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家電下鄉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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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家電下鄉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縣的家電下鄉工作,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家電下鄉實施方案>和<河北省家電下鄉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政辦函〔2009〕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家電下鄉的主要內容

(一)實施時間

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實施期間為四年。

(二)銷售網點的基本條件

銷售網點的基本條件是:必須是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網點;有相應的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位居本縣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必須具備獨自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配備2臺以上計算機和聯網設備,操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

銷售網點的具體要求由縣商務局另行制定并在縣電視臺公布。

(三)補貼產品及價格

納入補貼范圍的產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類,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體按商務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招標確定的產品型號及銷售最高限價執行。

(四)財政補貼政策及補貼資金負擔

對農民購買的財政補貼家電下鄉產品,國家按照產品銷售價格的13%直接補貼消費者。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每戶每類產品最多可購買一臺(件)。

二、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構。縣政府成立由副縣長董素平任組長,縣商務局局長康貴平、財政局局長米志斌任副組長,縣商務、財政、公安、監察、工商、質監、地稅、國稅、農聯社等部門主管副職為成員的*縣家電下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商務局,具體負責家電下鄉的組織實施工作。各鄉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縣商務局會同財政局制定家電下鄉具體工作方案,并報市商務局和財政局備案。各鄉鎮、各部門要全力以赴做好家電下鄉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要建立層層聯系制度,加強溝通協調,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切實做好組織協調和資金發放工作。

(二)做好銷售企業推薦和銷售網點備案工作。縣商務局會同財政局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向社會公布下鄉銷售企業及銷售網點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按照公平、公正、擇優、透明的原則,對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將實力強、信譽好、農村網絡健全的銷售企業推薦上報。

縣商務局會同財政局,結合中標企業實際情況,共同研究確定縣域銷售網點(含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銷售網點須持網點經營執照、稅務登記證、與中標企業簽訂的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到縣商務局備案。縣商務局在接到銷售網點申報后,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同時填寫《*縣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并于當日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上審核通過。縣商務、財政部門將銷售網點備案情況及時上報市商務局、財政局確認。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同一網點不得作為不同銷售企業的授權網點重復備案。

(三)組織好家電產品的供應銷售。縣商務局要搞好中標產品的產銷銜接和產品調度,組織好生產企業與流通企業的對接。要統籌好進度安排,做好區域銜接,防止因不同時間推進而可能導致的跨區域搶購。要督促中標企業加強銷售信息溝通和市場預測,及時調整供貨計劃和組織貨源,搞好產品配送,保證各銷售網點貨源均衡充足,做到不斷檔、不脫銷。中標網點要認真履行投標承諾和中標協議,合理制定家電下鄉補貼產品的統一價格,不得因補貼產品熱銷而提高供貨價格。對不履行承諾或違反中標協議的銷售企業,縣商務、財政部門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銷售企業資格。對不能保障貨源供應或擅自抬高補貼產品銷售價格的銷售網點,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銷售網點資格。

(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在選定銷售網點時,要擬定一個備用網點,一旦選定的銷售網點出現供應不及時和其它緊急情況,可立即啟動備用網點。為防止家電集中購買所引發的供貨間斷、排隊爭購等情況,各銷售網點可采取預約登記、送貨上門等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如果出現搶購、擠購等情況,銷售網點要立即停止銷售,情況嚴重的,公安部門要采取措施維護市場秩序。出現貨源斷檔導致銷售中斷等情況時,銷售網點不準關門停業,要主動向待購者做好解釋工作,同時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對由于貨源不能及時補給而引起市場波動和其它情況的,要追究有關銷售網點的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家電下鄉是一項政策性較強的工作,涉及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事關農民切身利益,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高度重視,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縣商務、財政、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以及各銷售網點,要建立緊密地協調機制和信息渠道,及時發現并有效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協調好企業及銷售網點間的關系,在督促企業做好生產銷售的同時,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要建立專門的工作檔案,定期對本縣家電下鄉推廣情況和效果進行評價,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組織中標網點要抓緊完成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的培訓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縣商務、財政部門要制定統一的宣傳計劃,將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及流程、銷售企業及網點等相關情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向社會進行廣泛宣傳。要督促中標企業及其銷售網點制定相應的宣傳計劃,嚴禁虛假宣傳,誤導農民。

(三)嚴格規范促銷行為。縣商務局要會同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按照《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銷售企業促銷行為的監管,引導企業依法、文明、誠信、安全促銷。銷售企業及銷售網點不得就家電下鄉中標產品搞限時限量促銷,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報所在地縣商務局和公安局備案。促銷活動要與售貨現場相分離,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導、應急處置預案。

(四)強化監督管理。縣商務局要加強對銷售網點的監督管理,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督促生產企業嚴格控制生產流程,把好產品質量關,不得通過使用次等材料或簡化工藝等手段降低成本,保證產品貨真價實。加強對銷售網點的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銷售服務、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縣商務局、財政局要分別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