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企業整治方案

時間:2022-07-03 09: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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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經營企業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新版藥品GSP的貫徹落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頓和規范區藥品市場秩序,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藥品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現制訂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1、努力解決當前藥品流通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藥品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活動,促進藥品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2、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守法意識、質量意識和誠信意識,不斷提高質量安全整體保障水平;

3、不斷增強食品藥品監管隊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樹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良好形象,提高公眾滿意度。

二、工作重點

(一)規范經營秩序

1、推進實施新版GSP規范,按照全市統一標準要求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在新開換證和變更過程中配備執業藥師,主動按照新版GSP規范要求提升管理水平。

2、開展對經營主體資格的清理。專項整治行動期間,一旦查實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從嚴處罰,必要時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3、鼓勵藥品零售連鎖經營,在切實做到“八統一”的基礎上,提高連鎖化比例。根據全市統一部署,適時推進連鎖藥店遠程審方。

(二)加大整治力度

1、100%承諾“十二個不”,進一步落實藥品零售企業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2、嚴厲查處藥師不在崗、不正常履職的行為。嚴厲查處超范圍、超方式經營藥品的行為。嚴厲查處違規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行為。嚴厲查處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行為。

(三)創新監管手段

1、提升藥品遠程監管數據上傳的及時性和準確率。

2、在全區規范藥店中實施含麻制劑聯網登記銷售。

3、向社會公開遠程監管數據,進一步提高社會化監督水平。

(四)優化安全環境

1、暢通投訴渠道,加強應急值守,依法處置和答復投訴舉報。

2、加強法制宣傳,普及社會群眾安全用藥知識,開展對從業人員法律法規和藥品專業知識培訓。

3、進一步發揮“藥事通”管理系統的社會服務功能,鼓勵誠實守信,曝光違規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召開全區藥品零售企業工作會議,大力宣傳“藥品經營企業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提高社會知曉率和群眾參與率。在日常監管過程中加大對監管對象的宣傳,切實按照行動要求加強管理。各科室要按照通知要求,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

(二)集中整頓(2014年4月1日至10月20日):認真組織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處罰。10月20日前對零售藥店進行全面排查與統計分析,在排查基礎上對重點問題和重點藥店進行查處。

(三)總結提高(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于11月1日前將“藥品經營企業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內容翔實,有具體數據和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在當前社會群眾對藥品安全高度重視的形勢下,以及新版GSP規范推進實施的關鍵時期,各相關科室和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開展“藥品經營企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和嚴肅性,組織力量扎實開展好此次整治行動。分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協調部署,明確工作職責,確保整治行動各項任務得到迅速落實,不斷提高藥品流通的管理水平。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利用各種形式積極宣傳此次整頓行動的意義和目的,向社會表明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打擊藥品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堅定態度和堅強決心。同時,廣泛發動藥品經營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整頓行動,強化法律法規教育,宣傳監管職能和工作成效,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三)嚴格執法,確保實效。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藥品經營企業專項整治行動”中查出的違法違規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符合行政處罰立案標準的,及時立案查處,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