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29 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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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我縣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我縣農村信用社9月底足額兌付專項中央銀行票據資金8525萬元,根據督導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清收不良貸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出發,切實增強政府極其部門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和公職人員欠款清收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按時完成不良貸款清收任務,確保央行票據兌付,增強農村信用社活力,為我縣經濟金融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清收措施
(一)對黨政干部和公職人員欠款,按照分類處置的原則分別清收。一是對債權債務清晰的不良貸款,由欠款人和擔保人所在單位負責,采取行政手段予以清收;二是對于私貸公用的貸款,依照“誰簽約,誰承擔還款責任;誰用錢,誰負責還款”的原則進行處理。私貸公用貸款經單位簽字承認后,由借款人負責督促單位償還。三是對債務不清、借貸關系存在爭議的不良貸款,分清責任嚴肅追究信用社等相關人員責任;四是對離退休、調出、下崗無管理單位的人員由信用社進一步核實貸款情況,負責清收。同時,由聯社負責與上級協調,從黨政干部、公職人員貸款總額中核減。各部門各單位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最大限度地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對于不能按期歸還欠款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公職人員,按黨紀政紀或經濟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屬于縣財政開支的,除繼續執行財政扣發工資措施外,采取停職、停崗強制還貸;非縣財政開支的,由所在單位扣發工資,除留出基本生活費外,其余工資扣發還貸。同時,對期限內還款不到位的黨政干部和公職人員,實行不提拔、不調動、不加薪、不晉級、不評優,并將個人信用作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據。經濟處理仍無效的,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部進行組織紀律處理。
(二)對各級政府及部門的欠款,抓重點帶一般,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進行清收,具體措施:
1、重點戶的清收:(1)縣第一、二、三中學貸款本金共計655萬元,已逾期但不欠息。現正在重新辦理手續,將逾期貸款轉化為正常貸款。(2)縣第四中學欠款1筆,本金98萬元,欠息38萬元。借款時此項資金轉入到教育局帳戶,用于縣普九教育,農財局擔保,如不能用現金歸還,擬將利息結清,重新辦理手續,轉化為正常貸款。(3)天仙果品市場自貸擔保貸款共計7筆,本息合計654.6萬元。擬將該市場在信用社抵押的大棚、辦公樓通過拍賣或資產評估過戶方式歸還欠款。(4)城建局欠款共計3筆,本息共計268.3萬元。原借款用于縣公益事業,目前該局有資金,縣政府正在協調讓其用現金歸還信用社欠款。(5)交通局欠款2筆,本息共計183.3萬元。如不能用現金歸還,擬將該局在信用社抵押的臨街樓進行拍賣,將拍賣所得歸還信用社欠款或將其房產評估后過戶給信用社,抵頂貸款。(6)自來水公司欠款2筆,本金130萬元,欠息15萬元。如不能歸還,讓其結清利息,將逾期的貸款重新辦理手續,轉換為正常貸款。(7)農牧局欠款本息共計22萬元,縣政府正在協調,擬由該局用現金歸還此筆欠款。(8)廣播電視局欠款5筆,本金271萬元,欠息370萬元,該局目前資金緊張,但有臨街門面17間在信用社抵押,可通過評估、拍賣歸還部分欠款,由于廣播電局的貸款主要用于有線電視工程,屬于公益事業,若不能償還欠款,由縣政府協調閑置資產評估過戶給信用社,置換貸款。
2、鄉鎮財政自貸的貸款本息共計1015萬元,鄉鎮無力償還,由縣政府協調鄉鎮可支配的優質資產評估過戶給信用社,置換其不良貸款,妥善化解鄉鎮債務。
3、其他部門和公司貸款,由于時間較長,有的原是部門下屬公司,現已撤并;有的公司已改制,人員早已更換等原因還款困難,縣政府將盡最大努力協調該部門還款,不能歸還的處置有效資產,歸還欠款。
(三)清理基金會時縣政府承諾的欠款。大部分是小額農戶貸款,一方面信用社要繼續大力清收,另一方面對信用社未能收回的,縣政府可將此借款買斷收回,將資金歸還給信用社。
(四)信用社自身不良貸款清收具體措施:一是聯社實行了“三包”制度:聯社領導包片、科室包社、信貸員包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加大對不良貸款的考核力度,不良貸款清收任務由原來的30%與工資掛鉤提高到45%與工資掛鉤,進一步調動職工清收工作的積極性。三是加強督導,聯社每周對包片科室進行調度,聽取各社不良貸款清收進度、存在問題和難點,聯社通過分析,指導清收工作。四是對不良貸款大戶實行曝光,列入黑名單,與曝光戶有業務資金往來的單位或個人,聯社不予信貸服務支持,增強社會還款的輿論壓力。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清收組織。為切實加強對清收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委、縣政府成立*縣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指揮部,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楊俊英同志任指揮長,縣政府副縣長高緒朝同志任副指揮長,紀檢監察、政府辦、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人勞保局、檢察院、法院、公安局、財政局、稅務局、工商局、銀監辦、人行、廣電局、國土局、房管所、聯社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協調清收工作。指揮部下設清收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城區信用社,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副主任連衛強擔任,人員從有關部門抽調,抽調人員脫離原單位工作,集中辦公,全力以赴,督導清收。
(二)搞好協調配合。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需要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認真研究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積極搞好配合,形成強大合力,確保清收見實效。
(三)切實加強督導。縣清收辦要加大對各信用社(部)清收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定期向縣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領導小組通報清收工作進度和存在問題。要及時總結、推廣清收不良貸款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促進清收工作深入、扎實、有效開展,確保全縣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任務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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