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惠民行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05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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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行動
一、目標、資金安排及工作措施
(一)實施扶貧解困行動(責任單位: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衛生局、州民委、州農業局、州林業局、州畜牧獸醫局、州科技局、州水利局、州廣播電視局、州糧食局、州大骨節綜合防治辦等)
1.目標。
全面啟動**州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解決1.5萬名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改善2萬名農村低收入貧困口人生產生活條件。改擴建現有非病區學校27所;3月底前,完成全州大骨節病病情普查和建檔立卡,6月底前,建立大骨節病信息管理數據庫;建立大骨節病監測點;開展病區硒碘鹽普供;改擴建鄉鎮衛生院17所、縣醫院4所、中藏醫院1所。新建和改擴建村衛生站119個;將全部Ⅲ度大骨節病患者按照農村“五保”標準納入供養,每人每月補助100元,在全州11個病區縣各建1所農村敬老院的基礎上,在重病區再建10個農村敬老院,入住Ⅲ度大骨節病患者1000名;將Ⅱ度和Ⅰ度大骨節病患者全部納入農村低保。
2.資金安排。
此項資金待國務院批準《**州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總體規劃》后,州、縣財政根據年度實施方案安排相應支出。在國務院批準前,為推進工作,由州級財政先預撥2543.81萬元,把我州能做的工作先做起來。
3.試點工作先期項目。
(1)易地育人(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
①動員組織學生入學。2007年春季開學前,采取租借農民住房、鄉政府及機關用房等方式,暫時落實學生住宿問題,將重病區壤塘縣、**縣、若爾蓋縣、紅原縣151個村現有義務教育階段學齡兒童19152人(含5歲以上學前兒童)陸續安排到非病區寄宿制學校學習,向省爭取新增生活教師和管護人員事業編制135人。
②改擴建校舍建設。2007年秋季開學前,完成改擴建學校29所,其中,鄉鎮小學中心校21所(新增學前班67個),九年一貫制學校1所,中學6所,職業技術學校1所,新增建筑面積11.2萬平方米。1—3月底前,做好工程前期啟動工作(地勘、設計、三通一平、招投標),4—6月底前,完成土建的60%,7—8月底前主體完工,2007年秋季開學前竣工交付使用,開學后學生全部入住。
③學生生活補助。2007年春季開學起,對26411名寄宿制學生實行生活補助,其中,學前班學生4684人、小學生14856人、初中生6871人。
④設備設施購置。4月底前,完成招標,按學生入學情況和學校改擴建進度進行安裝,購置課桌凳19612套、上下鋪鋼架床9806架、臥具19612套,配置29所學校太陽能熱水器洗浴設備448噸位,配置實驗設備中學6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所、鄉鎮小學中心校21所、職業技術學校1所。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異地育人750.14萬元,用于購置19612名學生用具400萬元、26411名學生生活補助350.14萬元。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教育部門負責。
州教育局:①制定行動計劃方案,報省審查備案,指導項目縣制定實施方案;②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和落實配套資金;③會同州人事局(編辦)共同銜接和落實新增生活教師和管護人員事業編制;
④負責組織檢查驗收。
縣教育局:①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州審批;②動員組織學生入學;③核實學生人數,登記造冊,建檔立卡;④負責校舍建設,設備設施安裝;⑤負責發放學生生活補助;⑥負責組織進行自查。
(2)更換糧食(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需換糧人數為115227人,按每人每年口糧180公斤計算,年需2074.1萬公斤;易地育人學齡兒童在家2個月的口糧補差79.23萬公斤。兩項合計每年2153.33萬公斤。
①前期工作。2月底前,核準人數,登記造冊,建檔立卡,籌措資金,組織糧源。
②糧食供應。3月底前,在國家未下達2007年退耕還林計劃前,先期實施大骨節病區群眾口糧供應。退耕還林未覆蓋人口不足部分按當地綜合價3.26元/公斤計算,年需2098.5萬元,直接供應成品糧643.73萬公斤,按月供應到戶。
③政策爭取。4月底前,爭取國家2007年新增實施退耕還林6.2萬畝,由國家直補成品糧806.86萬公斤。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供應口糧350萬元,供應病區退耕還林工程未覆蓋的人口1至2月份的口糧107.28萬公斤。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糧食、林業部門負責。
州糧食局:(1)負責制定行動計劃方案,報省審查備案,指導項目縣制定實施方案;(2)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
縣糧食局:(1)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州審批;(2)會同有關部門核準人數,登記造冊,建檔立卡;(3)負責糧食儲運,供應到戶。
(3)飲水安全(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2007年底前,解決病區63153人和160所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
①前期工作。1—3月底前,完成非病村和輕病村主要飲用水的水源點調查、部分水源水質化驗、工程勘測。
②組織實施。4月1日起,開工建設,12月底前竣工。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飲水安全60萬元,用于病區水源點項目啟動資金。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水利部門負責。
州水利局:①制定行動計劃方案,報省審查備案,指導項目縣制定實施方案;②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③負責協調、督促和組織檢查驗收。
縣水利局:①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州審批;②負責水源勘測,飲水作業設計和施工;③會同衛生部門對水源水質進行檢驗;④會同教育部門對學校飲水安全進行勘測,并組織實施;⑤負責組織進行自查。
(4)社會保障(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對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實際需要給予生活補助,納入農村醫療救助。
①從1月1日起,對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實際需要給予生活補助,保證基本生活。
②從1月1日起,將5528名Ⅲ度患者全部納入農村醫療救助。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社會保障132.67萬元,用于解決5528名Ⅲ度大骨節病患者的醫療補助。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民政部門負責。
州民政局:①制定行動計劃方案,報省審批,指導項目縣制定實施方案;②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和落實配套資金;③負責組織檢查驗收。
縣民政局:①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州審查;②會同衛生部門核實患者人數,登記造冊,建檔立卡;③負責發放患者生活補助和醫療救助資金,兌現到人;④負責組織進行自查。
4.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其他項目
(1)社會保障(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
①集中供養。
1—3月底前,完成選址、征地、地勘和設計,4月1日起,動工修建容量為80~140人的Ⅲ度患者集中供養敬老院21個,每個占地面積2600~4200平方米,按10∶1的比例配備管護人員280名,10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安排2600~2800人Ⅲ度患者入住。
②從1月1日起,對17557名Ⅱ度患者和19604名Ⅰ度患者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③從1月1日起,對Ⅱ度、Ⅰ度患者實施醫療救助。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社會保障200萬元,用于新建10個敬老院。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民政部門負責,衛生部門協助。
州縣民政局:①會同州縣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和落實配套資金;②會同州縣人事局(編辦)落實新增管護人員事業編制;
③負責敬老院選址、設計和施工,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④負責確定對象、發放補助和兌現到人。
州衛生局:負責提供患者人數和患病程度等詳細資料。
(2)移民安置(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整體搬遷:30個村、3122戶、15830人;分散搬遷:1580戶、522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傳動員、選址和確定對象等工作。
②4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備料,開始組織實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房屋土建工程、配套設施建設。
④12月底前,竣工驗收,搬遷戶入住。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負責,林業、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部門協助。
州縣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負責制定計劃和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州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選址和落實建房宅基地。
州縣規劃建設局:負責規劃選址和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3)調整結構(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
①養殖業。1—3月底前,完成確定對象、選好畜種;4—6月底前,建棚圈12.14萬平方米,購牛12150頭,發放到戶;7—8月底前,建棚圈24萬平方米,購牛3900頭、購羊21600只、購仔豬25500頭,發放到戶,人工種草4萬畝;9—12月底前,建棚圈12萬平方米,購羊10000只、購仔豬10000頭,發放到戶。
②種植業。1—3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整治農田和水利設施,選種、購種和發種;4—6月底前,播種栽培無公害蔬菜1.5萬畝,道地中(藏)藥材天然撫育馴化栽培基地1萬畝,加工型蘋果基地0.7萬畝,高原特色馬鈴薯種薯和商品薯生產基地1萬畝。夏季,人工栽培高原中低溫食用菌2.5萬平方米/200萬袋。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調整結構300萬。其中養殖業140萬元(人工種草4萬畝,購種費用60萬元;購種畜、仔畜102150頭只,80萬元)。種植業160萬元(1.5萬畝無公害蔬菜基地的購種費用30萬元;1萬畝道地中藥材基地的購種費用30萬元;0.7萬畝特色水果基地的種苗費25萬元;1萬畝特色馬鈴薯基地的購種費75萬元)。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畜牧、農業部門分別負責。
州縣畜牧獸醫局:負責向上銜接和落實養殖業資金10637萬元,負責畜種選擇和引進,技術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州縣農業局:負責向上銜接和落實種植業資金2086萬元,負責選種、購種和技術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4)衛生防治(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
①病情普查。3月底前,完成全州臨床調查68萬人、拍攝兒童X光手片12萬人的病情普查、建檔立卡工作,6月底前,建立省、州、縣信息管理數據庫。
②病情監測。3月底前,完成方案設計,6月底前,完成設立省、州、縣三級監測網點58個,開展監測工作,12月底前,完成監測報告。
③醫療救治。3月底前,完成方案設計,4—6月底前,完成招標、購置和發放藥品,對現癥患者開展對癥治療;3月底前,完成州1個、縣7個、鄉53個、村294個四級醫療機構建設選址、征地、確定對象等準備工作,12月底前,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對患者建立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個人繳費補助。
④預防體系。3月底前,完成州地方病預防控制研究所選址、征地等準備工作,4月1日起開工建設輔助用房及實驗室2900平方米,12月底完成土建任務;4—8月底前,對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裝備必要的監測檢測設備和監測車輛;3月1日起在病區供應硒碘鹽,普服預防性藥物。
⑤隊伍建設。3月底前,完成培訓方案的制定,4—6月底前,完成師資培訓160人,7—9月底前完成鄉鎮、村衛生人員培訓452人。10月底前,完成新增專業技術人員編制612人,其中,州50人、縣110人、鄉158人,為294個病區村每村配備1名國家編制醫療衛生人員。
⑥健康教育。3月底前,完成計劃、招標、配置宣教設備,4月1日起在州、縣、鄉、村開展多種形式健康教育宣傳工作,深入普及健康衛生知識,引導病區群眾養成健康生活習慣,11月底前,完成經驗總結。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衛生防治61萬元。其中,用于42689名大骨節患者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個人繳費補助43萬元,開展健康教育培訓、宣傳費用18萬元。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衛生部門負責。
州縣衛生局:①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②會同州縣人事局(編辦)落實新增專業技術人員事業編制;
③負責建筑工程選址、設計和施工,醫療、培訓和宣傳工作,④負責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5)科技攻關(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1月1日起,啟動科研攻關工作,組織專家實地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數據和資料,進行研究。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科技部門負責,衛生部門協助。
衛生部門:負責配合、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
5.扶貧開發項目
(1)整村推進(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已納入省“十一五”規劃村28個,新增村125個,共計153個村。
①1—3月底前,完成宣傳動員,制定村級實施方案。
②4月底前,完成村級規劃,備料,開始組織實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配套設施建設。
④12月底前,竣工驗收。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扶貧兩資以工代賑部門負責。
州縣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負責制定計劃和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2)易地移民(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完成2308戶、14697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傳動員、選址和確定對象。
②4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備料,開始組織實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房屋土建工程、配套設施建設。
④12月底前,竣工驗收,搬遷戶入住。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扶貧兩資以工代賑部門負責,林業、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部門協助。
州縣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負責制定計劃和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州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選址和落實建房宅基地。
州縣規劃建設局:負責規劃、選址和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3)產業扶貧(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
養殖業。建設優良牧草繁育推廣基地1個,其中,種子繁育基地1萬畝,推廣優良牧草生產4.17萬畝;建設牲畜良種繁育基地,其中,擴建州畜禽繁育改良站1個,改建縣級改良站4個,建設村級改良點362個,購種公畜2600頭(只)、凍精4萬支;畜產品產業建設,其中,在牧區縣建設優質特色商品牛羊肉、奶生產基地5個,在半農半牧區縣建設優質商品豬生產基地6個,扶持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2個,建設畜產品流通市場2個,建立畜產品流通專合組織13個;動物疫病防治,其中,擴建州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1個、縣級動物疫病防疫監督站4個,建設鄉(鎮)畜牧獸醫站63個;草地滅鼠治蟲,其中,治理草地鼠蟲害700萬畝次,建設草原資源監測站4個、鼠蟲測報站3個;畜牧科技培訓推廣,其中,培訓“畜牧科技明白人”3750人,開展各類畜牧科技示范、關鍵技術攻關以及重大應用技術試驗示范、集成和推廣。
種植業。新建無公害蔬菜基地1.75萬畝,發展特色中(藏)藥材種植基地0.7萬畝,在非病區建設和穩定優質青稞基地3.75萬畝,發展高原特色馬鈴薯種薯和商品薯生產基地2.4萬畝,發展優質蘋果、甜櫻桃、釀酒葡萄、樹莓、枇杷等特色水果基地2.7萬畝,新建設施栽培示范基地250畝,在適宜區建設花椒基地2.77萬畝、核桃基地1萬畝。農業支撐體系建設,其中,建立特色水果、蔬菜、中藥材、馬鈴薯良繁基地各1個1000畝;建設農業有害生物預警和控制區域站1個;實施小麥條銹病越夏區綜合防治以及滅鼠、蝗蟲防治1.75萬畝;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1000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州級中心1個,縣級3個;完善州級農技推廣服務中心1個,建立和完善縣級農技推廣服務州級中心1個,縣級4個,鄉鎮12個。
①1—2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選種、購種,作好前期工作。
②3—11月底前,完成作業設計,組織實施。
③12月底前,完成檢查驗收。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產業扶貧320萬元。其中養殖業200萬元(1萬畝優質牧草種子繁育基地的購種及前期費用80萬元;牲畜良種繁育基地的購種及前期費用90萬元;培訓3750名畜牧科技明白人30萬元),種植業120萬元(新建1.75萬畝無公害蔬菜基地30萬元;新建2.7萬畝優質水果基地20萬元;籌建州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1個、40萬元;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建設1000戶、30萬元)。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畜牧、農業部門分別負責。
州縣畜牧獸醫局、農業局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負責制定計劃和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州縣畜牧獸醫局:負責銜接和落實養殖業資金12364.4萬元,負責畜種選擇和引進,指導項目實施,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州縣農業局:負責銜接和落實種植業資金8148萬元,負責選種、購種和指導項目實施,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4)勞務扶貧(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設立勞務扶貧培訓基地學校5所;全面推進“雨露計劃”,開展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3750人,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125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傳動員、確定對象。
②4—11月底前,完成勞務培訓3750人,其中,舉辦駕駛6期600人,保安6期600人,家電維修7期700人,餐飲、服務6期600人,其它專業培訓7期1250人(可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調整)。同時,開展陽光工程(農牧業實用技術)培訓7期1250人。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20萬元。培訓貧困勞動力3750人。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農工辦負責,項目學校協助。
州縣農工辦:負責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人員,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項目學校:負責培訓和轉移輸出就業。
(5)科技扶貧(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建成川西北高原道地藥材人工種植基地2.5萬畝,野生撫育基地5萬畝,牦牛健康養殖與育肥基地5個、品種改良點25個,培育一批牦牛產品、中藏藥科技型龍頭企業。
①1—3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選種、購種。
②4—11月底前,完成建設川西北高原道地藥材人工種植基地2.5萬畝,野生撫育基地5萬畝。
③12月底前,完成5個牦牛健康養殖與育肥基地建設及25個品種改良點,培育一批牦牛產品、中藏藥科技型龍頭企業。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科技部門負責。
州縣科技局:負責規劃設計和制定實施方案,選種、購種和技術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6.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1)整治農田(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2.5萬畝。
①1—3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制定實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完成培肥土地,改造建設基本農田2.5萬畝。
③12月底前,完成檢查驗收。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農業部門、州農建辦負責。
州縣農業局:負責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負責規劃設計和制定實施方案,技術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2)交通建設(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新建機耕道及牧道500公里,改造300公里。
①1—3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道路勘測。
②4—11月底前,組織群眾投工投勞,動工修建。
③12月底前,完成檢查驗收。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200萬元。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農業部門負責。
州縣農業局、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畜牧獸醫局負責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負責規劃設計和制定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3)水利建設(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引水灌溉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積2.5萬畝,恢復改善灌面3.575萬畝。節水灌溉示范工程,新建2500畝。
①1—3月底前,完成規劃,制定實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進行引水灌溉和節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設。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水利建設100萬元,新增灌面2.5萬畝、50萬元;恢復灌面3.575萬畝、50萬元。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水利、農業部門分別負責。
州縣水利局:負責向上銜接和爭取資金,負責引水灌溉工程規劃設計、制定實施方案和技術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州縣農業局:負責向上銜接和爭取資金,負責節水灌溉示范工程規劃設計、制定實施方案和技術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4)能源建設(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農村電網,新建與改造35千伏變電站4座、變電容量6000千伏安,35千伏線路169公里,
10千伏線路601公里,低壓線路549公里,配電臺區198個、容量27140千伏安。農村戶用沼氣,建設7000戶(口)。“一灶一爐”溫暖工程4個縣、8000戶(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規劃及線路和管道設計,制定實施方案。
②4—次年5月底前,完成輸變電工程并竣工驗收,安裝爐灶,讓管線、爐灶進村入戶。
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州級財政預撥能源建設項目50萬元,用于農村電網設計等工作。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水電、農業部門分別負責。
州縣水利局、農業局負責會同州財政局共同向上銜接資金和落實州級配套資金70萬元,制定計劃和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州縣水電局:負責向上銜接和落實資金8105萬元,負責農村電網建設規劃設計、制定實施方案和技術指導。
州縣農業局:負責向上銜接和落實資金1800萬元,負責農村戶用沼氣和“一灶一爐”規劃設計、制定實施方案和技術指導。
(5)廣播電視建設(按照國務院批準后的總體規劃的年度任務組織實施,州級投入按比例配套)
主要工作及進度:建設州到縣廣播電視光纖干線260公里,村級“數字電視小片網”工程339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制定實施方案,購置設備設施。
②4—11月底前,完成光纖線路鋪設及衛星電視設備安裝、調試。
③12月底前,完成檢查驗收。
責任單位及任務:由廣播電視部門負責。
州縣廣播電視局:負責向上銜接和落實資金,負責規劃設計和制定實施方案,技術指導與設備安裝、調試,協調、督促和檢查驗收。
(二)實施就業促進行動(責任單位: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州財政局)
1.目標。
加大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培訓。城鎮新增就業4000人,下崗失業人員和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1000人。其中,“4050”等困難對象再就業100人;確保全州現有零就業家庭每戶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再就業。
2.資金安排。
預計各級政府安排就業再就業補助資金總金額達到2000萬元,其中:
2007年爭取省級支持1800萬元,州、縣安排資金200萬元。
3.工作措施。
(1)各地分解下達就業再就業以及控制城鎮登記失業率目標,加強信息交流和督促檢查,確保目標按期完成。
(2)完善落實抓好小額擔保貸款和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政策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創業促就業行動”,建立創業服務平臺和創業培訓、信用社區與小額擔保貸款的聯動機制;實行政策激勵,資金分配與工作實績掛鉤,合理使用就業扶持政策資金。
(3)“兩節”期間開展以就業困難對象和農民工為服務重點的“再就業援助月”活動和“春風行動”;二季度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三季開展“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活動。
(4)開展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活動,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提供免費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鑒定等“一站式”服務;繼續推進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建設,指導各地將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和社區勞動保障組織建成公共就業服務的基層窗口,從今年起每年完成3個縣,資金由州、縣財政解決。
(三)實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動(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州財政局)
1.目標。
將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城鎮居民及時納入保障(含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對因病、因災、因殘、喪失主要勞動能力家庭和難以維持日常生活的農村困難群眾實施每人每月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由州級承擔40%、縣級承擔60%,足額落實保障資金。把符合條件的農村“五保”對象全部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納入供養,并通過國家補助和動員社會力量,逐步提高供養水平。
2.資金安排。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預計各級政府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總額達到2430萬元,爭取省級支持2210萬元,州級安排資金100萬元,縣安排資金120萬元。
(2)農村居民最低保障工作。預計各級政府安排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總額達到1376萬元,爭取省級支持410萬元,州級安排資金386萬元,縣安排資金580萬元。
(3)農村“五保戶”工作。州縣財政根據財力安排適當資金。
(4)老齡工作。提高百歲老人月生活標準和春節慰問金,所需資金10萬元,由州、縣財政按各50%比例安排預算。
3.工作措施。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規范低保審核、審批制度;建立城市低保資金投入自然增長機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年度工作規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搞好監控;做好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技能;積極爭取中央和地方財政支持,保證低保金按月足額發放;將低保標準調整到位,并將調整標準后符合條件的特困群眾納入低保;確保全州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達到88元,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州城市低保對象普查。
(2)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范低保對象核定審批和資金發放程序;建立農村低保資金投入增長機制;加強資金監督,加快農村低保工作平臺和信息話網絡建設。
(3)農村“五保”工作。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把符合條件的“五保”供養對象全部納入供養范圍,提高供養率;利用國家和社會閑置資源改擴建敬老院,增加敬老院床位。
(4)老齡工作。宣傳貫徹《老年法》,抓好鄉(鎮、街道)、村老齡工作機構建設和基層老年人協會規范化管理,加強老齡事業基礎設施建設,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人文體活動。
(四)實施教育資助行動(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州民委、州財政局)
1.目標。
2.資金安排。
(1)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工作。政府安排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金總額達到8227.571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4897.571萬元,省級財政安排2830萬元(含為少數民族地區農牧民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免費教科書資金1150.471萬元)。州、縣配套安排500萬元,其中:寄宿制生活費325萬元(州級承擔152.6萬元);免雜費州級安排175萬元。
(2)積極解決城市困難家庭和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由州本級政府負責預計解決城市困難家庭和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需安排資金151萬元。(預算已安排67萬元,952人,需增加安排84萬元)
(3)實施《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各級政府安排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資金總額達到14484萬元,其中,爭取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及其他方面支持13984萬元,州配套安排500萬元寄宿制學生生活費。
(4)抓好特殊教育。安排特殊教育專項資金60萬元,其中,爭取省級財政支持40萬元,州本級財政安排20萬元。
3.工作措施。
(1)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工作。督促各縣按省定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到位;每年春秋兩季開學前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城鎮低保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2)積極解決城市困難家庭和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擴大現有公辦學校招生規模,增加公辦學校招收農民工子女數量,嚴格學校收費管理;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解決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
(3)實施《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兩基”攻堅,如期實現“普九”目標;抓好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辦好每一所學校;抓好“兩免一補”政策落實;全面推進寄宿制學校標準化管理,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學校困難家庭學生免費提供臥具,發放生活補助抓好師資隊伍建設,實施《民放地區中小學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建立省、州、縣、校四級培訓體系,省級培訓骨干中小學校長、教師2001人,州、縣、校培訓中小學校長、教師3500人,使所有中小學校長、教師至少進行一輪規范性培訓;發展職業教育;抓好教育對口支援工作。
(4)抓好特殊教育。完善以縣為主的特殊教育管理體制;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學生全部納入“兩免一補”范圍;擴大普通中小學招生規模,建設特殊教育學校,建立以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的殘疾兒童少年教育體系。
(五)實施醫療保障行動(責任單位:州衛生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目標。
加快推進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積極搞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建立和實施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積極開展農村醫療救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擴大到全州100%的縣。推進馬爾康、茂縣社區衛生服務試點工作。
2.資金安排。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預計各級政府安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總額資金達到2190萬元,按省有關規定確定州、縣配套資金。
(2)城市醫療救助。預計各級政府安排城市醫療救助資金總額資金達到130萬元,爭取省級支持80萬元,州級安排資金50萬元,縣級根據財力適當安排相應資金。
(3)農村醫療救助。預計各級政府安排農村醫療救助資金總額資金達到456萬元,爭取省級支持250萬元,州級安排資金70萬元,縣安排資金136萬元。
(4)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待省政策明確后,再根據相關政策統一安排資金。
(5)推進馬爾康、茂縣社區衛生服務試點工作。州級根據財力適當配套相應資金。
3.工作措施。
開展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規范醫療救助工作;取消城市困難群眾住院、門診限制,提高醫療救助封頂線和報銷比例,探索解決城市醫療救助與城市低保對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辦法。
(六)實施農村交通建設行動(責任單位:州交通局、州財政局、州農業局、州畜牧獸醫局、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州發改委)
1.目標。
建設農村公路800公里,其中,通鄉油路200公里、通村公路600公里。
新改建機耕道及牧道800公里,其中,新建500公里、改建300公里(此項任務與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機耕道及牧道建設任務一致)。
2.資金安排。
(1)通鄉油路。州級財政預算安排配套資金500萬元。
(2)通村公路。州三辦專項安排配套資金500萬元。
(3)客運站點。州交通局籌措配套資金500萬元。
3.工作措施。
(1)堅持公路與客運站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實現農村公路建設與農村客運協調發展。
(2)建立以縣為主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落實縣級政府對本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主體責任,強化交通主管部門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職能,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渠道,完善養護管理機制,保證農村公路的正常養護。
(3)通鄉公路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通村公路建設按照“村民自治”原則,由村民委員會根據群眾意愿決定工程實施方式。
(4)通鄉公路工程按照“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要求建立三級質量保證體系,通村公路依靠群眾加強現場監督,縣交通部門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在州公路水運質量監督分站指導下組建工程試驗(檢測)室,加強農村公路的質量檢測和通村公路的技術服務。
(七)實施安全飲水行動(責任單位:州水利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環保局、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
1.目標。
解決6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解決大骨節病區安全飲水問題(按國務院批準的《**州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總體規劃》年度任務組織實施)。
2.資金安排。
按照國家批準的《**州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總體規劃》及**州2007年行動方案安排下達資金。在國務院批準總體規劃前,做好向上爭取資金和銜接工作,并做好病區水源點的調查、衛生標準檢測和勘測等前期工作。
3.工作措施。
(1)加強資金管理,確保項目資金使用績率;增強工程建設的透明度和群眾投入的積極性;采取規劃建卡制、社會公示制、資金報賬制、材料設備集中采購和招投標制、工程質量巡回監理制、落實管理責任制、完善項目建設制度,增強工程建設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加強健全管護措施,確保長效使用。
(2)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管理,禁止生產、生活中人為對水源地的破壞和污染,加強對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確保飲水安全
(八)實施農民培訓行動(責任單位:州委農工辦、州農業局、州畜牧獸醫局、州科技局、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目標。
培訓農牧民22780名。其中:品牌工程培訓14197名、相對貧困人口勞動培訓3750名、陽光培訓2000名、扶貧培訓833名、農村就業培訓2000人。
2.資金安排。
品牌工程培訓、陽光工程培訓、勞務扶貧培訓、新型農牧民培訓按中央、省安排資金執行外,州級安排資金65萬元。農村就業培訓費用在就業再就業費中解決。
3.工作措施。
實施“農民工培訓工程”,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培訓工程”、“勞務扶貧培訓工程”等和我州“勞務品牌工程”;支持勞務培訓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大型設備,提高勞務品牌培訓補貼標準,搞好師資培訓和高危行業全員農民工安全培訓;逐步建立健全異地農民工工作機構,開展培訓輸出對接及異地培訓、辦證、票務、維權救助、社會保障咨詢等服務。
(九)實施農村安居行動(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規劃建設局、州國土資源局、州農業局、州民委、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州救災辦)
1.目標。
解決農村3400戶特困農牧民的住房困難。新建農村戶用沼氣池7000口(此項任務與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農村沼氣建設任務一致)。實施藏區“一灶一爐”溫暖工程(具體目標任務以國務院批準的試點工作總體規劃年度任務數為準)。
2.資金安排。
特困戶農牧民的住房按每戶5000元執行,兩項資金中安排。農村沼氣落實資金180萬元,藏區“一灶一爐”落實資金120萬元,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100萬元。
3.工作措施。
(1)解決農村特困無房戶的住房。認真調查核實農村特困群眾中的無房戶,采取村務公開的辦法確定建房對象,以戶為單位建檔立卡,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在年末全部完成修建。
(2)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嚴把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關,堅持技術方案專家審查論證制;嚴格資金管理,保證專款專用。
(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行動(責任單位:州環保局、州經委、州規劃建設局、州國土資源局、州林業局、州水利局)
1.目標。
鞏固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8戶重點工業污染企業的治理成果;完成7戶重點工業污染企業的限期治理任務。加強工業企業污染源綜合治理力度,降低工業污染物排放,實現工業生產達標排放。全州化學耗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控制在7826.4噸和5000噸以內;15%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清潔生產;主要河流出境段面達到Ⅲ類水質;城鎮空氣質量達到Ⅱ級標準。大力推進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開發復墾整理土地面積1613.4畝,新增耕地面積1226.8畝。開展37個鄉鎮212個村12所學校2.18萬人的農村地質災害防治培訓。實施地質災害避讓搬遷500戶。開展金川縣八步里溝、理縣薛城南溝泥石流治理工程和金川縣鋰輝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繼續推進和鞏固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建設工程,實施森林管護5481.3萬畝,建設公益林47.6萬畝,鞏固退耕還林成果65.43萬畝。開展136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污染源專項檢查,加強飲用水源水質監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2.資金安排。
岷江流域污染治理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監管共計投入229萬元。其中:水質監測:6萬元;生態監測:6萬元;污染治理80萬元;專項能力建設:137萬元。
3.工作措施。
(1)岷江流域綜合治理
強化“黨政一把手”環保目標責任制;堅持把住源頭、不欠新賬,強化整治、多還舊賬,全程監管、控制總量,動靜結合、平衡容量的原則,嚴格環境容量總量控制,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全面推行規劃環評和區域(流域)環評,從源頭上控制污染;對“未批先建”、未落實“三同時”制度和驗收后未正常運行治理設施的工業企業停產進行專項整治。
把城市污水處理納入各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重點發展領域;探索拓寬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融資渠道,改革體制、創新機制,努力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形成開放式、競爭性的建設、運營格局;加快推進價格改革,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良性循環,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各地完成目標任務。
(2)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監管力度。取締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加強水質監測,定期水質監測情況,落實轄區監管責任,確保飲水安全。
二、實施主體的職責
**州“十大惠民行動”在州委、州政府直接領導下開展,具體工作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領導同志和州級綜合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協調組織實施。
各縣黨委、政府是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責任主體、實施主體。各縣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為本縣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第一責任人。各縣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盡快形成落實惠民行動的工作方案,把具體任務分解落實到鄉,并及時將十大惠民行動“十一五”總體規劃和2007年工作目標方案上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
各縣黨委、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抓好“**州十大惠民行動”的組織實施,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提出明確的工作進度時間表,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項目落實、資金落實。要加強指導協調和日常監控,及時研究、解決惠民行動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按季向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級責任部門報告惠民行動目標執行情況,確保惠民行動順利實施。
各縣、鄉(鎮)政府是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直接責任主體、實施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為本地區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直接責任人,負責本地區“**州十大惠民行動”的具體組織、落實工作,及時了解、解決惠民行動實施過程中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各縣、鄉(鎮)要將惠民行動工作目標分解到村,落實到人頭,切實將惠民政策、惠民資金、惠民項目兌現落實到位,真正把“十大惠民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惠及群眾。
在資金安排上,各縣政府要按照總體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具體實施方案,并根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職責將每項工作落實資金,應由本級政府安排的資金納入預算和計劃足額安排,本級人代會審議批準后,將分項資金安排情況匯總上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級責任部門。要建立資金執行情況季報制度,各縣政府每季度10日前,要將工作計劃實施、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匯總上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級責任部門。凡涉及惠民行動的項目和資金預算安排情況均要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采取各種有效方式向社會公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自覺接受人大、審計部門的監督。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符合招投標或政府采購要求的,必須按照招投標制度或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陽光運作”,從源頭防止腐敗發生。
州級有關部門是全州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州級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本單位承擔的單項惠民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由本單位承擔的單項惠民行動“十一五”總體規劃和分年度惠民行動工作目標的制定,并負責抓好組織規劃、指導協調、監管督導等工作。涉及多個單位共同承擔的項目,由責任單位中第一個單位負責牽頭做好目標執行情況的信息收集、情況匯總、組織督導等工作。州級各部門都要積極參與支持配合“十大惠民行動”的實施工作,做到各方互動、整合資源、形成合力、狠抓落實。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級責任部門是全州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督導主體,負責組織實施“**州十大惠民行動”督導檢查制度。
三、加強宣傳
按照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整體聯動、形成合力、形式多樣、注重效果的原則,加大對“十大惠民行動”的宣傳力度。各新聞單位要開設“十大惠民行動”專題或專欄,以“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為主題,緊緊圍繞實施扶貧解困行動、就業促進行動、最低生活保障行動、教育資助行動、醫療保障行動、農村交通建設行動、飲水安全行動、農民工培訓行動、農村安居行動、生態環境保護行動等展開報道,及時宣傳“十大惠民行動”的重大意義、具體舉措及成效,為“十大惠民行動”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建立工作平臺和督導機制
(一)強化目標管理。從2007年起,州委、州政府將實施“十大惠民行動”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各縣和州級各部門的目標管理,做到目標具體、任務明確、層層分解、落實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目標報告、督導落實、問題整改、簡報交流、情況通報、責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實,做到全程監控、跟蹤管理,定期研究、分析、通報目標執行情況。各縣、各部門也要將“十大惠民行動”納入目標管理,進一步深化、細化年度惠民行動工作目標,逐級落實目標責任,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
(二)建立工作平臺。州委、州政府建立“**州十大惠民行動”聯席會議制度,成立“**州十大惠民行動”協調小組,建立實施“**州十大惠民行動”工作平臺,負責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組織、宣傳、協調、指導、督查、審計、監察等工作。
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并分別設立規劃協調組(州發改委、州財政局)、資金平衡組(州財政局、州發改委、州扶貧兩資以工代賑辦)、督導檢查組(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直機關工委)、信息聯絡組(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宣傳報道組(州委宣傳部)、監察審計組(州監察局、州審計局),日常聯絡和綜合工作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承擔。
規劃協調組負責惠民行動項目的規劃和目標銜接等工作,確保規劃落實;資金平衡組負責州級財政資金的調度籌措,督促各縣配套資金的落實等工作,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督導檢查組負責惠民行動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跟蹤落實等工作,確保惠民行動順利實施;信息聯絡組負責惠民行動實施情況的信息收集、交流、匯總、等工作,確保信息準確、及時、真實;宣傳報道組負責惠民行動的宣傳報道,引導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支持惠民行動的實施;監察審計組負責惠民行動資金使用、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案件查處,為惠民行動的順利實施提供紀律保證。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工作職責隨時掌握所牽頭承擔的單項惠民行動進展落實情況,加大監控指導力度,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主動、配合、支持牽頭單位抓好“十大惠民行動”的實施,確保“十大惠民行動”全面落實、取得實效。
(三)狠抓督導落實。為確保“十大惠民行動‘十一五’規劃”及年度惠民行動工作目標的落實,“十大惠民行動”協調小組要建立健全督導工作機制,加強對惠民行動工作目標實施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做到按季檢查,半年通報,年終向州委、州政府報告年度惠民行動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各縣黨委、政府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將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重要工作目標,切實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做到跟蹤督導、深入督導、嚴格督查、落實到位。承擔實施“十大惠民行動”單項工作任務的州級部門要將所承擔的單項工作作為本部門、本行業的重要工作目標,強化對“十大惠民行動”執行情況的監控督導,著力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做到詳細規劃、規范運作、嚴格監管、公開透明、增強執行力、提高公信力。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十大惠民行動”資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的監督,促進資金安全、完整、規范管理,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十大惠民行動”實施中的違紀違法案件,暢通舉報渠道,對涉及“十大惠民行動”的重大舉報和投訴,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查處,對重大典型案件公開曝光,為“十大惠民行動”的順利實施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證。
(四)嚴格目標考核。州委、州政府在對各縣和州級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中,將對“十大惠民行動”的實施情況進行重點考核,對未完成年度“十大惠民行動”工作目標任務和弄虛作假的縣及州級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并進行通報批評。
組織、人事部門要將年度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考核情況作為對各縣、各部門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州直機關工委將州級各部門落實“**州十大惠民行動”工作情況和效果納入“四好活動”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將其與機關作風建設結合起來,督促州級各部門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各縣也要將所轄各鄉(鎮)及職能部門實施“十大惠民行動”的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州級有關部門也要將承擔實施“**州十大惠民行動”各項具體工作任務的所屬單位和個人的工作實績與年度目標考核掛鉤,嚴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