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局陽光行動方案

時間:2022-11-11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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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局陽光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口計生系統反腐倡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云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開展“陽光計生行動”的通知》(云人口發〔2009〕5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民主評議、社會監督為重點,深入開展“陽光計生行動”,實行“陽光管理”、“陽光服務”、“陽光維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充分依靠人民群眾,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有效防治不正之風,確保權為民所用,不斷提高依法管理和優質服務水平,增強計劃生

育基本國策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行業,促進社會和諧。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讓人民群眾不斷得到實惠。力爭用2年時間,使全縣100%的鄉(鎮)達到示范點的標準,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公開及時、全面、真實,群眾知曉率達到80%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權,優質服務不失信,廉潔愛民不謀私;依法管理水平明顯提高,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明顯改善,群眾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務

1、以政務公開帶動“陽光管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云政辦發[2008]15號)和《云南省人口計生委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試行)》(普人口[2009]36號傳真)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公開制度;強化各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宏觀管理職能,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增強決策透明度,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著力解決以權謀私、亂收費、亂罰款問題,推進依法行政和黨員干部帶頭實行計劃生育,防治不正之風;以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情況為重點,全面推進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實現“陽光管理”。

2、以民主評議推動“陽光服務”。通過開展民主評議活動,推動農村基層人口計生部門及工作人員轉變工作作風,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兌現服務承諾,倡導上門服務和村級計生宣傳員服務制;推動人口計生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尊重和保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倡導建立便民服務窗口,提供“一條龍”服務;深入調查研究,傾聽群眾意見,反映群眾愿望,關心群眾疾苦,著力解決服務意識不強、質量不高、作風不實等問題,全面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水平,為國家謀實策,讓群眾得實惠,使服務更溫馨、更“陽光”。

3、以社會監督保障“陽光維權”。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啟用“12356陽光熱線”,方便群眾咨詢、投訴和提出意見建議,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和效率,推行限時辦結制和首問責任制,增強監督維權實效。認真落實人口計生政風行風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聘請育齡群眾代表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擔任政風行風社會監督員;完善激勵群眾監督的實名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監督人口計生工作的積極性;完善主動接受輿論監督制度,重視發揮主流媒體的監督維權作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長效機制。

四、重點工作

1、推進政務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按照公開、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依法、及時、準確地面向社會公開人口和計劃生育有關辦事依據、辦事內容、辦事程序、辦事標準、辦事結果、辦事紀律等,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2、啟動“12356陽光熱線”系統。為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保障人民群眾對人口和計劃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縣人口計生局開通“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咨詢、辦事指南,接受群眾投訴舉報、意見建議等服務。同時,要建立限時辦結制,增強監督維權實效。

3、開展民主評議活動。在農村基層深入開展“請農民兄弟姐妹評計生”活動,在城市社區重點開展“請流動人口評計生”活動,在系統內開展“下評上”活動,在社會上充分發揮各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聘請的政風行風社會監督員作用,組織開展“社會各界人士評計生”活動,廣泛征集干部群眾對人口計生的意見和建議。

4、開展執法監察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對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一法三規”和《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云南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若干規定》等法規的執行情況開展執法監察。主要內容有五項:一是繼續加強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人口發展重大決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二是加強對人口計生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運行依法依規,杜絕出現“小金庫”;三是加強對社會撫養費“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監督檢查;四是組織開展對考評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五是組織開展對省人口計生委《關于禁止搭車收費的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廣大人口計生干部要正確認識開展“陽光計生行動”是人口計生系統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提高依法管理和優質服務水平、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行業、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自覺增強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陽光計生行動”。縣人口計生局成立領導小組,指導全縣“陽光計生行動”工作。組成人員為: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昌發同志兼任,成員由黃文京同志兼任,負責“陽光計生行動”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示范,搞好宣傳

“陽光計生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以求真務實精神和科學態度統籌推進,積極抓好示范點建設。根據我縣實際情況,2009年按照市人口計生委將30%的鄉(鎮)列為“陽光計生行動”示范鄉(鎮)的要求,確定錦屏、文井、大街、花山四個鄉(鎮)為“陽光計生行動”示范點,年底統一組織評估。評估后召開示范點工作會議,及時總結經驗,宣傳典型,以點帶面,整體推進,2010年全縣所有鄉(鎮)全面開展“陽光計生行動”。

示范點鄉(鎮)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領導小組,確定30%的“陽光計生”村,組織開展好四項具體工作。一是要切實推進政務信息公開。通過“景東人口計生網”向社會公開人口計生服務內容、辦事程序等,公布鄉、村服務(辦事)人員的情況及聯系電話,確保人口計生工作的公開透明和方便群眾。二是要認真配合縣人口計生局做好“12356陽光熱線”服務工作,確保暢通轄區內群訴求渠道,及時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努力做到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不出鄉村、不上交上級主管部門。三是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民主評議計生活動,征集村組兩級最基層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確保不斷完善管理制度,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讓更多的群眾享受到30余年的計劃生育成果。四是每年至少開展兩次進村入組執法檢查,確保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公開性、公平性及合法權益在群眾中得到充分體現。同時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加強正面宣傳,為開展“陽光計生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突出重點,扎實推進

開展“陽光計生行動”,要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重點解決好“六個問題”:解決領導干部重業務輕政風行風建設,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解決計生干部思想守舊、安于現狀,缺乏改革創新精神的問題;解決滋生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不求真務實,弄虛作假的問題;解決宗旨意識不強,服務不主動、不到位、不徹底的問題;解決法制觀念淡薄,方法簡單粗暴,不依法行政的問題;解決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等為政不廉的問題。

(四)在農村開展“請農民兄弟姐妹評計生”活動、在城市和社區開展“請流動人口農民工評計生”活動。要保證參加評議的人員中已婚育齡婦女數不少于參加評議總人數的60%;有效評議問卷回收率在95%以上。嚴禁在評議活動中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責任。

(五)加強檢查,促進落實

建立“陽光計生行動”保障機制,建立工作責任制,細化工作措施,建立考評制度,及時兌現獎懲。要加強監督檢查,推動“陽光計生行動”順利開展,相關科室要積極配合,重點推進群眾評議制和行政問責制的落實,讓廣大人民群眾得到更多的實惠。對不公開或搞假公開的;有諾不踐、影響民生的;作風粗暴、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違反規定收費、罰款或強行提供有償服務的;對群眾正當要求及合理意見置之不理,或因不作為造成群眾的合理訴求得不到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以及影響效能建設的其他行為,必須嚴肅查處,以提高基本國策的執行力和公信力。