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會經費審查指導意見
時間:2022-09-11 10: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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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總經審工作在省總經審辦的指導和市總黨組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工會工作總體思路,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抓基層、建機制、抓實務、上水平”的經審工作方針,大力推動工會經審工作深入發展,在工會整體工作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榮獲省總經審考核特等獎。
2011年全市工會經審工作情況
一年來,全市各級工會經審組織和廣大經審干部不斷加強對工會經審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按照全總經審會組織原則的要求,抓基礎、抓實務、講原則,充分發揮了經審會的審計監督作用。
一、各級工會重視、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通過全市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全面開展,大多數基層工會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和審查審計情況匯報,支持經審會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把工會經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本級年度工作目標,做到了經審工作與工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有的單位還將經審監督的有關內容和要求納入工會領導班子和落實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覺接受經審會的監督,對提出的意見或建議積極整改,以實際行動支持經審工作。同時,針對經審會換屆、人員變動大、兼職干部多的實際,各級工會經審組織注重抓好對經審人員的培訓工作,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培訓、點名調訓、赴外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工會經審干部的培訓,全年共培訓工會經審干部200多人次,經審干部的業務技能有了明顯提高。
二、圍繞工會工作大局,拓展審查監督領域。一是開展對同級工會經費的審查審計。緊緊圍繞工會經費收繳、管理和使用開展了審查審計工作,并把工作重點放到經費預決算情況審查、重大經費開支審計等方面,并積極配合上級開展對本級工會經費的審查審計回訪工作。二是開展對下級工會經費的審計監督。市總經審會不斷加大對縣(區)總工會和下一級單位工會經費的審查審計力度,全年共審計了11家基層工會,把審計監督和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結合起來,針對少數單位存在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比較薄弱、會計基礎工作不夠規范等問題,及時提出了58條整改意見或建議,督促被審單位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三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濟責任審計。2011年組織力量對3家單位的工會主席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有效地強化了對工會干部的監督管理。四是開展對市總直屬事業單位審查審計。對市總經濟事業部和職工技協站進行了例行審計,特別是對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保證了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經審工作水平。結合實際先后修改完善了經審工作考核競賽獎勵、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考核等辦法,從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業務建設、審計成效、工作創新等方面對經審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同時,制定了審計回訪制度,為全面推行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奠定了基礎。在具體審查審計中,堅持嚴格按規范化建設標準開展工作,逐步實現了經審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審查審計工作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加強經審工作考核力度,12月上旬,對在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考評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單位進行了通報表彰。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們認為:只有緊緊圍繞大局,服務工會重點工作,工會經審工作才能在發展中有所創新;只有積極主動爭取各級工會的重視支持,工會經審工作才能有堅強的組織領導保證;只有堅持抓規范化建設不放松,工會經審工作才能有堅實的工作基礎;只有善于借助各方力量開展工作,工會經審工作才能取得實際成效。
一年來,我們雖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需要和工會經審工作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經審工作還存在很多困難和問題。一是經審工作制度還不夠健全,宣傳還不夠深入,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二是經審組織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經審干部兼職多,缺少專業人員,經審干部培訓工作跟不上,經審隊伍自身建設還有待加強。三是一些單位工會對經審工作仍未引起足夠的重視,以審計為基礎的經審監督還不夠到位,發展也不平衡。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2012年經審工作的主要任務
2012年,是深入貫徹落實市總十一大精神,具體實施今后五年我市工會經審工作目標任務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屆經費審查委員會肩負使命,履行職責、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的起步年。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全市各級工會經審組織和經審干部要認真依法履行監督職責,不斷拓寬工作領域,健全完善監督機制,努力實現經審監督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在工會全局工作中發揮更好的作用。
一、繼續加強工會經審工作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工會經審干部隊伍素質
經審組織基礎建設關系經審工作的長遠發展。各級經審會要從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實際出發,找準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推動經審工作的健康發展。一是認真學習貫徹市總工會十一大精神,進一步增強做好經審工作的責任感,努力增強大局意識、使命意識、責任意識、監督意識和服務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改變經審會在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工作力量等方面與實際工作需要不相適應的狀況,使經審工作融入工會工作的總體格局,努力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加強工會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高度來把握和推進工會經審工作。各級工會經審干部要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促進工會經費增收節支,加強工會資產管理,努力健全經審監督制約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強工會經審組織建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經審會的組織建設,繼續堅持“三同時”,配齊配強經審干部,選好用好特約經審員,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的能夠擔負起審查監督職責的經審干部隊伍,充分發揮經審組織的作用。三是加大對經審干部的教育培訓。為改變目前工會經審干部的業務素質不適應當前經審監督工作要求的現狀,市總經審會將有計劃地對工會經審干部進行培訓,擬辦一期工會經審業務培訓班,通過教育培訓,使工會經審干部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有所提高。廣大經審干部要不斷加強自我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遵守黨的紀律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在規范監督、落實監督、保證監督上多做工作,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二、繼續推進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審查監督機制
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是一項固本強基的工程,既要優化工作條件,更要創新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一是要繼續按照全總、省總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通過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等方式,及時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明確工作思路,掌握工作重點,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關的措施辦法,增強制度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二是按照市總制定的《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認真開展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考評工作,著力推進縣(區)、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要堅持工會經濟活動拓展到哪里,經審監督就延伸到哪里;哪里存在影響工會資產安全的隱患,就把審查審計的重點放到哪里。要將審查監督關口前移,加強事前防范,實施從“源頭”、“過程”到“結果”的全面審查監督,促進工會經費支出結構合理,保證工會重點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強審查審計監督,提高審查審計質量,健全經審工作制度,拓寬審查審計范圍,完善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嚴格執行審計紀律,推進工會經審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尤其在審查審計過程中要抓重點、抓要害、抓關鍵,查深查透問題,對重點項目、重點資金,要進行跟蹤和延伸審查審計;對查出的問題、特別是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同級工會領導班子和上級工會經審會報告,并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同時各級工會都要重視審查審計后的整改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大審查監督力度
工會經審工作的基本職責是對工會經費收支、財產管理以及相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監督。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是工會經審工作的立身之本,也是服務于工會全局工作的著力點。各級經審會要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省總、市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認真組織實施,全面履行職責。一是切實加強實務審計工作,重點抓好本級經費預、決算審查監督、工會直屬事業單位的審計、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撥付專項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進一步促進工會經濟活動健康發展。二是堅持做好下審一級工作,認真開展對下級工會經費收管用情況的審計和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2012年市總將有選擇地做好11家市總直管部分單位工會2011年度經費管理情況的審計。同時抓好重點審計,促進經費收繳。市總經審會將把經費計撥審查審計作為重點,精心組織,認真實施。采取年度審計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基層自查與上級抽查相結合、財務檢查與經審會審計相結合的辦法,組織各級經審會開展全方位、不間斷的經費計撥審計工作。三是充分發揮實務審計成果的作用,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審計建議,在落實整改建議上花功夫、下力氣,結合審計回訪制度的實施,認真檢查被審計單位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被審計單位工會經審會對上級經審組織提出的審計意見,負有督促整改和反饋情況的責任,使審計監督真正落到實處。縣總工會、大企業工會在結合工會新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的同時,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工會內審制度建設,并著重抓好本級經費預決算的審查監督,不斷推進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各位委員、同志們,工會經審工作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希望全市各級工會經審組織和經審干部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重視和加強工會經審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加倍努力,振奮精神,扎實工作,不斷開創工會經審工作的新局面,在服務工會工作的大局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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