制,為工會組建提供更加有利的工作環境。落實建會目標責任制,把建會成效與有關評選表彰結合起來。調動各級工會做好組建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實現工會組建方式的轉變,深入基層,貼近職工,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服務職工的工作,不斷增強職工加入工會的內在動力。
三、強化工會干部隊伍建設,為基層工會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一)加強基層工會干部隊伍和積極分子隊伍建設,調動基層工會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上級工會要依據《中共市委關于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領導的決定》、《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意見》、《中共市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中共市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社區工會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積極協調黨委、政府(行政)配備好職基層工會干部,落實相應待遇。
(二)充分調動鄉鎮街道和社區工會干部積極性,用創新的思路加強鄉鎮(街道)和社區工會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和社區工會委員會,充分肯定和褒獎鄉鎮街道和社區工會干部的吃苦耐勞、腳踏實際的工作作風,努力推進社會化、專業化基層工會工作者試點工作。進一步發揮鄉鎮街道和社區工會,特別是小微非公企業工會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健全各級工會干部教育培訓網絡。按照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企業四級培訓網絡,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多方面、多層面對基層工會干部進行分級培訓。各級工會要進一步制定好培訓計劃,明確培訓任務,新任工會干部一年內必須參加上崗培訓。要通過專業培訓、經驗交流、現場觀摩、典型引導,努力提高基層工會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為全面推進基層工會事業發展造就一批高素質的基層工會干部隊伍。加大教育培訓經費投,為工會干部教育培訓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四、履行工會各項社會職能,調動職工投身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工作,必須牢牢把握新時期工會工作重點,團結動員廣大職工以主人翁的姿態投身社會建設和經濟發展。
(一)開展職工技術創新活動,以評選“金牌職工”,創建“工人先鋒號”為載體,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立足本職,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協作、發明創造等多種形式的勞動競賽,增強職工的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幫助職工努力掌握各種新知識、新技能,努力培養更多的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的高素質勞動者和專門人才。增加經濟技術創新的知識含量和科技含量,推動職工經濟創新活動不斷開展。
(二)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實現勞動關系雙方互利雙贏。努力擴大工資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覆蓋面,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工資分配共決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推行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補充保險福利、勞動合同管理等專項集體合同。積極推行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制度。提高職工群眾運用集體合同制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和參與度。培養建立工資協商和集體合同工作專業人員隊伍,督促企業依法嚴格執行集體合同。
(三)堅持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切實落實職工民主管理的各項權利。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方案必須經職代會討論審議,企業裁員和分流安置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必須經職代會表決通過:公司制企業要積極推行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促進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深入推行廠務公開、校務公開:政務公開和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等制度、保障職工依法行使知情、參與、監督等民主管理的權利。小型企業比較集中的鄉鎮、街道和社區,積極探索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制度。
(四)健全完善勞動法律監督、勞動爭議調解制度,把群眾監督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落實在基層。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協助和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社會保險等相關政策。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及時化解勞動糾紛。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建設,廣泛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普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建立健全勞動關系預警機制和職工群體性事件報告制度,代表職工向有關方面反映職工的合理要求,協助黨政妥善處理職工群體性事件。
(五)竭誠為職工群眾服務,是工會開展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帶著滿腔熱情和深厚感情,努力為職工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更好地服務職工,吸引職工,贏得職工,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推動送溫暖工作向經常化、制度化、社會化方向發展,加強幫扶站(點)的建設與管理,采取政府(行政)財力支持、社會捐助和工會經費投入等多種形式,拓寬幫扶資金和物資籌措渠道。創新幫扶工作內容和方式,實現從生活救助向政策幫扶、就業幫扶、助學幫扶、醫療幫扶、法律幫扶等方面拓展。通過廣交職工朋友、走訪職工家庭、建立維權熱線電話、設置征求意見箱等多種途徑,傾聽職工群眾的反映和呼聲,想職工所想,急職工所急,辦職工所需。督促企業改善進城務工人員的工作生活條件,關心他們的冷暖疾苦,把服務職工的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六)堅持建設“四有”職工隊伍,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以“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為載體,不斷豐富職工的文化生活,滿足職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強職工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競爭能力、創業能力。切實督促企業將職工的教育培訓經費使用納入職代會、廠務公開、集體合同內容中,從制度上保證職工參加學習培訓權利的落實。要重視做好進城務工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七)不斷推進自身改革和建設基層工會要根據會員和職工群眾的意愿,依靠會員特別是工會積極分子開展基層工會工作;不斷推進群眾化、民主化、法制化進程,努力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不斷完善選舉制度,堅持黨管干部、工會協管和尊重會員意愿有機統一起來。堅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制度,上級工會要對基層工會建立和執行各項民主制度的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對違反工會組織制度的做法應予以糾正。
(八)深入開展職工之家建設活動,不斷創新建家思路,豐富建家內容,拓寬建家領域,提高“小家”建設水平。大力開展會員評家活動,以職工群眾是否認可和滿意作為考核建家成效的重要標準。非公有制企業重點要以“雙愛雙評”(職工愛企業、經營者愛職工,評選熱愛企業的優秀員工、評選熱愛員工的優秀經營者)為主要內容,開展建家評家活動。
(九)積極推動“雙亮”工作,即“工會組織亮牌子,工會主席亮身份”?!半p亮”是解決企業工會特別是非公企業工會規范化建設中最基礎、最現實、最迫切問題的重要舉措,各級工會要按照全總、省總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落實,讓職工充分認識工會,了解工會,確?!半p亮”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五、加強領導,為基層工會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加強基層工會工作是各級工會組織的共同責任。上級工會要牢固樹立面向基層、服務基層的思想,堅持重心下移,把基層工會是否具有活力作為檢查考核工會工作的重要標準。
(一)加強領導,形成加強基層工會工作的合力。上級工會要把加強基層工會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爭取黨委、人大、政府(行政)和政協對基層工會的重視、關心和支持,為基層工會工作提供強有力組織保障和物力支持,要建立健全工會基層組織建設協調工作機構,加強內外協調,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工會運作、各方配合”工作格局。
(二)堅持分類指導,以點帶面推動工作。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不同工作基礎和不同組織形式的基層工會,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對工作基礎薄弱的非公有制企業工會,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要求。激勵和支持基層的首創精神,總結和推廣基層的新鮮經驗,加強示范引導,推動基層工會的理論創新、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全面提升基層工會建設水平。
(三)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指導服務基層實際效果。深入基層,加強調研,貼近職工,了解實情,幫助基層工會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布置任務、安排工作,力求從基層工作實際出發,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建立工會領導干部聯系基層、走訪職工制度,做到真心服務,細心指導,為基層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加強基層工會工作,激發基層工會活力是新時期工會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級工會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走中國特色工會發展道路,團結一致,振奮精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為全面開創基層工會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