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民生目標方案

時間:2022-09-18 12:55:00

導語:管理民生目標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管理民生目標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黨**〈決定〉,認真解決群眾當前關心的幾個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的意見》,根據《**縣**年“抓項目、辦實事”工作方案》[余發(**)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在關注民生中促進社會和諧的若干意見》[余發(**)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市第三次黨代會和縣第十二屆一次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高度關注民生,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確保實現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全覆蓋,城鄉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全覆蓋,城鄉義務教育免學雜費和貧困生資助政策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在實施“民生工程”中,要具體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則:

(一)堅持注重實效、惠及百姓的原則。要進一步落實政策,理順分配關系,讓人民群眾充分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堅持明確責任、激勵促進的原則。實行條塊結合,客觀公正地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鄉鎮和責任部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堅持新增財力向民生傾斜、向社會事業傾斜。

(四)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以政府為主導,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和個人積極開展社會福利和慈善募捐活動,興辦公益事業。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民生工程目標管理責任制。各鄉鎮、各單位、各部門要對照《**縣**年“抓項目、辦實事”工作方案》[余發(**)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在關注民生中促進社會和諧的若干意見》[余發(**)8號]文件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層層分解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民生工程目標的完成。

(二)成立工作機構。縣政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人勞社保局、縣交通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農業局、縣統計局、縣監察局、縣審計局、縣國土局、縣扶貧辦、縣房產局、縣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縣民生工程實施領導小組,負責民生工程的組織、實施、督查和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就業、養老保險、低保、醫療保險、義務教育、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扶貧、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提高城鄉居民收入、財政配套資金等9個目標管理工作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工作小組組長,各牽頭單位(副組長所在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責。牽頭單位要盡快制訂年度目標和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將目標分解到各責任鄉鎮、單位。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落實責任并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名單見附表)

(三)制定配套政策。各牽頭單位要制定積極的就業再就業政策;完善養老保險,制定被征地的農民和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完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大病統籌和救助機制;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義務教育政策;完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政策及其它與民生相關政策。

(四)強化工作督查落實。縣“抓項目、辦實事”辦公室要加強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督查,確保各項民生工程目標順利完成。

(五)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各工作小組要及時傳達民生工程有關政策,通報民生工程進展情況,交流工作經驗,促進民生工程的順利實施。

(六)加強民生工程資金監督。在具體操作中,做到嚴格程序,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確保民生工程的各項實事落實到位,監察和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民生工程資金的監督。

四、強化民生工程目標管理考核

(一)考核內容

1、組織領導機構是否健全,責任是否明確并落實到人。

2、相關配套政策制訂落實情況。

3、余發[**]7號和余發[**]8號文件的各項目標管理任務完成情況。

4、財政配套資金落實情況。

5、群眾民意測評情況。

(二)考核辦法

1、考核方法。考核采取自查自評和組織考評相結合,年中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2、年中考核。各部門每半年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報縣“抓項目、辦實事”辦公室和各工作小組。在自查的情況上,縣“抓項目、辦實事”辦公室組織力量,半年對各部門目標任務完成進度進行檢查考核和百姓測評,并報縣領導小組審定,督促各部門按期完成責任目標。

3、年終考核。12月中旬,由縣“抓項目、辦實事”辦公室和各工作小組組織力量根據年終考核以及日常檢查、各部門自查自評情況、測評情況,評出優、良好、一般、較差等級,并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各部門,由各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確認并對考核公正性進行監督。然后將考核結果提請縣民生工程領導小組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