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扶貧搬遷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12 0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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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農村貧困戶的居住環境,加快農村特困戶脫貧致富的步伐,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現制定出我縣2007年扶貧搬遷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開發式移民方針,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分散安置為主,集中安置為輔,有土安置為主,無土安置為輔;自力更生為主,國家扶持為輔。使搬遷戶達到“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標。其工作原則是:政府引導,群眾自愿,以鄉為主,政府適當支持。
二、目標任務和時間安排
(一)目標任務
2007年全縣應完成438戶扶貧搬遷任務(詳見附表)。
(二)時間安排
3月1日至4月30日為成立工作專班、宣傳發動和申報、審核階段,責任單位為各鄉鎮和縣開發辦、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民宗局、殘聯、婦聯。
5月1日至10月31日為組織實施階段,責任單位為各鄉鎮。
11月1日至11月10日為自查階段。責任單位為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開發辦、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民宗局、殘聯、婦聯。
11月中旬為州政府檢查驗收階段。
三、搬遷區域、搬遷對象、安置辦法和補償標準
(一)搬遷區域。一是海拔1200米以上高寒山區和生存空間狹小、生產生活環境惡劣的區域(坡耕地占村民小組耕地面積50%以上,村民小組人均耕地在0.7畝以下的深山區)。二是邊遠地區,遠離集鎮和交通干線,信息閉塞,修路、送電、通水一次性成本過大,中小學生上學不便的自然村組和單家獨戶。三是生產資料缺乏的庫區,(以村民小組為單位,人均耕地在0.5畝以下的庫區)。四是地質災害頻發,已無法在當地繼續生存的區域(有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潛在危險的地區需專家確認)。五是2006年、2007年啟動的重點貧困村的貧困戶。六是貧困村中無房和住危破房的單親特困母親家庭。七是革命老區中紅軍、紅軍烈士、紅軍失散人員、二戰時期因公犧牲人員家屬及后代家庭特別困難的農戶。
(二)搬遷對象。上述范圍內的當地常住貧困農業人口均屬扶貧搬遷對象。但回鄉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違反計生政策的超生農戶搬遷,不享受扶貧搬遷的資金補助。
(三)安置辦法。一是積極推行梯次搬遷。鼓勵“搬遷區域”內的富裕農戶遷往城鎮,政府以資金補償形式(不超過2000元)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山林,減輕當地土地的承載量,使留下來的農戶人均生產資料占有量增加,發展空間擴大;同時,政府資助貧困戶購買外遷戶的房屋,改善貧困戶居住條件。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多種方式安置,在具體形式上,可利用現有基地、農莊異地集中安置,結合城鎮化建設異地集中安置,發展路邊經濟異地集中安置,農戶投親靠友異地分散安置,利用“兩有兩托戶”(有房子、有承包土地,房子托人看、耕地托人種)就近分散安置。三是對地質災害多發區農戶就近集中或分散安置。四是對無房戶、茅房戶、危房戶、住房不擋風避雨戶就地改造安置(省政府將茅房戶、土坯房戶整修視作搬遷戶對待)。五是按照扶貧搬遷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的要求,各鄉鎮可根據具體的情況建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規劃,加強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六是各鄉鎮要將任務數的40%用于2006年、2007年啟動的重點貧困村的貧困戶搬遷或現有天穿地漏住房的整修。
(四)補助標準。對貧困戶搬遷補助標準原則上為每戶6000元,鄉鎮可根據搬遷戶的貧困程度適當調整補助標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組建專班。全縣扶貧搬遷工作在縣扶貧搬遷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各鄉鎮黨政一把手作為扶貧搬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務必把此項工作拿在手上,確定專人負責,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加強管理,摸清底數。各鄉鎮和縣直駐村工作隊要深入村組,及時準確地摸清應搬遷貧困戶的底數。4月底以前,各鄉鎮向縣扶貧辦申報需要搬遷的貧困戶名單,縣扶貧辦聯合相關單位對申請搬遷的農戶進行核實后,由各鄉鎮組織實施。對特別困難無能力建房的貧困戶,可由鄉鎮、村組織專人幫其建房。11月底,由縣扶貧辦聯合相關單位進行逐戶驗收,并依據驗收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建立健全扶貧搬遷戶檔案,做到一戶一檔,一鄉一冊,一年一卷,由鄉鎮收集整理,11月20日前統一交縣扶貧辦保存。
(三)公示公開,確保扶貧搬遷政策的公正、透明。一是各鄉鎮要對扶貧搬遷對象以村為單位進行集中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杜絕人情戶、關系戶。二是各鄉鎮要對搬遷戶的資金補助情況進行公示,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兌現到貧困戶手中,防止“吃、拿、卡、要”行為發生。三是縣扶貧辦和縣財政局要及時將扶貧搬遷對象和補助標準在“*縣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示,方便群眾查詢。
(四)搞好協作,通力配合。一是戶籍部門要及時為搬遷戶辦理戶籍遷移手續,辦理手續時,只能收取工本費。二是搬遷安置后土地承包需要調整的,村委會、搬遷戶、原土地承包戶必須簽訂《*縣××鄉××村搬遷扶貧土地轉讓合同》,國土部門要為搬遷戶依法辦理土地登記、發證等有關手續;司法部門要為搬遷戶無償提供公證服務;經管部門要及時為搬遷戶辦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的相關手續。三是省發改委、扶貧辦、民宗局等部門安排的扶貧搬遷專項資金要??顚S?。四是縣林業局要優先安排搬遷戶建房自用材計劃,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只收取工本費。五是縣發改局、扶貧辦等部門要為集中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安排專項資金;建設部門要免費為集中安置點進行規劃、設計、施工指導;交通部門要支持集中安置點的公路建設;水利部門要積極爭取安置點的飲水工程項目;電力部門為集中安置點架設輸變電設施;農業部門要支持搬遷戶的沼氣池建設。搬遷扶貧,要注重群眾的參與,弘揚自力更生精神。在資金上,采取國家補一點,搬遷戶出一點,親友幫一點的辦法解決。搬遷建房,按照政府補助、政策優惠、群眾投勞、親友幫工的方式,由戶主按照規劃安排,自己組織施工。
(五)堅持四個結合,促進后續發展。扶貧搬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籌規劃,科學安排,切實做到“四個結合”,即與整村推進、小城鎮建設、退耕還林和產業結構調整有機結合,以取得拓展扶貧搬遷領域、提升扶貧搬遷水平和解決搬遷戶后續發展問題的多重效果。與重點村的整村推進相結合,以解決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的矛盾;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以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問題;與退耕還林相結合,以解決搬遷戶的耕地和近期口糧補助問題;與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以解決貧困人口的增收和后續發展問題。
(六)嚴格財經紀律,確保專款專用。扶貧搬遷補助資金只能用于貧困戶搬遷建房,不得作為“五改三建”、“生態家園”建設的補助資金??h扶貧辦、發改局、民宗局要加大對扶貧搬遷項目的督辦監管力度,確保項目的順利完成;財政部門要按照《*縣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確保資金及時足額調撥到位;審計、監察部門要搞好項目監督管理和審計監察,確保扶貧搬遷資金??顚S茫桓鬣l鎮必須保證扶貧搬遷資金及時、足額地發放到搬遷戶手中。
(七)加強檢查督辦,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實行按月檢查督辦制度,由縣扶貧開發辦協調有關部門對扶貧搬遷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和驗收,及時通報檢查結果。對扶貧搬遷工作領導不力,搬遷對象把關不嚴,造成惡劣后果的,一是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二是要調減搬遷指標和項目資金。從4月份起,各鄉鎮要按月將扶貧搬遷工作進度及時上報至縣扶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