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信訪穩定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0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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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信訪穩定工作實施方案

為果斷打勝全國“兩會”期間信訪維穩攻堅戰,切實做好2009年全縣信訪穩定工作,積極推進和諧**建造進程,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全縣信訪穩定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今年,全縣信訪穩定工作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解決信訪問題為中央,以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為著力點,牢固樹立“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緊緊圍繞構建遼吉蒙結合部區域中央縣這一總要求,不斷提高我縣信訪穩定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努力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全縣信訪穩定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全力以赴解決信訪積案,千方百計避免信訪新案,扎扎實實做好信訪穩控工作,加快推進信訪穩定工作機制創新。

全縣信訪穩定工作目標是:努力實現“五個果斷防止”、“六個為零”,即果斷防止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果斷防止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規模性群體事件,果斷防止發生極端滋事事件,果斷防止發生我縣涉訪人員在北京群體性非正常訪、到全國“兩會”代表駐地及會議現場滋事或極端行為,果斷防止發生重點群體、重點人員失控漏管情況;進京非正常訪登記為零,進京集體訪為零,進京訪回流為零,進京突發事件為零,進京維護穩定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為零,讓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滿足。

二、全力以赴解決信訪積案

去年以來,全縣通過“百日會戰”和“大接訪”等專項行動,妥善解決了一批信訪積案。目前,信訪積案仍是困擾我縣信訪穩定工作的一個頑癥,必須突出重點,層層推進,集中開展信訪積案專項治理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訪存量。

(一)認真清理信訪積案。從2月10日至20日,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要按照“屬地治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集中開展信訪積案專項清理活動,對清理上來的信訪積案,要抓緊制定解決信訪積案的時間表,確定專人,限期解決,全縣交辦信訪積案的息訪率要達到95%以上。

(二)實行領導包案。對清理出的疑難信訪案件,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要全面實行領導干部接訪包案,既要面對面地傾聽訴求,又要解決實際問題,切實做到“四個到位”,即訴求合理的解決要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導要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要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要到位。

三、千方百計避免信訪新案發生

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各單位要保持以人為本、不斷提高執法素質,規范執法行為,確保依法行政,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最大限度在防備和減少因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執法不規范引發信訪問題。

(一)抓好初信初訪工作。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從源頭上消除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大力暢通信訪渠道,充分發揮縣鄉兩級信訪部門直接調處的職能作用,全面落實首辦責任制,對初信初訪信訪事項直接調處率要達到100%。積極做好初信初訪的回訪反饋工作,爭取一步解決到位,防止由信轉訪、由易拖難,由主動變被動,最大限度地把問題化解在基層,果斷防止因工作不負責任,解決問題不及時而造成的重復訪、越級訪。

(二)開展信訪穩定風險評估。由縣信訪大廳牽頭,全面落實重大專項風險評估和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制度,保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方面問題,未經評估的重大事項不研究、不決策、不實施,果斷防止因決策不當而引發信訪穩定問題。

(三)建立初信初訪登記備案和責任倒查制度。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要建立初信初訪案件登記備案制度,強化對初信初訪案件的跟蹤考核,對初信初訪成為重信重訪、集體訪、越級訪、非正常訪的,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責任倒查。各級紀檢部門要將查究的情況及時通報縣維穩辦。年度內,凡被縣維穩辦通報3次以上的鄉鎮(開發區)、部門和單位,將對其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初信初訪因解決不當而造成重大影響的,將對責任主體的“一把手”、主管領導采取組織措施。

四、扎扎實實做好信訪穩控工作

大力加強信訪穩定基層基礎建造、規范化建造和信息化建造,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切實把信訪穩定工作作為疏導群眾情緒、解決群眾困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有效途徑。

(一)確定對象。縣信訪大廳要對三年來進京正常訪、進京非正常訪、進京集體訪、進京滋事及進京非正常訪被打擊處理過的人員進行全面梳理,確定我縣重點信訪人員,明確責任主體。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也要深入排查本地區、本部門參與非法集資、曾進京上訪未息訪、到市去省上訪問題未解決、有進京上訪跡象,違法纏訪鬧訪、受到公安機關處理等各類重點人員,逐人建立信息檔案,并上報縣信訪大廳備案。對確定的重點信訪人員,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其始終在工作視線之內,果斷防止失控、漏管。對鬧訪、纏訪、進京非正常訪遣返人員,保持因情施策,區別對待,加強教導引導,做好思想轉化工作。

(二)落實責任。全面落實由責任主體單位、村(社區)、鄉鎮黨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組成的對重點信訪人員“四位一體”的包保穩控責任制。責任主體單位對包保穩控負主要責任,必須認真組織相關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將重點信訪人員穩控在當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鄉鎮,問題不上交,矛盾不激化。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并迅速做好穩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備和減少進京訪問題。

(三)明確重點。各鄉鎮(開發區)、各單位領導干部要圍繞全國“兩會”、建國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動和敏感時期,全面落實各項穩控工作任務,要主動下訪,約訪,村(社區)干部和轄區派出所責任民警敏感時期要天天與包保對象見面,了解把握情況。同時,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苗頭,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對重點群體中的骨干分子,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果斷將其穩控在當地,防止串聯、聚集、滋事。

(四)依法處置。按照教導絕大多數、依法處理極少數的工作原則,用好法律、法規、政策。對以上訪為名串聯聚集、尋釁滋事、無理取鬧、干擾破壞社會秩序和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為,果斷依法從嚴處理;對有非正常訪傾向的,公安機關一律予以書面告誡;對明知信訪事項不予受理,仍無理取鬧執意上訪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初次違法的予以警告,再犯的予以行政拘留,屢教不改的予以勞動教養。對參與進京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且有極端滋事行為的,予以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選擇典型案例,適時在新聞媒體上曝光,教導群眾,震懾違法犯罪。

五、加快推進信訪穩定工作機制創新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縣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不斷加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真正擔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始終把信訪穩定工作擺上重要日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與工作任務和形勢發展相適應的信訪穩定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有責任的信訪穩定工作責任體系。縣委、縣政府與各鄉鎮(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定的《全國“兩會”期間信訪穩定工作責任狀》,進一步明確了全國“兩會”期間信訪穩定的工作任務,必須狠抓落實,確保一方平安和穩定。

(二)加強督查指導。各鄉鎮(開發區)和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對信訪穩定工作的督導檢查,縣維穩辦要組織督查組,對各項信訪穩定工作的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信訪積案進行專門督辦,及時發現和解決信訪穩定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對因工作不落實或因接訪工作不負責任而引發越級訪、進京訪及尋釁滋事行為的,將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對侵犯群眾利益、欺上瞞下、官僚作風嚴峻、失職瀆職等導致矛盾激化、事態擴大或發生嚴峻影響社會穩定重大事件的,果斷按照有關規定,嚴厲追究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考核獎懲。縣聯席辦、縣維穩辦要建立完善信訪穩定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將信訪穩定工作考核納入到全縣綜合考評之中,定期對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各單位信訪穩定工作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同時,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在全國“兩會”期間,凡發生進京非正常訪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要向縣委、縣政府做出書面檢查,縣領導對相關單位主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凡發生進京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極端滋事行為的,由縣領導對相關單位主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發生兩次以上的,相關單位主管領導予以免職;由此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主要領導引咎辭職。組織、紀檢、監察、維穩部門也要把信訪穩定工作作為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工作情況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嚴格落實信訪穩定工作“一崗雙責”,果斷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