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民生工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12 10: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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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民生工程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低保等民政民生工程的辦理、審批和管理,按照“制度健全、資金落實、管理有序、操作規范、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確保低保等民生工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保障全辦事處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受助對象的權益,體現黨和政府對困難群體的關愛,促進了辦事處社會的科學發展,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經辦事處黨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嚴格貫徹執行《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

二、我縣2012年低保申請標準:農村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城市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290元(如本年度內,縣城鄉低保標準有所調整,將依調整后標準執行);

三、在工作中要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嚴格杜絕人情保、關系保。要認真細致地做好低保的入戶調查工作,入戶調查要突出“四個字”,即“問、看、訪、算”:問家中的基本情況,看實際生活水平,訪左鄰右舍,算經濟來源和支出,避免“走過場”;

四、實行“三榜公示”制度,即申請時公示,審核時公示,審批時公示。對申請享受低保和增減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在村(社區)內進行公示,并公開辦理程序、公開保障政策;

五、嚴格執行入戶調查簽字制度,村(社區)、辦事處誰調查、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調查由民政辦工作人員和行政包村干部共同完成,調查可采用明察或暗訪等形式;

六、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檢查,切實做到低保對象能進能出,能升能降;

七、設立舉報箱和監督電話:,增強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八、嚴肅責任追究,對在申報和動態管理中調查審核不嚴、虛報瞞報、出現明顯過錯,經調查屬實的,將給予村包組干部、村書記或主任,罰款500元處理,村民政助理員、包村干部、民政調查員各罰款200元處理,管區書記、民政辦主任通報批評,如因群眾舉報并經調查屬實的將加倍懲處;

九、實行月通報、季考評,排出前三名和后三名進行兌現獎懲,前三名分別獎勵600、400、200元,后三名分別處罰300、200、100元;

十、涉及違紀違法行為的,一經發現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部門,予以嚴懲;

十、五保供養、重點優撫對象、大病救助等民政民生工程參照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