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協調清理方案
時間:2022-12-06 01:21:00
導語:議事協調清理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機構改革的精神,為配合省級黨政機構改革,省委、省政府決定對省直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進行清理。
一、清理的原則
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嚴格控制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的設立。凡其職能可交由職能部門承擔的,或為處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而設立且其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或即將完成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原則上撤銷;其工作任務雖涉及多個部門但由職能部門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原則上撤銷;工作任務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而由職能部門協調確有困難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予以保留,但一般不設實體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掛靠部門或有關單位承擔。保留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已設實體辦事機構、配編制的,結合機構改革一并精簡。
二、實施意見
清理后,撤銷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92個(其中黨群系統12個,政府系統80個);保留名義、不列入管理11個(其中黨群系統1個,政府系統10個);保留和新設立50個(其中黨群系統16個,人大系統1個,政府系統33個)。
(一)撤銷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務,由相關的職能部門承辦,原配備的編制由編制部門收回。財物、文件、資料、檔案原則上移交給相關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借機私分和破壞國家財物,違者要嚴肅追究。
(二)保留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其領導人及成員已變動工作的要進行調整。
(三)部分職能較固定或依法設置的議事協調機構,按或只保留名義,或不再列人議事協調機構的原則處理,并加強管理。
(四)嚴格控制設立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根據機構改革一件事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各部門都有權有責任協調職能范圍內的工作,因此,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任務,仍應由一個部門為主進行協調,或通過建立“聯席會議”、“辦公會議”制度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協調和協商解決有關事項,一般不再設立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
(五)個別情況特殊,非要設立議事協調或臨時機構的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考慮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是行政機構的延伸,為鞏固機構改革成果,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減少職能交叉,避免機構編制再度膨脹,今后,省直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立、更名、合并、組成人員調整、撤銷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以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文。
(六)省直其他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一律撤銷,原保留名義的不再保留。
(七)撤銷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以及保留和新設立的議事協調和臨時機構而不設實體辦事機構的,其職能在制定省政府各部門“三定”規定時,具體明確由某個部門承擔。
- 上一篇:信托信息化解決方案
- 下一篇:保險公司綜合經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