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政務公開方案
時間:2022-02-19 0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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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辦發〔2005〕1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05〕47號),根據《全省國稅系統文明辦稅“八公開”實施意見》、《中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市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以保障、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為根本要求,提高我局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推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促進依法行政,更好地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基本原則:嚴格按照稅收法律和有關政策的要求,全面公開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納稅知識以及涉及納稅人納稅所需要的各種納稅知識及涉及納稅公平有關數據、資料,支持納稅人的自行納稅能力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能力的自我提高。針對納稅人對稅收知識的客觀要求,事先進行調研,獲取服務對象對稅收基本知識、專業性稅收知識的需求情況,在建立健全信息交互平臺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全面輔導稅收基本知識,提升納稅人的基本辦稅能力;針對不同的納稅群體、個體運用不同的方法開展稅收專業性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輔導,提升不同納稅人的專業性辦稅能力。針對公開的結果,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機制和工作目標考核機制,使稅務機關的資源投入產生最大的效率。
二、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
局成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我局政務公開工作。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在局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日常事務。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
三、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時間
(一)政務公開的內容(事項)
政務公開包括對外公開和對內公開,對外公開是指對全社會公開,對內公開是指對本部門全體干部職工公開。
對外公開的主要內容為:
1.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
2.稅收政策與辦稅程序;
3.服務時限與承諾;
4.涉稅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
5.工作人員行為規范與工作紀律;
6.監督和舉報;
7.其他應對社會公開的事項。
對內公開的主要內容為: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和獎懲;
2.單位內部財務收支情況;
3.固定資產處置情況;
4.重大管理事項決策情況;
5.大宗物品采購情況;
6.領導班子廉政勤政情況;
7.其他應在內部公開的事項。
(二)政務公開的形式
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則,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對象等,采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
1.采取公告、公報對外公開;
2.通過*國稅內外網分別對內、對外公開;
3.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對外公開;
4.通過聽證會對外公開;
5.通過政務公開欄,對外公開;
6.通過其他有利于政務公開的渠道實行對外公開。
(三)政務公開的時間
政務公開的時間根據公開內容確定。經常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
四、政務公開的監督機制
(一)政務公開工作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政協及派的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
(二)依法接受上級領導機關的監督;
(三)通過設立舉報電話、舉報箱,發放意見征求書、舉行座談會等形式,收集群眾意見,保證監督渠道暢通;
(四)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單位政務督查考核內容,開展日常考核檢查。
五、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追究
(一)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政務公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的,予以通報批評;不履行承諾或未依照規定公開的,責令改正并追究其過錯責任;
(三)對推行政務公開不力或者在政務公開中弄虛作假、打擊報復、侵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責令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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