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22 11:38:58
導語: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落實縣委十二屆十一次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鄉農村改革,全面完成縣委下達的農村改革工作任務,根據《縣2016年深化農村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堅持農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動搖,以“六個盤活”為抓手,加快農村產權確權頒證,著力盤活農村資產資源,著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農業新型業態,著力創新農業機制模式、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創新農村基層治理,進一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
二、工作重點和責任分解
(一)加快農村產權確權頒證。
1、全面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頒證。特色產業所有權、標準化基地用益物權、林木果權頒證在數量、規模、審批程序和頒證效率上有新突破。(農業服務站牽頭實施)
2、全面完成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權確權頒證。(農業服務站牽頭實施)
3、農村房屋產權登記,新頒證3萬件。(鄉國土村建站牽頭實施)
4、農村宅基地頒證、林權頒證,完成評價、糾錯、完善檔案等掃尾工作。(由縣國土資源局、縣林業局分別牽頭,各鄉鎮參與實施)
5、完善硬件、健全制度、優化程序,規范運行農村產權交易服務所。(農業服務站牽頭實施)
(二)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6、培育市級以上龍頭企業4家。(縣委農工委牽頭,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經信局參與實施)
7、新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10個,新發展農民合作社100個、家庭農場50個以上、專業大戶250戶。(縣農業局牽頭,縣林業
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8、制定指導意見,推動能夠由市場配置的資源、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縣農業局牽頭,縣林業局、縣旅游局、國土資源局參與實施)
(三)大力培育農業新型業態。
9、大力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推廣火炬唐村壩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模式,新發展10個以上代種代收、土地托管、統防統治、烘干儲藏、技術培訓服務等市場化、專業化服務組織。(縣農業局牽頭,縣林業局、縣教科體局、縣人社局、相關鄉鎮參與實施)
10、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拓展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縣供銷社牽頭,縣農業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11、新增14個城鎮、社區的農產品直銷網點,強化農產品本地營銷體系,推動農超、農企產銷對接。(縣經信局牽頭,縣農業局、縣供銷社、相關鄉鎮參與實施)
12、鞏固已建成鄉村旅游示范村,新建成方山、園頂、小嶺子、棋子頂休閑農莊4個、旅游扶貧示范村6個。(縣旅游局牽頭,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相關鄉鎮參與實施)
13、建成空山森林康養試點基地1個。(縣林業局牽頭,縣旅游局、相關鄉鎮參與實施)
14、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新增特色網店100家,電商示范村20個。(縣經信局牽頭,各鄉鎮參與實施)
(四)大力創新農業機制模式。
15、制定具體辦法,推動發展訂單農業,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縣農業局牽頭,縣經信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16、創建“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新增“三品一標”10個,積極組織參加農博會、西博會,促進農產品品牌創建。(縣農業局牽頭,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17、創建“國家級、省級有機產品認證示范縣”,其中,省級示范縣通過驗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縣農業局、林業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18、做好各項籌備工作,辦好第二屆“巴山云頂”茶文化旅游節。(縣農業局牽頭,縣旅游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19、推行涉農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農產品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及時處理糾紛,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農業局、縣林業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20、三項以上的農業農村機制模式創新經驗得到省以上肯定或推廣。(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扶貧局牽頭各完成一項,縣委農工委、各鄉鎮參與實施)
(五)大力盤活農村資源資產。
21、《全面推進“六個盤活”切實助農增收的意見》(縣制定。農工委牽頭,相關部門、各鄉鎮參與實施)
22、新流轉土地8萬畝,擴大規模經營,提升土地經營效益。(縣農業局牽頭,各鄉鎮參與實施)
23、新流轉林地5萬畝,擴大規模經營,提升林地經營效益。(縣林業局牽頭,各鄉鎮參與實施)
24、大力實施土地增減掛鉤項目,結余指標750畝,支付拆舊補償1.6億元,讓農村宅基地資源變成現錢。(縣國土資源局牽頭,各鄉鎮參與實施)
25、完成27個鄉鎮100個建制村的集體資產股權化改革。(縣農業局牽頭,縣財政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26、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完成20個建制村“農村集體經
濟改革示范村”建設。(縣農業局牽頭,縣財政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27、對集體非經營性資產,以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為目標,探索集體統一運營管理的機制。(縣農業局牽頭,縣委農工委、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文廣新局、縣教科體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六)大力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28、開展農村基層干部涉農貸款金融專題培訓。(縣人行牽頭,縣金融辦、金融機構、各鄉鎮參與實施)
29、完善金融扶貧小額貸款機制,擴大扶貧貸款范圍,完成扶貧小額貸款1.2億元。(縣扶貧局牽頭,金融機構、各鄉鎮參與實施)
30、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額達到5億元,帶動農戶將存款等“閑錢”投向產業、興辦實體。(縣金融辦牽頭,縣人行、縣銀監辦、各金融機構、各鄉鎮參與實施)
31、推進金融服務范圍全覆蓋,消除金融服務空白村。完善農村金融綜合服務機制,創建農村金融服務示范站3個,示范點10個。(縣人行牽頭,縣金融辦、各金融機構、相關鄉鎮參與實施)
32、創新回引創業扶持政策和機制,設立“回引創業”基金,回引投資達到10億元。(縣人社局牽頭,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招商局、縣旅游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33、加快推進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試點,上半年完成試點任務,固化相關制度、機制,并逐步在全縣推廣。(縣供銷社牽頭,相關鄉鎮參與實施)
34、建立并規范運行農業融資擔保公司,擔保金額達到3億元。(縣農業局牽頭,縣委農工委、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縣國資委參與實施)
(七)大力創新農村基層治理。
35、落實農村基層黨建責任制,加強鄉村班子建設,選好用好管好帶頭人。創新“第一書記”駐村、部門幫扶聯系到村、干部幫扶結對到戶機制。(縣委組織部牽頭,縣委農工委、縣直工委、縣扶貧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36、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深化基層法治示范創建,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形成法治良序,建設誠信鄉村。以“村規民約”為抓手,鞏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成果,開展文明鄉村創建,提升文明水平。(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人行、各鄉鎮參與實施)
37、全面推行社區網格化管理模式,建制村、社區全覆蓋,平臺服務、管控、信息功能增強,網格員信息活躍度達到90%。(縣委政法委牽頭,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衛計局、各鄉鎮參與實施)
38、加強農村社區建設,探索創新社區管理服務模式,新建農村新型社區2個。(縣民政局牽頭,相關鄉鎮參與實施)
三、組織保障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由縣委農工委召集,各責任部門和鄉鎮向會議報告當季度農村改革推進情況,交流工作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推進措施。對責任落實情況、工作推進情況予以通報,并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加強工作指導。
切實加強農村改革政策研究,及時、準確把握農村改革的新政策、新要求。積極培育、及時總結農業農村改革的新亮點,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三)強化責任落實。
各牽頭單位,要按照任務目標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實化工作措施,采取切實有效辦法,推動責任落實、措施落實。實施方案送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農工委。
(四)嚴格工作考核。
將農村改革工作納入縣對鄉鎮、部門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嚴格考核(考核辦法另行制定)。縣委農工委牽頭負責,進一步健全完善深化農村改革工作部門和鄉鎮責任制度。
- 上一篇:高職地理教學中研究性學習的實踐
- 下一篇:鄉團委正風肅紀工作自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