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建市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27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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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圍繞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和建設海峽西岸創新型省會中心城市的需要,在試點城市工作基礎上,以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為目標,以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能力為核心,以加強政府知識產權管理職能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導向,優化制度資源、發揮市場作用、促進誠信競爭,增強核心競爭力,為省會中心城市的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確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在我市建設海峽西岸創新型省會中心城市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實加強政府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宏觀指導和政策引導,構建完善、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積極引導、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創新和發明創造,進一步促進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不斷提高;圍繞創新體系建設,加快知識產權的產業化進程,著力培育有利于區域經濟發展的自主知識產權;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增強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促進我市的經濟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目標的實現。
(二)近兩年的具體目標
1、出臺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加快制定《福州市專利保護若干規定》。
2、專利申請量平均增長15%以上,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占申請總量比例達18%以上;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商品有新的突破;各類作品著作權登記數量明顯增長。
3、培育10家以上市級以上知識產權試點單位,建設和完善福州知識產權實施和產業化基地,加快實施重大專利產業化示范工程。
4、進一步加強市級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加快縣(市)區級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
5、將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列入各級人才培訓計劃,年培訓人次不低于5000人次/年,培養一批復合型知識產權管理人才。
6、圍繞福州市重點產業集群、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建立有效的知識產權預警應對機制,開展企業專題技術分類、跟蹤和預警分析,加快建立健全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保護機制。
7、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進一步增強。調處專利糾紛案件年結案率達95%以上,查處冒充、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案件年結案率達95%以上;商標、版權保護法律體系更加完善,侵權盜版得到明顯遏制。
8、完善全市知識產權信息支撐和服務體系。在工業集中區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內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和展示窗口,成立福州市知識產權保護協會。
三、工作重點
(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1、充分發揮市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的職能,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建立健全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事務的協調管理體系,不斷提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能力。
2、著力加強全市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建立與創新型省會中心城市發展相適應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強化統籌管理職能,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充實行政執法隊伍,加快推進縣級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市縣兩級管理聯動機制,指導縣(市)區全面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3、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不斷完善重點企業、行業、高校、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網絡。
(二)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體系
1、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指導和管理,引導、鼓勵和支持組建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大力發展、評估、咨詢、檢索、交易等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成立福州市知識產權保護協會,提高全市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水平。
2、逐步完善市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建立自主知識產權實施、轉化和信息共享網絡,為知識產權的實施、轉化、預警提供信息服務平臺,提高知識產權工作水平。
3、選擇重點產業,依托重點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行業性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為我市經濟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三)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1、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聯合協作機制。充分發揮閩粵兩省沿海城市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執法體系、全省設區市知識產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建立跨地區的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等工作機制,實現執法協調機構、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工作的有機銜接。加大全市專利、商標、版權、公安、文化、質監等部門的行政執法協作力度,密切與法院、檢察院和海關的信息溝通,逐步建立跨地區、跨行業的保護協作機制。
2、開展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專項保護行動。結合市場整規、打假、掃黃打非行動,全面深化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性投訴服務中心,開通全市知識產權保護網站,實行知識產權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報告制度與當地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公布制度。深入開展以食品、藥品、農業及高新技術產品為重點,打擊侵犯核心關鍵技術專利權和重復性、群體性專利侵權行為的專利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冒充政府知識產權部門、國際知識產權組織或其它合法組織,涉及專利的詐騙行為和虛假廣告;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在推進各級行政部門使用正版軟件基礎上,促進企事業單位廣泛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遏制侵權盜版行為。
3、加強重要環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專利、工商、版權、質監、海關、商檢和外經貿等部門的合作,嚴厲打擊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加強出口生產加工企業尤其是定牌加工企業的監管,建立委托方備案制度,幫助企業加強自律和完善內部管理,切斷侵權貨物國際流通渠道,增強對侵權活動的防范能力。以市場專項查處和會展保護為重點和突破口,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改善福州市招商引資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四)營造自主知識產權形成和轉化環境
1、加強知識產權政策法制環境建設。積極研究、制定和完善在科技、經貿、教育、人事等領域鼓勵發明創造、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的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福州市專利保護若干規定》,將知識產權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戰略框架,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在全市政策體系中的比重。
2、建立考核評價和獎勵激勵機制。將知識產權申請量、擁有量作為對相關單位科技進步和經營管理水平的考核評價依據;經濟、科技、人事等相關部門在重大項目立項、驗收、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識產權評價指標。
3、積極開展企業、園區試點(示范)工作,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組織有條件的園區、工業集中區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要求,申報國家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推廣建設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程,重點選擇科技型、外向型企業和重要行業、區域進行試點,抓好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促進專利戰略與經營戰略的有機結合,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強項目管理的政策引導,鼓勵、引導和支持重大、關鍵技術項目的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努力提升全市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和發展后勁。
4、加大知識產權技術實施和產業化工作力度,提高知識產權實施效果。建設福州知識產權產業化基地,建立集知識產權實施、產業化、知識產權服務和專利技術展示交易為一體的一站式轉化和服務平臺,促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提高知識產權的實施效果和對經濟發展的貢獻。
(五)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
1、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擴大宣傳覆蓋面。抓好“4·26世界知識產權日”、“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和“普法宣傳周”等重要活動,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和科普載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教育活動。推進知識產權宣傳進機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全面增強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和保護能力,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2、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層面。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領導和管理人員參加不同層面的知識產權培訓班、論壇、講座,將知識產權列入公務員考試、競爭上崗、青少年創新大賽重要內容,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運用能力。聯合高校、人才培訓中心、黨校、行政學院等,啟動知識產權管理人才和各類應用型人才的培訓、教育工程,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
3、拓展對外對臺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加強榕臺知識產權合作和交流,借助我市5.18海交會、6.18成果交易會,展示和交流海峽兩岸發明創造成果,促進兩岸自主創新成果交流,組織相關人員到知識產權管理先進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考察、學習、培訓,拓寬涉外知識產權工作的視野。完善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做好涉外企業知識產權狀況調查和分析,逐步建立應對貿易技術壁壘防范工作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福州市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建市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創建工作重大事項,定期部署、檢查知識產權工作,督促有關決議的執行。
2、建立動態和定期相結合的匯報制度。領導小組要積極主動向國家和省知識產權局匯報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爭取上級部門的指導和支持,及時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的問題,推進和深化全市知識產權示范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定期做好創建工作總結。
3、確定市知識產權局機構及人員,建立與省會中心城市發展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隊伍。
4、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做到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指定專門部門負責知識產權工作,逐步建立起知識產權市縣兩級管理聯動機制。
(二)政策保障
1、認真貫徹國家、省有關知識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及我市關于開展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建市工作的方案、決議,研究制定與創建工作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加強對全市工作的指導,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
2、完善鼓勵自主知識產權形成的激勵制度,修訂《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著力扶持、引導以企業為主體的核心專利技術的產業化實施,建立企業專利預警機制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優化專利資助激勵政策,重點傾斜發明專利、涉外專利以及職務發明專利;設立福州市專利獎,提高廣大發明創造者的積極性;獎勵和表彰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和個人,提高知識產權工作輻射度;深入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和專利宣傳培訓,促進全市擁有更多自主知識產權。引導企業進行品牌經營,形成爭創馳名商標、名牌產品激勵機制;鼓勵以計算機軟件為主的各類作品著作權登記,加快版權事業發展。
3、設立福州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與《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配套使用,為我市的知識產權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資金保障。有條件縣(市)區應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促進本地區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三)管理保障
1、各相關部門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本部門、本行業管理職責范圍,合力推進全市的知識產權工作,并根據相應職能,分別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政府要將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建市工作列入政府議事日程,落實創建工作牽頭部門,改善知識產權管理條件,確保示范城市創建市工作順利實施。
2、加強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經濟發展的有機融合和互動,將知識產權相關指標納入縣(市)區績效評估考評指標體系。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市級科研項目要確立項目申報、研究開發、成果鑒定和科技進步獎評審中的知識產權政策導向。開展“一縣一業”、“一鎮一品”自主創新活動,推動每個縣(市)區主要產業和主打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不斷提高。
3、支持、引導重點工業園區、企事業單位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制度的建設,加大投入,拓展管理網絡,理順運行機制,將知識產權納入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經濟發展戰略和管理工作中,納入企業的決策體系和經營管理各環節。
4、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網絡,將知識產權保護全面納入全市整規、掃黃打非工作和創建文明城市整體規劃之中,進一步加大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力度。
5、規范、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行業,加快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努力構建全市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和信息支撐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