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市場食品安全協管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6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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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區域食品安全監管,確保*人民飲食安全,按照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的原則,充分利用區內萬人就業項目的商品交易市場協管員隊伍,在從事商品交易市場協管的同時,進一步增強和細化食品安全協管的職能,充分發揮市場協管員隊伍的作用。特制訂本工作方案(試行)。
一、協管食品安全的主要工作內容
(一)執行農貿市場巡查任務。對轄區內農貿市場的食品衛生情況進行巡查,督促違法經營者改正違法行為。
(二)執行轄區內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私屠濫宰等的排查。協助執法部門對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私屠濫宰行為進行取締。
(三)協助執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教任務。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發放有關宣傳資料。
(四)做好協查的食品安全相關信息的統計、匯總,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區報告。
(五)執行有關食品安全的突擊性工作任務。
協管員協管食品安全的工作內容必要時可進行調整。
二、服務社與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對應關系
(一)行政管理由區工商分局負責領導和管理,服務社性質、經費來源、管理模式不變。
(二)業務上受區工商分局、區質量技監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及有關部門的指導和培訓。
(三)業務對應關系
1、服務社日常業務工作對應工商所、食品藥品監督所、食品生產監督所;在特殊情況下,接受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調遣;
2、各市場協管分社的對應劃分為:石化、*衛、山陽、張堰等四個分社對應食品藥品監督所石化分所;朱涇、楓涇、亭林、呂巷等四個分社對應食品藥品監督所朱涇分所;
3、必要時,可通過工商所接受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區指派的突擊性任務。
市場協管分社協查的情況,按規定通報相關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區。有重要信息時應及時通報。
三、部署實施
(一)方案的論證協調: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牽頭,區工商分局、區質量技監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區進行協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月上旬完成。
(二)動員和培訓:動員部署,*月下旬;培訓:由食品藥品監督所和食品生產監督所對協管食品安全的細化的工作內容進行業務培訓,并進行相關知識的測驗,20*年內完成。
(三)實施:新的工作內容運轉,*月開始。
四、工作要求
加強和細化商品交易市場協管員對食品安全的協管職能是一種新的嘗試,協管員隊伍又是一支年輕的隊伍,無食品安全專業知識和專業特長,要求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區給予必要的支持。食品藥品監督所、食品生產監督所要精心策劃,嚴格組織培訓,確保在短期內將協管的食品安全內容培訓到每位協管員,并使他們應用到日常工作中。同時對應的食品藥品監督分所要加強聯系和日常的指導、幫助,使協管員隊伍在協管食品安全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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