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化解中小學大班額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28 09: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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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化解中小學大班額實施意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中小學大班額問題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會關于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9號)精神,經過各級各類學校努力,我縣化解大班額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大班額比例仍高于國家和省定標準。為進一步化解中小學大班額,尤其是人為因素形成的大班額和特大班額,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解決大班額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2017年,我縣將接受省人民政府義務教育均衡縣驗收,2018年,將接受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縣驗收。大班額問題將直接影響我縣創建義務教育均衡縣。

截至2015年底,我縣小學大班額占33.4%,初中大班額占39.9%,普高大班額占66.6%;重龍鎮小學大班額占87.7%,水南鎮小學大班額占98.9%。一些學校2015年秋季學期新生班級中還存在著人為因素形成的大班額。

各中小學校一定要充分認識到大班額問題的危害性和化解大班額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意識,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解決大班額問題的具體措施

堅持“政府主導、以縣為主、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通過“規范招生行為,平均分班,重點解決特大班額,逐步化解大班額”等措施,在2014至2018四個學年度時間內,逐步達到上級規定的班額標準。

1.規范招生行為。堅持義務教育招生“按戶籍劃片,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普通高中按計劃招生,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不得增加擇校生招生人數。各中小學校新生招生要結合校點布局、生源情況,科學統籌規劃生源范圍和在校生規模。加強中小學校規范招生管理,堅決防止超過學校校舍、師資等辦學條件的承受能力盲目跨區域跨范圍違規招生行為。規范轉學行為,嚴格執行轉學準入制度,嚴格按規定履行轉學手續,嚴格控制學生跨轄區隨意轉學插班。已經達到規定班額上限的班級,原則上不得接收轉學學生;嚴格執行招生區域和招生范圍,嚴禁跨區域、跨范圍招生。城區學校按招生范圍內的學生人數設定班數和班級學生人數。沒有學位空余的學校,一律不得招收區域外和范圍外的學生。鄉鎮中心學校、二級完小和村教學點確有空余學位和部分留守兒童少年寄住親戚家確需要就近入學的,可根據空余學位數招收部分跨區域或跨范圍的學生入學,但不得形成大班額。

2.平均分班制度。從2015年秋季學期起,中小學起始年級班額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小學45人、中學50人、省一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55人以內)。生源過多、辦學條件不足的學校,經縣教育局審批同意可適當放寬條件,將招生范圍內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招收。嚴格執行平均分班制度,起始年級按照學生歸類、性別歸類進行平均編班,各班人數相差控制在3人左右,盡可能減少大班額或超大班額數。嚴格均衡配置新生年級各班教師,按照班科教師水平均衡選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嚴禁搭配“特優班”,人為因素形成大班額。

3.逐步化解大班額。一是由小學和初中兩部分組成的中心學校,如果初中生源減少有閑置的教學資源,在安排年級時可以將小學部設定為1-5年級,初中部設定為6-9年級,讓6年級學生提前進入初中階段學習和管理。二是小學和初中單設的中心學校,也可以將6年級學生整合到初級中學,采取靈活的措施對學校和教師進行管理、考核和獎勵。三是將部分相同功能的功能室合并,擠出教室增加班級。

城鎮學校班額已經是大班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占用校內教學資源舉辦幼兒班和學前班。學校舉辦寄宿制要以方便離校較遠的學生上學和留守學生特殊需要為原則,不能將教學用房和功能用房改造成學生宿舍,不得盲目引導學生住校。普通高中學校禁止占用學校教育資源舉辦補習班。

4.人為因素形成大班額的處理。2015年秋季招生時,一中、二中、球中和重龍鎮、水南鎮、銀山鎮、板栗椏鄉、球溪鎮、發輪鎮、公民鎮、蘇家灣鎮中心學校等11個學校,新生年級人為因素形成了21個大班額。根據縣教育局2016年工作實施意見,各學校以上大班額必須在2016年內完全化解,如未能按時完成,將扣除學校年終目標考核和校長獎勵績效工資考核得分,直到全部化解為止。

三、人為因素形成大班額處罰辦法

1.縣教育局處理意見。招生學校違反招生管理辦法,新生年級在班科教師搭配時不均衡,學生人數編班時不均衡,人為因素形成大班額,縣教育局將在年終學校目標考核時進行處罰。形成大班額的單位在年終目標考核總分中按每班扣3分處罰。校長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總分中按每班扣1分處罰。

2.各學校處理建議。各學校分管領導和經辦人違反招生管理辦法,新生年級在班科教師搭配時不均衡,學生人數編班時不均衡,人為因素形成大班額,學校在年終個人獎勵績效考核時對分管領導和經辦人按每班扣2-3分處罰。

3.累計處罰辦法。已經人為因素形成的大班額必須在次年化解,沒有化解或沒有化解完,次年按未化解班數再處罰,直到化解任務完成。

四、建立健全督導檢查制度

縣教育局將建立中小學校班額情況預警制和定期報告制度,及時掌握學校班額變化情況。對存在大班額情況的學校要“預警”,并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積極采取措施事前進行預防、事中進行有效制止和事后進行行政處罰。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將化解大班額問題列入對鄉鎮人民政府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并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凡人為造成大班額問題的,按照《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第五十八條和第五十九條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行政管理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