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18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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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內容

(詳見《2014年區消防安全重點學校消防專項督查表》)

二、督查對象

1、幼兒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

2、學生數20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

3、學生住宿床位100張以上的小學。

三、工作步驟

(一)學校自查自糾階段(4月28日—5月7日):相關學校對校園內消防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的大排查,將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對于暫時整改不了的,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及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限時整改到位。

(二)教育局督查階段(5月8日—13日):督查組對消防安全重點學校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存在的隱患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確保師生安全。

四、督查組構成

組長:

組員:抽調公辦校安全分管副校長1—2名,邀請區消防大隊參謀1—2名;(分組督查,每組3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高度重視檢查工作,進行逐一排查,確保見到實效。

(二)嚴肅紀律,保證質量。在督查整治過程中,要做到認真對待,責任到人,不流于形式,更不能消極應付。學校要緊緊圍繞督導檢點,迅速行動,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抓好整治,取得實效。

六、其他事項

1、車輛由黨政辦負責統籌安排。

2、學安辦負責召集督查組成員、通聯相關備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