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
時間:2022-11-04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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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和快速應對、及時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發生和流行,指導和規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甲型H1N1流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試行)》和《*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
1.3工作原則
密切關注,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2.1.1縣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縣人民政府縣長擔任縣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衛生工作的副縣長任常務副總指揮,政府督查室主任、政府辦分管衛生工作的副主任、縣衛生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主要有縣衛生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優化辦、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科技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農牧局、縣商務局、縣環保局、縣工商局、縣林業局、縣文體旅游局、縣藥管局、縣物價局、縣紅十字會、縣武裝部、縣武警中隊、縣汽車站等。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甲型H1N1流感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開展疫區衛生處理,對疫情做出全面評估,根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甲型H1N1流感疫區的建議。
縣發改局:緊急動用縣醫藥儲備,迅速向疫區提供預防、控制疫情和治療患者以及消毒等方面的儲備藥品和器械;及時協調調運疫區人民生產、生活所必需的物資。組織和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予以積極配合,保障疫情控制期間疫區的通信暢通。
縣委統戰部、縣優化辦:做好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的有關涉外事務,提供我縣出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開展防控工作。
縣交通局、縣汽車站:按《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交通衛生檢疫工作,優先運送疫情處理人員、藥品器械和有關物資。
縣農牧局:負責做好豬流感防疫和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監督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疫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協助做好生豬屠宰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疫區野生動物異常情況的監測,并在疫情發生時,協助做好疫情發生地的隔離工作。
縣公安局:提供因私出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協助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區封鎖,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縣工商局:加強市場監管,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嚴厲查處集貿市場上出售病死豬及其產品的單位、個人。
縣物價局:負責保持物價穩定,維護市場秩序。
縣財政局:做好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資金的安排并及時撥付,加強資金管理監督。
縣民政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家庭提供醫療、生活救助。
縣科技局:協助提供甲型H1N1流感疫區處理所需技術,支持相關科學技術研究。
縣教育局:對學生進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落實學校、托幼機構晨檢、缺課登記、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處置。
縣委宣傳部:按照疫情控制的統一部署,做好疫情相關的宣傳報道。宣傳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提高公眾防疫與保健意識。
縣文體旅游局:組織旅游行業認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我縣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開展防控工作。
縣人勞保局:負責做好外籍專家的管理,提供疫情期間來*外籍專家的信息。
縣藥管局:負責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生產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
縣環保局:負責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縣紅十字會:充分發揮志愿者作用,協助相關部門在企業、鄉村、學校等廣泛開展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的防護意識。
縣武裝部、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指揮武裝警察部隊完成營區內的疫情處理任務,并協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做好緊急物資的進口、市場監管、污染擴散的控制及縣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等。
2.1.2各鄉鎮、*州街道辦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縣各鄉鎮、*州街道辦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本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本行政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處理的決策,決定擬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項。相應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工作。
(2)根據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劃定控制區域: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時,各鄉鎮人民政府報經縣、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市、縣人民政府核準,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疫區實施封鎖。
(4)人群聚集活動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業、停課,停止集市、集會,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管理措施,對甲型H1N1流感患者、疑似甲型H1N1流感患者采取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視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交通衛生檢疫:縣人民政府組織縣交通局、縣汽車站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對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移交。
(7)信息:甲型H1N1流感事件發生后,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及時向縣、市政府報告,經市、縣政府批準做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8)開展群防群控: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應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轉移或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縣衛生局衛生應急辦公室負責全縣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是: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相關法規的起草工作;組織制定全縣有關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的政策和措施;組建與完善甲型H1N1流感監測預警系統;組織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演練;組織有關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鄉鎮(街道辦)實施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
2.3應急處理專家咨詢組
縣衛生局成立縣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專家咨詢組。其主要職責:根據監測、報告等綜合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和預測,提出預警、分級、啟動預案、終止響應等意見;對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準備、重要措施提出建議;起草、制定、修訂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等。
2.4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專業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
2.4.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負責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監測,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為預警提供依據。
(2)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疫情控制的技術方案;開展對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調查;對人群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與分析;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情況。
(3)對甲型H1N1流感樣本進行采集并及時送檢。
(4)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處理的技術指導及支援。
2.4.2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隔離、治療和轉運工作;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對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和預防性治療等。
(2)及時報告疫情,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完成標本采集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的感染控制工作,實施消毒隔離和個人防治,防止出現院內交叉感染;嚴格處理醫療垃圾和污水,避免環境污染。
2.4.3衛生監督機構
縣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依法對本轄區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機構的預檢分診、消毒、疫情報告及預防控制等工作開展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監測與預警
3.1建立縣、鄉(鎮)兩級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體系。縣衛生局負責實施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方案,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指導做好流感監測點的監測工作。各鄉鎮衛生院按照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要求,開展甲型H1N1流感日常監測工作。
3.2縣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組織開展甲型H1N1流感的主體監測,并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3縣、鄉(鎮)兩級人民政府要對甲型H1N1流感監測、動物豬流感疫情處理等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3.4縣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報告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危害性和緊急程度,及時、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甲型H1N1流感型別、起始時間、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4信息管理與報告
4.1信息管理
4.1.1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完善全縣甲型H1N1流感防治信息管理系統,構建覆蓋縣和鄉(鎮)醫療機構的信息網絡,承擔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和報告等工作。
4.1.2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甲型H1N1流感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管理和平臺建設,不斷完善本轄區內甲型H1N1流感防治信息管理系統,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4.1.3縣和各鄉鎮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分析、核實轄區內疫情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資料。
4.2信息報告
4.2.1縣衛生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有關單位為甲型H1N1流感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甲型H1N1流感的責任報告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甲型H1N1流感的相關信息。
4.2.2醫療機構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例,應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判定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應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農牧部門為豬流感疫情的責任報告單位。
5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反應
本縣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依據《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國內尚未發現的傳染病在本省發生或者傳入,尚未造成擴散”,屬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政府啟動(Ⅱ級)應急反應,市啟動相應級別應急反應,我縣啟動相應級別應急反應。
5.1縣人民政府應急反應
縣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或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本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緊急調集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疫區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病人及密切接觸者的隔離、醫療救治和人員疏散;及時做好輿論宣傳與引導工作。必要時請求市予以支持。
5.2縣衛生行政部門應急反應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和有關人員到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進行采樣與檢測、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組織開展醫學救治、病人隔離、人員疏散等疫情控制措施,同時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按照規定報告有關情況;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5.3縣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設立臨時處理機構,負責部門之間以及與各鄉鎮之間的協調,開展職責范圍內應急處理工作。縣文體旅游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及時旅行警告提示。縣人勞保部門要協調指導涉外勞務人員做好相關防控工作。縣教育部門要組織開展基本常識和健康教育活動,督促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落實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蹤與登記制度及消毒通風措施。宣傳部門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對宣傳工作。
5.4各鄉鎮、*州街道辦應急反應
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地的鄉鎮、街道辦及有關部門在縣政府或者縣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6應急反應終止及評估
6.1甲型H1N1流感應急反應的終止
甲型H1N1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末例病例發病7天后再無新病例出現,由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建議,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6.2甲型H1N1流感疫情處理工作評估
6.2.1評估人員組織
根據疫情發生情況,分別由省、市、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開展評估工作。
6.2.2評估內容
主要包括:疫區自然地理概況、發生的原因、傳染源、傳播途徑和流行因素,疫情發生、發展和控制過程,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7保障措施
7.1技術保障
7.1.1將甲型H1N1流感監測納入疾病監測體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設置監測點,堅持固定與流動監測相結合的原則,擴大監測覆蓋范圍,提高監測質量。各級醫療機構要開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培訓工作,對甲型H1N1流感病例(含疑似病例)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
7.1.2加強甲型H1N1流感應急能力建設,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應急反應能力。按照衛生部《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參考目錄(試行)》要求,規范甲型H1N1流感應急隊伍、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通過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能力和水平。
7.2物資、經費保障
7.2.1物資儲備:縣衛生行政部門、縣發改部門、縣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建立處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縣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發改部門負責組織、落實物資儲備,財政部門保障物資儲備經費。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疫苗、醫療衛生設備和器材、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傳染源隔離及衛生防護的用品和應急設施。疫情發生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及時調用儲備物資,并加強出入庫管理。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7.2.2經費保障:縣發改部門應當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縣財政部門落實對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應急處理經費,所需資金已在部門預算核定的應當按照有關快速撥款程序及時撥付;未在部門預算核定的,要通過調整部門預算內部支出結構和追加部門預算等方式,及時安排和撥付,確保甲型H1N1流感防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8預案的制定
8.1本預案由縣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并按規定公布。
8.2各鄉鎮、*州街道辦參照本預案,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制定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
9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衛生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10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抄送:縣委、縣人大、縣政協辦公室,縣法院,縣檢察院,
縣各人民團體。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年7月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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