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項目審批指導意見

時間:2022-08-21 0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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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項目審批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投資發展環境,呼應我縣城市擴容、經濟發展戰略,深入推進基建項目審批方式改革,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推進服務型、廉潔型政府建設。現就構建基建項目聯合審批大平臺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構建意義

構建基建項目聯合審批大平臺是深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現實需要,是深化基建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旨在進一步優化基建項目審批流程,破除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打造流程最短、收費最低、服務最優的投資和創業環境。

二、遵循原則

(一)依法透明原則。按照法定職責,梳理法定事項,再造審批流程。審批事項事先告知,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實現公開、公平、公正。

(二)項目進駐原則。基建工程立項(核準、備案)、前置審查、用地規劃審批、施工許可、規費收取、竣工驗收、土地房產權證等審批事項,以及相關的壟斷性中介組織、服務企業一律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實現大廳之外無審批。

(三)職能整合原則。基建項目聯合審批大平臺辦公室在縣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設立總領辦窗口,并將建設工程審批管理流程整合歸并為“土地使用權取得和核定規劃條件、設計方案審批、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房產證辦理”五個重要環節。每個環節設定一個窗口,實施并聯審批,一家牽頭,一口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

(四)限時辦結原則。在審批事項“能并不串”和審批權限“能合不分”的前提下,實行基建審批服務總時限承諾制。除土地招拍掛外,從規劃設計選址、環評審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直至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總承諾時限不超過40個工作日。需縣規劃委員會審批的項目,自規劃委員會研究決定之日起計算承諾時限。有關部門(單位)要向窗口授權或向其他部門委托授權,推行一審一核、現場勘察進窗口等措施,努力提速提效。實行超時默許和缺席默認,在規定時限內沒有完成相關工作或缺席聯合審批會議、不參加聯合驗收的,視為同意,基建項目聯合審批領導小組責成有關窗口即時辦理,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實施范圍和部門

實施范圍:縣級審批權限內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企業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

實施部門:涉及基建項目聯合審批的13個部門(單位)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具體包括: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管理局、科技局(地震)、環保局、消防大隊、人防辦、城管局、氣象局、水利局、財政局、自來水廠、供水公司等。

四、主要措施

(一)統一受理。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總受理窗口單位為縣住建局。按建設項目全過程分為用地、環保、項目、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商品房預售、產權辦理7個控制節點,各節點又由4個單位牽頭,分別是縣國土局、環保局、發改委、住建局。各節點牽頭單位要不斷完善集中會審、集中會簽運行機制。權限內政府投資項目并聯審批工作總受理窗口單位為發改委。牽頭單位要協調縣國土局、住建局、環保局等編制審批工作流程進行審批,確保審批高效快捷。

各類基建審批服務申請由各階段總受理窗口單位統一受理,努力合并申報項目,減少申報材料。每個環節設定一個窗口,實施并聯審批,一家牽頭,一口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杜絕反復申報、重復申報。

(二)整合人員。基建項目聯合審批的13個部門(單位)窗口工作人員打破部門界限,由審批辦公室統一安排工作崗位,既可受理、辦理本部門業務,也可根據授權辦理其他部門業務,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三)聯合審圖。縣行政服務中心設立聯合審圖室,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審圖中心整體進駐辦公,規劃、消防、人防、地震、氣象等部門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駐,集中審圖。受理崗位統一受理5套建筑施工圖紙(建筑、人防、消防、避雷、防震),轉交審圖室,用于各部門綜合審圖。

(四)聯合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涉及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規劃)、消防、人防、環保、氣象等部門。驗收崗受理驗收申請后,由基建聯合審批總領辦窗口將驗收申報材料轉交相關窗口,并通知有關窗口驗收時間、地點,相關窗口人員與后方領導聯系,安排落實驗收人員。各單位驗收人員在規定時間集中上門統一驗收。

具體驗收程序如下:首先,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向聯合驗收組介紹項目建設情況及需要說明的事項。其次,分部門根據審批結論、批準文件和圖紙資料等對竣工的工程進行驗收,項目建設單位或業主安排相關人員參加,作實地介紹或接受驗收人員咨詢。最后,各部門驗收人員集中討論交流驗收情況,當場向建設單位反饋書面驗收結果。需要整改的,一次性告知需整改的問題。個別單位需重新驗收的,需向基建聯合審批辦公室報告驗收時間,按期完成驗收工作。

(五)統一收費。清理基建審批行政事業性和服務性收費,確有收費依據的,按程序納入基建收費“一表制”。在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等各環節費稅,全部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基建項目聯合審批收費窗口”統一收取。所收資金直接納入財政專戶,資金使用按有關規定辦理。建設單位在繳清所有費稅后方可領取施工許可證。

五、組織保障

縣政府成立基建項目聯合審批領導小組,縣行政服務中心、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監察局及相關窗口負責人參加,負責研究制定基建聯合審批運行機制,協調解決運行中的疑難問題。縣監察部門派員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監督保障基建項目聯合審批大平臺順利運作。各部門要從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的大局出發,努力克服困難,主動安排審批、服務、收費項目進駐中心,服從縣聯合審批辦公室安排,積極整合職能。對在項目進中心、聯合審批、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統一收費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將依照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行為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