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活動方案

時間:2022-09-26 10: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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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活動方案

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查糾低保領域的不正之風,確保低保政策公開、公平、公正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扎實開展城鄉低保集中專項治理行動“回頭看”活動,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錯保”等問題,推行“陽光低保”、“誠信低保”,有效促進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實施。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復核低保對象。重點清退10類人員:一是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國有企業職工、村(居)三職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戶籍遷出本縣的(大中專在校學生除外);三是領取養老金、退休金、遺屬補助且家庭收入超過低保保障標準的;四是家有小汽車、經營性機動車輛,有門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六是務工收入超過低保保障標準的;七是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有贍養、撫養、扶養能力不履行義務的;八是法定就業年齡內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的;九是不如實申報或拒絕核查家庭收入等經濟狀況的;十是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于低保保障標準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及《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經濟狀況核算與評估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認真檢查在低保申請受理、審核審批、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及動態管理等關鍵環節的政策執行情況,堅決糾正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做法。

(二)嚴肅查處“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管理辦法》、《市民政局關于建立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的通知》要求,各鄉鎮及經開區要常態化推進低保經辦人員和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落實,重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系保”問題進行集中查處;建立社會救助監督舉報熱線,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和媒體披露的問題,做到件件有核實,對發現的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出現重大違紀違規案件的,縣監察局、縣民政局將直接督辦,并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三)有效遏制“錯保”。在城市低保審核審批中,加強核對機制的運用,通過對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信息的核對,提高低保等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手段;在農村低保審核審批中,進一步明晰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的內容和方法,堅決糾正和杜絕不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不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的做法,有效減少和遏制“錯保”發生。

(四)加強政策宣傳和信息披露。集中開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普及活動,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途徑和形式將政策送村入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加強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時錄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會救助對象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對象動態管理。嚴格執行社會救助對象本人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審批社會公示制度,堅決杜絕選擇性公示行為。審核審批過程中要堅持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張榜公示,獲得救助后要進行長期公示,定期核查,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部署啟動階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鄉鎮及經開區要認真總結4-6月全縣集中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治理行動的經驗,認真開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活動成果。同時,按照中、省、市關于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相關部署要求,結合當前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圍繞專項治理行動重點,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部署有關工作。

第二階段:全面治理階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對已納入保障范圍的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全面動態復核,對于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或群眾有異議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實施重點核查。動員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國有企業職工、村(居)三職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師在9月5日前)主動申報取消,逾期不主動申報,經查證屬實,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第三階段:檢查督導階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縣監察局與縣民政局將采取實地檢查、督查與社會輿論監督相結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動態,協助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對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的,要責令整改并嚴肅處理;對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訪事項或社會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事件,縣監察局與縣民政局現場督辦解決。

第四階段:總結整改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鄉鎮及經開區要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體安排,同步搞好城鄉低保集中專項治理行動“回頭看”工作總結,并于9月25日前書面上報縣民政局與監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鄉鎮及經開區要高度重視城鄉低保集中專項治理行動“回頭看”活動,加強領導,成立工作機構,確保專項治理行動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廣泛宣傳,深入發動。要重視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各種媒體宣傳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公布舉報電話,充分發揮群眾在鄰里調查、民主評議中的作用,動員村(社區)居民反映低保對象的就業狀況、實際生活水平等情況,真正把不符合條件的對象清退出去,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三)精心組織,全面清查。各鄉鎮及經開區要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對轄區內的城鄉低保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對矛盾突出的問題,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四)部門聯動,密切配合。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動員單位職工及村(居)三職干部8月20日前主動申報取消直系親屬享受的低保,逾期不申報,將嚴肅查處。

(五)嚴肅紀律,落實責任。城鄉低保專項治理行動實行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制,對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該清退未清退的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