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方案

時間:2022-03-12 0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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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三年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覆蓋”的工作部署,我市已被確定為全國20*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第二批試點城市。為確保按時啟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指導,統籌考慮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堅持低水平起步和群眾自愿的原則,從制度上解決城鎮居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看病就醫問題,建立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盡快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重要意義

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是黨和政府執政為民、關注民生的具體體現,是城鎮居民分享改革發展成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探索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的重大舉措,也是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環節。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標志著我市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形成。

三、組織領導

市政府建立*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席會議制度,以市委副書記、市長周以忠為總召集人,市委常委、副市長朱麗萍為副總召集人,市委宣傳部、市勞動保障、財政、公安、衛生、民政、教育、發改委、統計、殘聯、中國人壽*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并督促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聯席辦公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我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前期準備、調查測算、啟動實施等工作。

四、職責分工

1.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新聞媒體及時報道,廣造聲勢,營造氛圍,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聯席辦公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負責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督導各縣區、各部門落實相關政策和工作任務。

3.市財政局負責提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貼的具體意見,保障推進此項工作的資金及時到位,包括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所需的軟件開發、辦公經費、辦公設備配置等。

4.市公安局負責協調調查市區城鎮居民家庭戶數、人口總數及各年齡段人員分布情況。

5.市民政局負責對各社區的協調和提供市區城鎮居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情況,并組織此類人員登記參保。

6.市教育局負責提供所轄學校在校學生人數及分布情況,并負責組織學生登記造冊,集體參保。

7.市殘聯負責殘疾人員情況統計調查和登記參保。

8.市衛生局負責提供我市醫療市場狀況、病種分布及發病率、平均相關費用等情況。

9.市統計局負責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和數據,并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計調查與分析。

10.街道辦事處、鄉(鎮)及社區具體承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申報登記、材料審核、信息錄入和就醫證件發放等服務管理工作。

11.市醫療保險中心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具體經辦的各項業務工作,制定居民參保繳費、發卡就醫工作流程,做好計算機硬件升級與軟件開發等工作。

五、工作安排

1.7月30日前出臺與《*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2.7月30日召開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實施大會,正式啟動實施。

3.8月份為宣傳月,8月16日為宣傳日。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采取集中宣傳、電視采訪、刊登專版、答記者問、熱線解答、社區宣傳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具體政策。

4.8月中旬完成對各層面工作人員的培訓。對醫保經辦人員、計算機管理人員及社區工作人員等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能力。

5.8月底前完成計算機管理軟件開發、計算機、辦公設備購置等工作。

6.9月初開始組織辦理城鎮居民參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