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清理整頓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1 1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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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清理整頓實施方案

一、監督檢查工作目標

通過監督檢查,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使行政機關依法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行政管理相對人,防范和及時解決行政審批實施機關違法實施行政審批以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問題。逐步建立健全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使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明顯增強,工作作風明顯改進,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努力推進蘇區振興發展。

二、監督檢查的對象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審批實施機關。

三、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行政審批清理結果及公布情況

1、行政許可事項清理結果及公布情況。

2、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結果及公布情況。

(二)行政審批流程再造結果及公布公示情況

1、行政許可事項流程再造結果及公布公示情況。

2、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流程再造結果及公布公示情況。

(三)本級行政審批事項與上級政府公布的清理結果銜接情況

(四)行政審批實施機關實施情況

主要檢查行政審批事項實施過程中應遵循的程序制度。具體為:

1、實施行政審批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是否在辦公場所公示。

2、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審批申請時是否遵守法定程序,并出具符合法定要求的書面憑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時,是否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實施行政審批中應當依法舉行的聽證、招標、拍賣、考試、檢驗、檢測、檢疫等活動是否依法進行。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情況。

4、實施行政審批機關是否執行統一有一個內部機構統一受理行政審批申請,統一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5、是否在承諾期限內依法作出準予或者不予行政審批的書面決定。作出不予行政審批的決定是否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準予行政審批的決定是否依法向社會公開。

6、實施行政審批資料是否全部立卷歸檔。

(五)實施行政審批的收費情況

1、有關行政審批的收費是否有合法依據。

2、有關行政審批的收費項目、依據、標準是否公布;依法收取的行政審批費用是否按有關管理規定全部上繳國庫,是否存在返還或者變相返還情況。

3、應當實行“一單清”收費的行政審批事項是否執行“一單清”收費。

(六)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并聯審批、網上審批、重大產業項目綠色通道的執行情況。

1、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的執行情況,行政審批科室是否成建制進入進駐行政服務中心,是否授權到位。

2、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有多少項。能當場辦結的行政審批事項有多少項。

3、并聯審批制度的執行情況,各行政服務中心有多少行政審批事項實現了聯合審批、并聯審批。

4、網上審批的情況,是否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所有行政審批項目都通過統一的網上審批系統辦理。

5、重大產業項目進入綠色通道的情況。

四、監督檢查工作的方法和時間

采取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市、縣各行政審批實施機關要對照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文件規定及本方案要求開展自查。在自查基礎上由市政府法制辦、市效能辦牽頭,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參與組成專門檢查組,對全市進行檢查。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有關資料、現場檢查、詢問被許可人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工作分兩個步驟進行:

(一)自查自糾(9月20日至10月31日)

縣(市、區)政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積極組織開展行政審批清理整頓的監督檢查工作,認真抓好行政審批相關工作的自查自糾,并將本縣(市、區)政府行政審批清理整頓工作情況、行政服務中心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行政審批工作中“提質、提速、提效”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的情況于10月31日前書面報市監察局、市效能辦、市政府法制辦。

市、縣各級行政審批實施機關和行政服務中心對照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文件規定,嚴格按照本方案所列的主要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并將行政審批清理整頓工作情況、行政審批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自查自糾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10月25日前分別報同級政府及政府的監察、效能、法制等單位。

(二)重點抽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

市效能辦、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政府法制辦、市物價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組成專門檢查組,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行政審批實施機關開展行政審批清理整頓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五、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政府、市直駐市各行政審批實施機關要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感,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審批清理整頓工作情況檢查,要確定領導主抓,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狠抓落實到位、切實認真做好本次監督檢查各項工作。

(二)各行政審批實施機關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制度規范。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全面推行行政審批的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聽證制度、不予受理說明理由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等。效能、法制等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監督機制,切實為服務型、高效型政府建設做好各項工作。

(三)提高認識,著力提升工作效能。各縣(市、區)政府、市直駐市各行政審批實施機關應當進一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認真領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精神,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抓,切實依法行政,努力做好行政審批的各項工作,為蘇區振興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