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年活動方案
時間:2022-09-20 05: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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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和依法治縣的決策部署,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開展“社會治理年”活動,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黨政主導、公眾參與,以人為本、服務為先,依法治理、發揚民主,統籌協調、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重本兼標的原則,推進社會治理和依法治理進程。實現社會服務管理“網格化”基本覆蓋,社會矛盾調處機制基本建成,社會防控體系建設基本健全,基層基礎進一步夯實,全鄉社會安定和諧。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矛盾化解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排查制度。進一步健鄉、村、社三級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嚴格執行社每天、村每周、鄉每旬的排查機制,強化特殊敏感時段集中排查,靈通情報信息。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建立臺賬,明確化解責任和時限。
建立健全研判制度。全面推行矛盾糾紛三級研判制度,鄉每旬研判一次本轄區和本行業內的問題,鄉聯席辦、維穩辦牽頭協調處理跨村(社)的一般性問題,鄉分管領導組織召集相關職能辦公室研究解決涉及面較大的問題,鄉聯席會議集中研判化解群體性和影響面大的信訪穩定問題。
著力強化綜合調處。推廣“6+N”聯動聯調機制,落實領導包案制度,綜合施治,認真化解上級交辦、督辦案件和重大矛盾糾紛;進一步健全“大調解”銜接機制,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接訪、走訪、下訪工作,充分發揮“百支信訪化解隊”作用,及時就地化解矛盾。
著力強化源頭治理。全面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凡屬重大決策,事先必須進行風險評估,未經風險評估的決策不予審批,穩定隱患未消除的不予實施。開展信訪突出問題集中治理行動,依法規范信訪行為,建立網上受理信訪平臺和制度,推動涉法涉訴依法終結。
(二)加強社會防控體系建設
強化群防群治。壯大群防群治隊伍,落實村(社)、社區專兼職治保主任和人員。整合民兵預備役人員、網格管理員、社區居民、治安積極分子等力量,按不少于轄區人口總人數1%的比例組件群眾性義務巡防“紅袖標”隊伍。
強化技術防控。全面完成鄉智慧安全工程建設,整合信息平臺,建成鄉一平臺二分中心的智慧城市監管系統;擴大鄉監控和聯網報警系統覆蓋面,完善技防設施建設。
強化網絡防控。加強網絡監管,積極穩妥推進網絡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工作,加強網監力量建設,建立信息引導員制度。嚴厲查處違規使用網絡、經營網絡行為,堅決打擊涉網違法犯罪活動。
強化巡邏防控。全面加強重要路段、路口、重點村社巡邏防范。加強對治安聯防的指導,組織群防群治隊伍全面開展治安巡防工作。
強化特殊人群管理。強化社區戒毒工作,主動排查收治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的管控和幫扶。對邪教人員實行警示教育、依法打擊、幫扶轉化,實現“三零”目標(零上訪、零進京、零事件)。
強化實有人口管理。完成“一標三實”基礎信息采集。規范全鄉房屋門牌號。健全以流入地為主,流出地與流入地協調配合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按不少于1000:1比例聘請流動人口協管員。
強化依法打擊。深入開展打黑除惡、治槍緝爆、“掃黃打非”和制假售假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兩搶兩盜一拐賣”、金融詐騙、電信詐騙、傳銷、“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三)推進依法治鄉進程
法治宣傳教育。建立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制度,加強機關干部人員法治教育,分批輪訓執法司法力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強“六五”普法宣傳工作,豐富法治宣傳內容和載體,深化法律“七進”活動,實行安穩辦主任兼任法制輔導員相結合制度,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群眾自覺尊法守法。
依法執政行政。全面建立鄉、村兩級法律顧問制度,實現鄉級職能辦、村社法律顧問全覆蓋。編制重大事項行政決策風險分析的評判標準、指標體系和分析方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落實,實行黨務、政務公開制度,推進司法公正,建立執法檔案和錯案追究責任制,全面開展執法巡查專項行動。
法治示范建設。啟動法制鄉(村)建設,建立健全依法治鄉領導機構,建立依法治鄉專項方案。深化開展法治村(社區)示范創建,開展法律進村活動,聯系法律服務小分隊深入村開展法律服務、法律宣傳、法律援助。
(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綜治維穩信訪陣地建設。整合資源,充實力量,進一步健全鄉、村(社)綜治機構,群眾信訪工作網絡體系建設,落實人員、辦公場所、經費、辦公設施等保障,建立社會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健全信訪信息網絡體系,完善運行機制,促進綜治和群眾信訪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網絡化。
網格化服務管理。加強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按時完成一期、二期建設任務,完成社區網格化服務信息庫、三級管理體系和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配套機制。
開展平安創建。以平安鄉鎮、平安村社、平安社區(網格)為重點,深化平安和諧“三級聯創”活動,完成10個平安村、33個平安社,1個平安和諧網格(社區)的創建任務。
強化安全生產。進一步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目標責任體系;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強化暗訪暗查,狠抓“打非治違”;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加快安全社區建設,全面完成縣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任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調整充實“社會治理年”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日常工作責任人。把“社會治理年”治理工作及平安創建工作納入鄉重要工作議程,做到年初有計劃安排,半年有工作檢查,年底有考評總結。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一崗雙責”的要求,鄉主要領導與各職能辦公室、村(社)、社區負責人簽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責任書,認真落實社會治理目標責任制。
(二)加強教育,強化意識。
采取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社會治理年”的宣傳力度,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綜治相關規定,全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4次,不斷增干部職的法制意識、服務意識、依法從政意識、維穩責任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干部職工的道德、法制水平。
(三)嚴格監督,獎懲并重。
堅決落實社會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每月、每旬、每周、每天)對鄉職能辦公室管轄責任及村、社治理工作情況督查和檢查、點評,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工作成效明顯的村、社給于表揚,對工作不力的村、社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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