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務公開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12 0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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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務公開工作方案

實行政務公開,是接受社會監督、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實行政務公開,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事業單位和群眾辦事,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嚴格依法管理,有利于強化對政府工作的監督,有效遏制消極腐敗現象,有利于進一步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為使我縣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按照市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政務公開的范圍

(一)縣、鄉行政管理單位;

(二)縣政府各部門及具有社會管理、服務單位;

(三)垂直管理單位。

二、政務公開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公開原則。政務公開工作應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

(二)真實公正原則。公開的內容應當真實可信,辦事的結果應當公平公正。

(三)注重實效原則。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循序漸進,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四)有利監督原則。要方便群眾辦事,便于群眾知情,有利于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

三、政務公開的內容

縣政府和各鄉(鎮)、縣直各部門是政務公開的主體。重點是具有行政執法、審批職能和社會服務職能的部門。只要是不涉及黨和國家機密、宜于公開的政務都要公開,內容上要突出對人權、事權、財權的公開和監督,要突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普遍關心、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項。

(一)對社會和群眾公開的內容

1、重點工作內容及重大決策事項(縣、鄉政府行政管理、經濟管理活動的事項)。主要包括:(1)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發展戰略、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2)本級政府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過程及完成情況;(3)本級財政年度預決算及執行情況;(4)政府向社會承諾為群眾辦實事的進展情況;(5)政府確定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公益事業有關情況;(6)工程項目招投標情況;(7)政府采購情況。(8)本機關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等。

2、縣直各部門、社會服務單位公開的事項。主要包括:(1)辦事職責。包括部門職責、內設機構職責、部門領導分工和辦事人員職責;(2)辦事依據。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規、政策、決議、決定、指標和需要收費項目(行政征收、許可)的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等;(3)辦事條件。即辦事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及必備的文字資料;(4)辦事程序。即辦事的過程、順序等;(5)辦事紀律。即在辦事的過程中必須遵循的紀律規定和違章、違紀處罰辦法等;(6)辦事時限。即辦理某一事項所需的最長時間承諾;(7)辦事結果。即辦理某一事項的最后結果,應達到的標準和對違章、違規行為的處置結果;(8)監督投訴。包括監督機構、監督制度、監督渠道等。

(二)對機關內部公開的內容

1、機關內部領導廉潔自律、財務收支情況、干部人事管理有關情況;

2、機關招待費、差旅費、燃修費等重點財務收支情況;

3、本機關人員關心其他應當公開的事項。

四、政務公開的形式

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對象等,采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每項公開內容需及時上報縣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同時歸檔整理裝入本單位檔案。

(一)需要向全社會公開的。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以及政府網站、政府公告、設立政務公開欄、編寫辦事指南、開展宣傳活動等形式,向全社會公開。做到“兩有”(有投訴窗口、有舉報電話)、“三掛牌”(掛牌辦公、掛牌上崗、掛牌收費)、“四上墻”(辦事機構示意圖上墻、辦事依據上墻、辦事條件和程序上墻、辦事結果上墻)。

(二)需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主要是指向部分單位和各人或本部門、本系統公開的內容。要通過召開會議、內部通報、信息簡報、下發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五、政務公開的程序

(一)公開前,各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要進行專題研究,制訂政務公開實施方案,確定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方法。由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簽署意見公布后,報縣政務公開領導辦公室。需要在互聯網上的由縣政務公開辦統一。

(二)公開后,要采用設意見箱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并需將群眾建議的辦理結果和群眾所提問題的答復意見及時向群眾進行反饋。

(三)每項政務公開工作結束后,對政務公開的方案,會議紀要及有關資料等,各單位要及時立卷、歸檔保存,做到檔案完備,資料齊全,便于查閱。對于長期性、穩定性的公開項目,由縣政務公開辦公室組織,編印《政務公開指南》予以公布。

六、政務公開的其他規定

(一)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縣政府組成專門工作領導組并下設辦公室,將政務公開納入目標考核內容。各單位一把手為政務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成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要全面、真實地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二)豐富公開內容,規范公開形式。重點抓好縣、鄉兩級政府門戶網站建設,規范政務公開項目和指南編制的運行,條件允許的行政部門要將編制的公開項目、指南在門戶網站、局域網等載體公布。

(三)完善公開制度,嚴格目標考核。繼續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務公開評議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和目標獎懲制度,堅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完善考評辦法,有效推進工作。

(四)強化督導檢查,加大監督力度。采取“每季度公開一次,綜合檢查評比一次,評比結果通報全縣”的辦法,對全縣政務公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采訪,對弄虛作假、被動應付、行動遲緩的,要批評和督促;對成效顯著的單位和部門要進行經驗總結,及時推廣,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督導、檢查。充分聽職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對政務公開和政府工作的評估意見,加強對本地、本部門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專門監督,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