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31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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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水產苗種管理工作,規范水產苗種生產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辦漁[2009]3號)要求,我區結合實際,制定2009年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制度,指導和督促苗種場建立健全苗種生產和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水產苗種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加強水產苗種藥殘抽檢和執法監管,提高水產苗種質量安全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我區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工作由自治區農牧廳統一組織實施,并成立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漁業局,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各地要根據自治區統一安排,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行動目標

通過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符合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的水產苗種場持證率達到100%;杜絕在水產苗種繁殖培育過程中違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和性激素等違禁藥物;對監督抽查發現的陽性樣品生產單位執法查處率達到100%。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各地組織對本轄區內水產苗種場開展一次普查,全面摸清水產苗種場的基本情況。按照《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表》所列內容進行登記造冊。

(二)開展水產苗種場生產檢查。各地根據《水產苗種專項整治現場執法檢查記錄表》的內容,3—6月份,每月組織對本轄區內水產苗種場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內容:一是檢查苗種場是否依法取得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已取得許可證的苗種場是否符合發證條件;二是檢查水產苗種場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是否完備;三是檢查水產苗種場所用親本質量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四是檢查苗種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用藥情況;五是檢查自繁自用的苗種場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用藥情況和違法銷售行為。

(三)開展水產苗種藥殘抽檢。自治區農牧廳在4—6月組織開展一次水產苗種藥殘抽檢,重點檢查繁殖及培育的不同品種水產苗種中氯霉素、孔雀石綠、甲基睪丸酮等殘留。自治區水產技術推廣站具體負責實施。各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養殖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對本轄區內水產苗種藥殘進行抽樣送檢,并將抽檢情況報送自治區農牧廳漁業局。

(四)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嚴格執法和教育整改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危害大小、情節輕重等情況,分別予以責令改正、無害化處理、取消苗種生產許可證、罰款等行政處罰。

五、時間安排

(一)3月份,各地組織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工作;

(二)4月至5月份,自治區農牧廳組織對灌區13個漁業市、縣(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

(三)4月至7月,各地組織開展水產苗種生產檢查和藥殘抽檢,對生產檢查和藥殘抽檢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并督促苗種場整改;

(四)9月至10月,自治區農牧廳組織對重點漁業大縣執法和督促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五)11月,對水產苗種專項整治進行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執法力度。各地要認真開展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填寫《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表》。要組織漁業執法機構依照《漁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和《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水產苗種生產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特別要加大對使用違禁藥物行為的處罰力度,做到查獲一起,處罰一起。

(二)廣泛開展宣傳培訓。要大力開展水產苗種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通過發放宣傳材料、執法現場宣傳、舉辦培訓班等形式,提高苗種生產者依法生產的意識和養殖者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

(三)認真總結。執法行動結束后,各市、縣(區)要對執法行動的工作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填寫《2009年水產苗種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于2009年11月1日前將紙質和電子文件同時報自治區農牧廳漁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