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中階段學校獎學金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31 0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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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中階段學校獎學金實施方案

根據《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高中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20*學年度*市高中階段學校獎學金實施方案

一.獎勵對象及基本條件

1.獎勵對象:

全市普通高中、市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各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品學兼優的在校學生。

2.申請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良;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中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生活儉樸;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4)學業優秀,在校成績名列前茅,受到公認。

各區、高中階段學校可按照申請高中獎學金的基本條件及本區、校實際,制定具體的綜合測評辦法,對申請高中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考核、測評。

二.獎學金名額、標準及名額分配

20*-20*學年度,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獎學金名額為1400名,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等獎學金300名,標準為每人1000元;二等獎學金500名,標準為每人800元;三等獎學金600名,標準為每人500元。

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根據各區所屬高中階段學校、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以及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在校學生人數,確定獎學金的推薦名額;各區按照市確定的高中獎學金推薦名額,確定各學校獎學金的推薦名額,對省級示范高中、招收“宏志班”的高中、體育藝術特色高中以及國家級重點職業技術學校應適當傾斜。

具體獎學金名額分配見附表。

三.評審程序及日程安排

1.評審程序

(1)各學校要認真搞好宣傳發動工作,組織全體師生學習《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高中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教財[20*]23號)和本實施方案精神以及本區、校制訂的綜合測評辦法,并將市、區教育局下達給本校獎學金推薦名額及申請獎學金的基本條件進行公告,做到人人皆知;

(2)學校根據高中獎學金申請的基本條件,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提出申請,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個人申請材料;

(3)學校按照《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高中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武教財[20*]23號)和本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以及區、校制訂的測評辦法組織考核、評審工作;

(4)學校按照市、區下達的名額進行等額推薦,并將推薦學生的名單在學校公示三天。經公示無異議后,被推薦的學生認真填寫《*市人民政府高中獎學金申請表》(一式二份)。各學校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于7月11日前,將被推薦學生的《*市人民政府高中獎學金申請表》及學生名單分別上報區教育局基(中)教科、職教科。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分別直接上報市教育局基教處、職成教處;

(5)各區教育局對申請獎學金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同時,按文件要求填寫本區《20*-20*學年度獲高中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并于7月18日前分別上報市教育局基教處、職成教處(《20*-20*學年度獲高中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要同時交Excel格式電子稿);

(6)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組織評審組,對各區教育局、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審核推薦的學生材料進行復核和審批,并于7月31日前,將擬獲高中獎學金的學生名單在*市教育局政務網公示一周;

(7)公示無異議后,市教育局將獲得高中獎學金的學生名單通知各區教育局、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如有學生不符合獎勵條件的,所推薦的學校不再補充推薦其他學生,結余獎勵資金轉入下年度統籌使用。

(8)獲得獎學金的學生的《*市人民政府高中獎學金申請表》由所就讀學校留存一份,另一份裝入學生本人檔案。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留存《20*-20*學年度獲高中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

四.高中獎學金的發放

市教育局會同市財政局將高中獎學金撥付給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市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后,各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發放給獲獎學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按照工作程序和規定時間,作好獎學金推薦、評審工作。

2.高中獎學金推薦、評審工作實行公示制,各學校在向市、區教育局報送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之前,應按要求將推薦名單向全校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3.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市高中獎學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高中獎學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按規定時間將獎學金發放到學生手中,將好事辦好。

4.有關學校要充分發揮高中獎學金的教育功能,對高中獎學金獲得者予以通報表彰,并舉行簡樸、隆重的獎學金發放儀式,以鼓勵先進,鞭策后進,起到正面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